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将小馬寄養,不料死去,已經數月,忿刀身駒并肩,伊馬獨死。
妄捏騙馬不與,竦告爺台。
切思駒原有母,物豈堪賴?強欲騙生償死,冤屈何伸?叩天白冤。
上訴。
郭爺見了訴詞,問曰:「爾馬果并肩兩駒乎?」葛殷曰:「果然雙生兩駒。
」郭爺曰:「沉樞果亦以駒寄爾養乎?」葛殷曰:「三月他牝馬死了,果将幼駒,仰小人看養。
養至六月死去,小的失于報信,所以有今日之争。
」沉樞曰:「他家止生一駒,并小人的,才是兩駒。
怎麼把小人的,亦認作他的?郭爺叫手下,帶馬前來。
「爾二個俱不必争,我自能識得真僞。
」叫把兩駒,綁在兩廊柱上,卻把牝馬,系在中央月台之上。
令人将兩駒,任意鞭撻,且看牝馬如何?隻見小駒被撻之時,那牝馬隻咆哮,趨顧東邊之駒。
郭爺又叫将兩駒放開,隻見那牝馬,與東邊之駒,沾作一塊,似相眷戀之意。
那西邊小駒,一直向外走去,牝馬亦不知顧惜。
郭爺看破,叫二人上堂問曰:「爾看那畜生,親者便相垂念,其非己出者,略不介意。
沉樞何得執葛殷之駒而不還乎?本該問爾大罪,姑罰不應。
以戒爾後。
」判曰:
系馬千驷弗視,義利分明。
千乘棄而不顧,身家清白。
今葛殷惟知貪昧,不恤比鄰,一駒能值幾何?意圖白賴。
千金難買鄰舍,心全未思。
寄養者把重,蓋在親情。
捏死者詐誕,妄欺天理。
葛殷拟問不應,沉樞領馬自牧。
立案在公懲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