幹人來審。
先呼小唱問曰:「金簪是周靈送你的,是你換的?」習翠曰:「是周靈送的。
」郭爺再問周靈曰:「爾金簪從何得來?」周靈曰:「是小的妻子,幼年嫁來插戴的。
」郭爺又問魏承诏曰:「爾父金簪是從何來的?」魏承诏曰:「小的金簪是謝良前月拿來,與父親換銀子的。
」當時換去二兩五錢銀子。
」郭爺問謝良曰:「爾在何處得此金簪?」謝良曰:「小人是城東胡銀匠,打與妻子插的。
因家中無食用,故将前去換銀使用。
」郭爺叫拿胡銀匠到此。
民壯時真即往東門拿得胡銀匠來到。
郭爺即取金簪與他觀看,問曰:「此是你幾時打的?」胡匠曰:「這是前年小的與謝家娘子打的,得他工銀一錢。
頭内還有一胡字在上。
」郭爺接來觀看,果見一胡字。
乃取周靈向前,叫将夾棍過來,把周靈夾起,重敲一百。
靈祿不認,故強辯曰:「委的是小的妻子的。
」郭爺曰:「去拿他妻子來問。
」時真走到南門,問周靈家屬。
地方說:「靈有家,倒不去打劫他,自幼我見他隻一人,那裡有家?」時真連忙轉來回話。
郭爺曰:「這等刁奴才,着實與我夾死他!」皂隸再将重夾棍夾起。
周靈受刑不過,隻得供招,說道:「靈不合在海埂上,遇見魏仁取銀買酒,見他包袱财物,随跟至松林,用刀劈死,奪去銀六十五兩、金簪一根。
所供是實。
」郭爺叫時真,押周靈前去取贓。
即在周靈卧房内,掘出金銀二包,約重二百餘兩,俱送到郭爺台下。
郭爺叫魏承诏,前來認贓,承诏開了銀包,揀出文銀六十三兩,折去二兩,郭爺曰:「還有二兩那裡去了?」周靈曰:「買酒請小唱花費了。
」郭爺叫:「那包把二兩湊他。
」叫魏承诏領去。
承诏拜謝歸去,卻将餘銀收寄官庫。
謝良雖為争風,所報是實,賞銀一兩。
小唱趕出不問。
周靈謀人罪重,即時枭首示衆。
判曰:
審得周靈,以海陽慣賊,不務生營,專務匿林短路為生。
遇孤客則必行劫,見财利則必操戈。
幽辟山窠,不知殺害多少性命。
五更半夜,不知戕謀幾許生靈。
海亭遇魏仁買酒,松林劫包袱揮刀。
若非小唱争風,安得金簪出世。
謝良口報,胡匠面呈。
此雖天理不容,是亦冤魂不散也。
六十餘銀給還原主。
一刀兩段,以儆奸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