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天。
邵氏抱得一床綿被,慌忙走出門外,放聲啼哭。
奔到兒子姜啟屋□□說道:「家中火發,父親搶□不見出來,快去救火!」姜啟走得下來,房屋已燒成灰燼,那裡見個父親。
及至天曉火熄,見父已燒死于房内,頭發俱無,身尚未爛。
姜啟乃擡得出來,備衣衾棺椁,厚殓于己所居之庭上。
夫婦一邊治喪,一邊思忖:「我父一向無病,娘親倒會走出,父是男子,反被燒死于火,世無此理!此必奸親私有外交,故前将我夫婦分出,今日就有此事。
必是他将酒灌醉,放火燒死。
」乃問母曰:「爾倒會出,父反死于火,這是怎麼緣故?」邵氏曰:「爾父送我出來,複轉家中,去救文書簿帳,被火封門,因此燒死。
」姜啟曰:「此事暗昧不明,我心什是不服。
」邵氏曰:「你心不服,要去告我?」姜啟曰:「父親不明,安得不告?」邵氏遂執棍,将兒趕打。
姜啟見母形狀,知的是母謀死。
遂奔入府中,具狀去告:
告狀人姜啟,系平遠縣三者民籍。
告為繼母殺父事。
生母早亡,父娶後妻邵氏,來家一載。
嗔父老邁,又蓄異謀。
本月初三日,挾父将身夫婦分逐遠居,突于昨日半夜,火焚父房,奔報父死火中。
哭罵逐子,焚夫之心什驗。
父不正寝,必有同謀。
乞爺□生察死。
激切上告。
郭爺接了狀詞,遂出牌去拘邵氏,及左右鄰舍對理。
牌到孟林村,差人便鎖住邵氏,左鄰鎖住匡直,右鄰鎖住喻吉,邵氏見鎖喻吉,心中覺有所恃。
差人帶轉府去,喻吉遂教邵氏寫狀去訴。
邵氏到府,乃請人寫了一紙狀,入府投到。
下訴:
訴狀婦邵氏,訴為逆子反陷事。
妾适姜逢時為繼室,夫婦相敬如賓。
突于昨晚失火,夫救妾出,複轉搶收文簿,被火封門燒死。
孽子反陷妾身燒夫。
女柔男剛,未有柔能制剛。
丈夫終身仰望,夫死曷能自存?乞爺斧判冤枉,死生銜恩。
上訴。
郭爺見了訴詞,乃問邵氏曰:「爾夫因何身死?」邵氏曰:「小婦人丈夫,睡到半夜,因見火起,兒子又分居遠地,丈夫見小婦人驚倒不能行起,遂背我出外,他複歸家中,救火搶檢簿帳。
不覺,火封大門,因此燒死。
」郭爺叫姜啟問曰:「爾父被火燒死,亦是天命。
怎麼誣陷繼母?」姜啟曰:「小的父親,舊歲娶此母親,全無異說。
不知,今年前月,翻然變心,遂将小的夫婦,分居遠地,不容歸家。
昨晚火起,母獨無恙,父何就死?乞爺爺詳請。
」郭爺乃問左鄰匡直曰:「爾見姜家如何火起?」匡直曰:「小的半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