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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舍争占小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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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将小馬寄養,不料死去,已經數月,忿刀身駒并肩,伊馬獨死。

    妄捏騙馬不與,竦告爺台。

    切思駒原有母,物豈堪賴?強欲騙生償死,冤屈何伸?叩天白冤。

    上訴。

     郭爺見了訴詞,問曰:「爾馬果并肩兩駒乎?」葛殷曰:「果然雙生兩駒。

    」郭爺曰:「沉樞果亦以駒寄爾養乎?」葛殷曰:「三月他牝馬死了,果将幼駒,仰小人看養。

    養至六月死去,小的失于報信,所以有今日之争。

    」沉樞曰:「他家止生一駒,并小人的,才是兩駒。

    怎麼把小人的,亦認作他的?郭爺叫手下,帶馬前來。

    「爾二個俱不必争,我自能識得真僞。

    」叫把兩駒,綁在兩廊柱上,卻把牝馬,系在中央月台之上。

    令人将兩駒,任意鞭撻,且看牝馬如何?隻見小駒被撻之時,那牝馬隻咆哮,趨顧東邊之駒。

    郭爺又叫将兩駒放開,隻見那牝馬,與東邊之駒,沾作一塊,似相眷戀之意。

    那西邊小駒,一直向外走去,牝馬亦不知顧惜。

    郭爺看破,叫二人上堂問曰:「爾看那畜生,親者便相垂念,其非己出者,略不介意。

    沉樞何得執葛殷之駒而不還乎?本該問爾大罪,姑罰不應。

    以戒爾後。

    」判曰: 系馬千驷弗視,義利分明。

    千乘棄而不顧,身家清白。

    今葛殷惟知貪昧,不恤比鄰,一駒能值幾何?意圖白賴。

    千金難買鄰舍,心全未思。

    寄養者把重,蓋在親情。

    捏死者詐誕,妄欺天理。

    葛殷拟問不應,沉樞領馬自牧。

    立案在公懲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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