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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喧嚷,說東門打死一童生。
霍鎮周正在憂悶,安邦昨夜一個獨行,今早又聽得打死童生消息,遂往東門來看,果見是他姪兒蒲安邦,遂寫狀往縣裡去告。
縣中乃熊學作尹,遂告日:告狀人霍鎮周,系襄垣縣在城中隅人。
告為劫殺事。
契姪蒲安邦,年方十六,業儒為事。
昨因父蒲之傑貧難赴學,遣安邦來家,借銀二十兩作盤費。
二更獨自挑燈歸忙,街上被人謀殺,今早地方呈首方知。
街上謀人,欺官藐法,劫财殺命,冤恨黑天。
乞台剿究賊情,激切上告。
鎮周既遞了狀,遂着人往歸仁鄉去趕蒲之傑。
之傑正望兒子不到,已自來尋。
兩下撞見,家童遂将謀死安邦事,一一說知。
傑聽家童說了,痛子死于非命,登時氣死于地。
家童救之,半晌方醒。
星忙走到東門,見安邦已死,于棺内抱屍大哭。
揭開衣服一看,脅下青腫數塊。
詢問兩邊地方,俱說不知。
蒲之傑來到縣前,正見鎮周在那裡相等。
兩個複入縣中去禀熊爺。
爺見傑來禀,乃謂之曰:「昨日夜深,被賊殺死,秋元權且忍耐,待我差捕盜擒訪,那時回話。
」蒲之傑曰:「小兒死于非命,表兄二十兩銀子又被劫去。
望父母千萬用心追究!」周、傑二人出了縣門,複到東門。
周乃換過衣衾、棺椁,代傑厚殓送之歸葬。
周又贈銀十兩,勸傑:「且去赴科場,姪兒之事,我代爾必伸此冤。
」傑乃辭别鎮周歸家,安頓妻子,往太原下科去了。
過卻幾日,周複入縣催狀。
熊公見他煩瑣遂發怒曰:「此等無頭公事,那裡就拿得出來!」周曰:「城内出賊,老爺不究,假使鄉間有賊,老爺豈不任從他去打劫乎?」熊公見鎮周把言語沖他,遂發怒,趕出不理。
周乃歎曰:「世間有此呆官!殺人大事,不把關心,要他何用?」往府中去告。
那時七月,掌刑俱往科場,不在府縣,隻有提學在閑。
乃亦趕入太原,具狀于郭爺處告:
告狀人霍鎮周,襄垣縣人。
告為究賊事。
生員蒲之傑下科,缺少盤費,遣子安邦來家,借銀二十赴學。
執銀夜歸,在城東門遭賊,财命兩盡。
天早周、傑告縣,縣官推作無贓不理。
哭思城中豈容賊居?縣官小民父母!死者含冤,生者嚣網。
乞天斧斷,誅賊安民,不勝激烈。
上告。
郭爺接看狀辭,吩咐鎮周,讨保俟候。
遂差貼身兩個得力牢子冷誠、餘志,徑到襄垣去訪。
牢子不辭辛苦,漏夜來到襄垣,裝做兩個客人,店中飲酒。
守到三鼓時分,藏起一個,一個做作醉漢,身背包袱,在那街上一步一颠。
忽見前日那兩個賭的,又在那裡行。
谷維嘉曰:「這人醉了,我去搶他包袱過來。
」房有容曰:「前日為搶蒲童生二十兩銀子,活活被你踢死。
幸虧熊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