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他那個傷心,便來報我。
」皂隸于通出去,見牛系在府前店鋪門首,于通遂叫鋪中客人:「你與我将此牛重打幾下,我買酒請你!」客人曰:「不要惹禍。
」于通曰:「有我在此,不怕他!」客人乃佯罵曰:「甚人将牛系我店前。
」即拿起大棍,将牛連槌幾下。
石尚友連忙向前,護住道:「你不要打傷我件,我即牽開便是。
」吳茂在旁,隻作不看見一般。
于通即入府内,将打牛之事,報知郭爺。
郭爺即叫帶争牛者來問。
二人帶牛俱至府内。
郭爺問吳茂曰:「此牛爾還未曾著了價錢,還是讨來養的。
隻是爾見這牛又能耕田,又能生子,又肯長成,故此不肯把還尚友。
此情是實。
」吳茂曰:「小的委的去銀一兩五錢,與他買來。
」郭爺曰:「既是你買的,怎麼全然不愛惜他?」吳茂曰:「小的常時珍重此牛,朝夕不倦。
」郭爺曰:「你既珍重,怎麼才時鋪人打牛,你乃袖手不顧?此可謂珍重乎?你可直直招來,我饒你打!若再強争,三十大闆,重責不始恕!」吳茂見郭爺發出他奸情,遂不應聲,乃直供曰:「小的不合養他耕牛,既得其子,又欲占其母,貪心不足。
所供是實。
」郭爺見他認了,即饒了他刑。
判曰:
審得吳茂租石尚友牛看養,原為耕田計,而實非出價買斷也。
養過二年,牛已生犢,則茂喜力耕有資,而孳息又倍矣。
見石為取,豈不大拂其仰望之初心乎?故強争償價,執牛不還。
宜乎!愚夫之見利迷心,而不知久假不歸,有明訓也。
若系己牛,驟前遭棰,胡為有隐、不隐之異情乎?牛還舊主。
吳茂欺心妄賴,取供不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