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原闕]
惟嶽降神解[原闕]
忠孝廉潔[原闕]
疑鳳臺[原闕]
說天雞[原闕狙氏子已下七十三字,據唐文粹補]
狙氏子不得父術而得雞之性焉,其畜養者,冠距不舉,毛羽不彰,兀然若無飲啄意,洎見敵則他雞之雄也,伺晨則他雞之先也,故謂之天雞。
狙氏死,傳其術於子焉,乃反先人之道,非毛羽彩錯觜距銛利者不與,其樓無復向時伺晨之儔,見敵之勇,峨冠俯步,飲啄而已。
籲,道之壞也有是夫!
維嶽降神解
幽乎理者神也,顯乎用者人也。
苟易其所,則為怪妖。
非仲尼之所言也。
三百篇亦刪於仲尼,而嶽降申甫不刪者,豈仲尼之前則其事信,仲尼之後則其事妖?苟如是,則夔龍稷卨而下,有相其君輔其主以緻理者,皆神降也,人何有哉。
是必以國之興也聽於人,亡也聽於神。
[鶱詳審文義,人神二字疑譌倒,當申甫時天下雖理,詩人知周道已亡,故婉其旨以垂文,仲尼不刪者,欲以顯詩人之旨,不爾,則子不語怪出於聖人也,不出於聖人也,未可知。
]
疑鳳臺
秦穆公女以吹簫降蕭史於臺上,後乘鳳皇而去,名其地曰鳳臺。
籲,神仙不可以伎緻鳳鳥,不可以意求。
伎可緻也,則黃帝不當有崆峒之學。
意可求也,則仲尼不當有不至之歎。
吾知其得志於逋逸間,而秦諱之不書,遂強鳳以神,強臺以名,然後絕其顧念之心。
今江漢間復有史之蹟,是愚婦惡夫淫其所以得矣。
鳴呼,上行而下效,信而有證。
故秦之道竟施於妄矣。
[予以嘉慶丁卯重刻羅昭諫讒書五卷,第二卷中原闕蘇季子維嶽降神解忠孝廉潔疑鳳臺四篇,徧檢群籍,無從錄補。
今年春,大興徐景伯太史,從永樂大典鈔得維嶽降神解疑鳳臺二篇,屬仁和陳扶雅孝廉趙寬夫茂才展轉寄至,為之狂喜,無異珠遠而劍合也。
爰亟補刊卷末,用公同好,并識嘉惠於勿諼雲爾。
辛未長夏鶱再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