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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十七 表九首為薛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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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功臣不勸。

    有國大體,為政本源,非敢議論他人,竊以兄弟自比。

    “竊以兄弟自比”六字,《文苑英華》作“竊見”二字。

     臣弟蜀州刺史缙,太原五年,撫養百姓,盡心為國,竭力守城。

    臣即陷在賊中,苟且延命,臣忠不如弟,一也。

    缙前後曆任,所在著聲,曆,《文苑英華》作“效”。

    臣忝職甚多,曾無裨益,臣政不如弟,二也,臣頃負累,系在三司,系,《文苑英華》作“狀”。

    缙上表祈哀,請代臣罪,臣之于缙,一無憂憐,憐,《文苑英華》作“恤”。

    臣義不如弟,三也。

    缙之判策,屢登甲科,衆推才名,素在臣上。

    臣小言淺學,不足謂文,臣才不如弟,四也。

    缙言不忤物,行不上人,植性謙和,執心平直。

    直,《文苑英華》作“坦”。

    臣無度量,實自空疏、臣德不如弟,五也。

    臣之五短,弟之五長,加以有功,又能為政。

    顧臣謬官華省,而弟遠守方州,外愧妨賢,妨,《文苑英華》作“其”。

    内慚比義,痛心疾首,以日為年。

    臣又逼近懸車,朝暮入地,阒然孤獨,迥無子孫。

    弟之與臣,更相為命。

    兩人又俱白首,一别恐隔黃泉,傥得同居,相視而沒,泯滅之際,魂魄有依。

    伏乞盡削臣官,放歸田裡,賜弟散職,令在朝廷,廷,《文苑英華》作“行”。

    臣當苦行齋心,弟自竭誠盡節,并願肝腦塗地,隕越為期。

    葵藿之心,庶知向日;犬馬之意,何足動天。

    不勝私情懇迫之至。

     請施莊為寺表 臣維稽首:臣聞罔極之恩,豈有能報,終天不返,何堪永思。

    然要欲強有所為,自寬其痛,釋教有崇樹功德,宏濟幽冥。

    臣亡母故博陵縣君崔氏,師事大照禅師三十餘歲,褐衣蔬食,持戒安禅,樂在山林,志求寂靜。

    臣遂于藍田縣營山居一所,草堂精舍,竹林果園,并是亡親宴坐之餘,經行之所。

    臣往丁兇釁,當即發心,願為伽藍,永劫追福。

    比雖未敢陳請,終日常積懇誠。

    又屬元聖中興,群生受福,臣至庸朽,得備周行,無以謝生,将何答施。

    願獻如天之壽,長為率土之君,惟佛之力可憑,施寺之心轉切。

    效微塵于天地,固先國而後家,敢以鳥鼠私情,冒觸天聽,伏乞施此莊為一小寺,兼望抽諸寺名行僧七人,精勤禅育,齋戒住持,上報聖恩,下酬慈愛,無任懇款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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