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文昌帝君陰骘文廣義節錄卷上

首頁
    入府、州、縣學的生員資格的考試,又稱童生試,要經過縣試、府試、院試三個階段,取中者俗稱秀才〗,時有門鬥朱君玉者,失去他人所寄之金,幾不欲生。

    餘聞恻然,欲助其少許,苦于資糧告匮,不果。

    未幾,餘即歸昆。

    迨文宗發長洲覆案〖文宗,指主試官員。

    覆案,獲選進入下階段考試的名單〗,餘已列在第二,然但有坐号而無姓名,人皆莫識,餘遂以覆試不到除名。

    此時昆邑實無長洲案,有之者唯朱君玉。

    朱與餘又不甚相識,初不知第二坐号即餘也。

    向使當日不顧自己盤費,稍助其資,彼于感恩之下,必以覆案示餘,餘亦不至除名,複閱二年而始遇矣。

    蓋觀于潘而益愧雲。

     蠲租得第(《彙纂功過格》) 華亭士李登瀛,家貧,僅田二畝。

    佃戶以疾荒其産,賣子償租。

    李知之,恻然曰:“爾以病故,不能治田,非汝咎也。

    我雖貧,尚能自存,奈何使爾父子離散?急取銀,去贖爾子歸。

    ”其人以主家不肯為慮,李曰:“我貧儒,且讓汝租。

    富家大室,亦知積德。

    我當為爾言之。

    ”遂與同往,因得贖歸完聚。

    佃戶日夜禱祝。

    康熙甲子,李登賢書〖登賢書,指鄉試取中成為舉人〗,乙醜聯捷。

    〖蠲(juān),免除。

    〗 [按]哀哉農也,終歲勤動,無時得暇,合家勞苦,無人得安。

    千倉萬倉之粟,皆從其肩上而來,千坑萬坑之糞,皆從其肩上而去。

    或忍饑而戽(hù)水,或帶病而力耕。

    背則日暴雨侵,腸則千回萬繞。

    一至秋成之候,田中所收,盡償租債,四壁依舊蕭然,八口仍無聊賴。

    非仁人君子目擊而心傷者乎!昔諸景陽,聞佃戶死喪,必涕出助之。

    丁清惠公待佃戶如父子。

    陸平泉先生,凡遇壽誕,佃戶必免米若幹,加爵則又免,得子得孫則又免,所以貧佃感恩,租稅反不虧空。

    彼锱铢必較者,一時自為得計。

    豈知冥冥中,複有操大算盤者,起而盡削其祿乎?觀于李君,則二畝之所收多矣。

     逆旨害民(《功過格》) 淳熙初,司農少卿王曉,嘗以平旦,訪給事中林機。

    時機在省。

    其妻,曉侄女也,垂淚訴曰:“林氏滅矣。

    ”驚問其故。

    曰:“天将曉,夢朱衣人持天符來,言上帝有敕,林機逆旨害民,特令滅門。

    遂驚寤,今猶仿佛在目也。

    ”曉曰:“夢耳,何足患。

    ”因留食,待林歸,從容叩近日所論奏。

    林曰:“蜀郡旱,有司奏請十萬石米赈濟,有旨如其請。

    機以為米數太多,蜀道難緻,當酌實而後與,故封還敕黃〖将皇上的诏書封還,而未予下達〗。

    上谕宰相雲:‘西川往複萬裡,更待查報,恐于事無及,姑與半可也。

    ’隻此一事耳。

    ”妻泣告以夢,機不自安,尋以病歸,至福州卒。

    二子亦相繼夭,門戶遂絕。

     [按]天為民而立君,君為民而設官。

    民者,國家之赤子,而社稷之根本也。

    縱使君言不當赈,而臣猶當言赈;君言當濟以少,而臣猶當言多;君言賦額不可虧,而臣猶當議減。

    如此謀國,方為盡忠。

    其福及蒼生,正其流芳百世。

    雖壽考康甯,子孫榮盛,不足報其功也。

    苟或君言催科當緩,臣偏曰國用難濡。

    君言民已困而當通變,臣偏曰額已定而難紛更。

    如此舉動,名為谄谀,名為逢迎,名為戀官而保妻子。

    其為民斂怨,正其為國招尤。

    雖身遭投竄,門戶滅絕,豈足償其罪哉!覆轍昭昭,前車不遠。

     “救蟻中狀元之選” [發明]宋郊一事,人以其功小報大,辄疑之。

    不知此特以蟻視蟻,以狀元視狀元耳。

    若論究竟,則當日所救之蟻,不下數萬。

    後世感恩圖報者,亦不下數萬。

    豈一狀元可竟其福乎?若乎狀元,不過身外虛名耳。

    三寸氣斷,安在其為狀元也?反謂報之太奢,過矣。

     竹橋渡蟻,救之于水也。

    然蟻之緻死,不止于水。

    所救之法,亦不止竹橋。

    且如奴婢之殺蟻也,以湯火;其法,在理而谕之,勢以禁之而已。

    貓犬之殺蟻也,以誤啖聚蟻中之魚肉骨;其法,伺酒食既畢之後,作速掃地,使葷腥不沾于土而已。

    焚化紙帛之殺蟻也,多在暑月;其法,當掃一淨地,先以冷灰作基而已。

    點茶之殺蟻也,多在地上;其法,受之以盆而已。

    竈上之多蟻也,以近腥羶而穴其下;其法,宜于作竈時,純用石灰布地而已。

    舉一反三,在茲數者。

     下附征事(二則) 救蟻延齡(《福報經》) 佛世有一比丘,得六神通,見其小沙彌,七日當死。

    因教其歸省父母,至第八日來,蓋欲其死于家也。

    至八日果來。

    因入定察之,乃于歸路時,見有聚蟻穴孔,将為流水沖入,急脫袈裟擁之,蟻得不死故也。

    後壽至八十,證羅漢果。

     [按]人之壽夭,有定有不定。

    顔淵之死,伯牛之亡,此受決定果也。

    文王之百歲,武王之九十,此受未定果也〖據《禮記文王世子》,文王壽年原為一百歲,武王九十。

    文王以自己的三年壽命加給武王,故終年九十七,而武王九十三〗。

    天人之遇小五衰、大五衰,亦然。

    又以四天下言之,三洲多有未定果,唯北俱盧洲,則純受決定果。

    沙彌之益算,當屬未定果耳。

     蟻王報德(《古史談苑》) 吳富陽董昭之,過錢塘江,見一蟻走于水中蘆上,欲救之入舟,舟中皆不可。

    乃以繩系蘆于舟,蟻得至岸。

    夜夢烏衣人謝曰;“吾是蟻王,不慎堕江,蒙君濟拔,後有急難,可來告我。

    ”曆十餘年,昭之以盜誣入獄,思及蟻王之夢,而欲告無由。

    一人曰:“何不于地上取兩三蟻,置掌中而告之。

    ”董如其言。

    夜果夢烏衣者曰:“急投餘杭山中,可免于難。

    ”覺而逃之,遇赦得免。

     [按]活活一龜,不識自己之生死,所存朽甲,反知他姓之吉兇。

    此種事理,雖聖人亦有所不知,而何惑乎蟻王之報德? “埋蛇享宰相之榮” [發明]龍有四毒,有齧而死者,有觸而死者,有見而死者,有聞聲而死者。

    蛇亦如之。

    叔敖所遇之蛇,當是有見毒者耳。

    然據楚中人雲,彼處兩頭蛇,至今尚有,身黃色,長尺許,其行可進可退,多如蚯蚓,見之初不為害,想别一種類耳。

    否則物類随時變易,如上古禽獸,能作人語,今則不能之類。

     心中含毒者,多作蛇、蠍、蜈蚣。

    惟有慈心之人,毒不能害。

    不然,彼以毒來,吾亦以毒往,是一蛇之外,又添一蛇矣。

    吾縱不能化蛇,豈可反為蛇化乎? 蛇為害人之物,故埋之不使人見。

    苟充其類,則凡為人害者,皆可作蛇觀。

    除殘禁暴,是埋兩足之蛇。

    改往修來,并埋自心之蛇矣。

     自“于公治獄”至此,乃帝君舉行善得福者示人耳。

    一人行善得福,則盡人皆然矣。

    譬如樹果,嘗一而甘,何須枝枝皆啖。

     下附征事(二則) 方便行殺(《大寶積經》) 燃燈佛時有五百賈人,入海采寶。

    内一惡人,善知兵法,恒為寇盜,欲盡殺五百人,而取其寶。

    而五百人,皆不退菩薩,殺之者得無量罪,當久堕大地獄。

    時彼衆中,有一導師,名曰大悲,預知其意,因私念言:“若殺此一人,吾當自堕惡道。

    若不殺此人,則五百善人當受其害,而彼惡人,仍世世堕于地獄。

    吾若明告衆人,又累五百人共發惡念,亦當受苦。

    ”于是生憐憫心,甯自受罪,而刺殺之。

    佛言:“導師,即吾身是。

    五百賈人,即賢劫中五百菩薩是。

    ” [按]此所謂見機得殺也,然必先有甯自受罪之心,而後可行此種方便。

    否則既欲貪其功,又欲辭其罪,此念已不可問矣,何福報之有? 斃蛇抵命(《現果随錄》) 我邑故宗伯顧錫疇,在溫州,為副将賀君堯所殺。

    未幾,降乩(jī)于門人張調鼎家,曰:“吾前生誤殺一蛇,今蛇為賀君堯,前六月十六,已害我于江中。

    因果應受,可語我兩兒,勿事報仇。

    ”張猶未聞公訃,急遣人至溫訪之。

    時太倉吳國傑在溫,宴公于江心寺,明晨報公被害,廣遣漁人覓屍,無有。

    夜夢公立水中曰:“我前世為天台僧,擊斃一蛇,今抵其命。

    承君厚意,以前世為我徒孫故也。

    但向某灣尋之,即得矣。

    ”如言複覓,果得屍,扶榇歸昆葬焉。

     [按]公前世為天台僧,後世位至宗伯,且文章節義,俱卓卓可傳,然猶難免斃蛇之報。

    況來曆萬不及此者乎?世之殺蛇者,勿徒以叔敖為藉口也。

     “欲廣福田,須憑心地” [發明]此句乃一篇綱領。

    上述因果之事,此明因果之理。

    “心地”是因,“福田”是果。

    世儒不信因果,由于未能理會儒書耳。

    故論及餘慶餘殃之說則信,談及因果即不信,猶之但能呼日,而不知其即為太陽也。

     信因果者,其心常畏,畏則不敢為惡。

    不信因果者,其心常蕩,蕩則無所忌憚。

    一人畏而行一善,萬人即增萬善。

    一人蕩而造一惡,萬人即增萬惡。

    故曰:人人知因果,大治之道也;人人不信因果,大亂之道也。

     福田心地圖 ┌─┐ 報恩田──父母師長和尚─┐ │三│             │ │種│ 功德田──佛菩薩賢聖僧─┼之類 │福│             │ │田│ 貧窮田──饑餓困厄人畜─┘ └─┘ ┌─┐ 佛──┐      ┌─廣置義井 │二│ 法──┤  方便──┼─建造橋梁 │種│ 僧──┤      └─平治險路 │八│ 父母─┼──敬田──┬─孝養父母 │福│ 師僧─┘      └─恭敬三寶 │田│ 貧窮─┐      ┌─給事病人 └─┘ 疾病─┼──悲田──┼─救濟貧窮 畜生─┘      └─設無遮會 壽短──願他身死,殺害衆生,建造淫祠┬─┐ ┌─┐ 壽長──憐憫一切,戒殺放生,甯靜惜福┘ │ │世│ 多病──惱害衆生,不恤病苦┬──────┤ │間│ 少病──禮拜三寶,惠施醫藥┘      │ │七│ 醜陋──瞋恚鬥诤,遮佛光明,笑人醜陋┬─┤ │事│ 端正──忍辱柔和,修造佛像,以食施人┘ │ │不│ 無威德──他物生妒,不能修福┬─────┼故 │齊│ 有威德──不懷嫉妒,誠信不欺┘     │ │皆│ 卑賤──驕己淩人,負他财物,薄視僧尼┬─┤ │由│ 尊貴──信奉三寶,力行善事,處己謙和┘ │ │心│ 貧窮──悭吝不施,常行竊盜┬──────┤ │造│ 富饒──性喜惠施,不負他财┘      │ └─┘ 惡智──親近惡人,贊揚惡法,吝法不說┬─┘ 善智──修習智慧,親近沙門,受持正法┘ ┌───多病 ├───短命 ┌─殺─┘┌──貧窮 ├─盜──┴──共财不得自在 ┌─┐           ├─淫──┬──妻不貞良 │十│           │    └──得不随意眷屬 │惡├────┐ 身三惡業─┘    ┌──多被诽謗 │所│十惡正報│           ├──為他所欺 │感│即是三途│      ┌─妄言─┘┌─言無人受 │正│若生在人│ 口四惡業─┼─绮語──┴─語不明了 │報│中則如下│      ├─兩舌──┬─眷屬乖離 │餘│文所感二│      └─惡罵─┐└─親族弊惡 │報│種輕報耳│ 意三惡業─┐    ├──常聞惡聲 │圖├────┘      │    └──言多诤訟 └─┘           ├─貪───┬─心不知足 ├─瞋──┐└─所求阙絕 └─癡─┐├──人求長短 │└──被他惱害 ├───生邪見家 └───其心谄曲 二十七種善惡果報  ̄ ̄ ̄ ̄ ̄ ̄ ̄ ̄ ┌豪貴┐   ┌禮事三寶┐ │大富│   │布施  │ │長壽│   │持戒  │ │端正│   │忍辱  │(八善) │勤修│   │精進  ├─┐ │明達│   │智慧  │ │ │聲清│   │歌詠三寶│ │ 為人─┤潔淨├─從─┤慈心──┘ ├中來 │不淨│   │豬─┐   │ │悭貪│   │狗 │   │ │狠戾│   │羊 │   │ │輕躁│   │猕猴├───┘ │腥臭│   │魚鼈│ (七惡) │含毒│   │蛇 │ └無慈┘   └虎狼┘ ┌─颛愚──不教他────┐ ├─喑痖──謗毀人    │ ├─下使──負債不還   │ ├─醜黑──遮佛光明   │(十一惡) ├─生獐鹿中──驚怖人  │ 為人─┼─生在龍中──喜調戲  ├─故 ├─身生惡瘡──鞭撻衆生 │ ├─人見歡喜──見人歡喜 │(一善) ├─常遭縣官──籠系衆生 │ ├─短小──輕蔑人    │ ├─醜陋──喜瞋恚    │ └─無知──不學問────┘ 福田心地說 有果無用 錦繡滿箱,而所穿不過布素。

    金銀滿櫃,而适口僅免糟糠。

    可以安閑矣,必欲勞筋疲骨。

    可以快樂矣,但見終日愁眉。

    此有福而不能受用也。

    由于宿生布施之時,不能發至誠心、歡喜心耳。

    否則或因人之勸,而勉強一施耳。

    不然,或既施之後,旋生悔心耳。

    意本《彌勒所問經》。

     有用無果 荜門圭窦之人,而常居人之華堂大廈。

    疏食菜羹之子,而辄啖人之海錯山珍。

    此有受用,而非其福也。

    由于宿生,自己不能布施,但知勸人作福耳。

    否則或見人布施,為之歡喜贊歎耳。

     先富後貧 《業報差别經》雲:若有衆生,因勸布施,後還追悔。

    以是因緣,先富後貧。

     先貧後富 複有衆生,因勸少施,施已歡喜。

    生在人間,先貧後富。

     勞而緻富 富有富之因,勞亦有勞之因。

    如經言齋僧者,必得大富,此定理也。

    若使請僧到家,使僧奔走往來而後就食,則後世雖享大富,必以勞苦得之。

     逸而得富 若其送食至庵院,使衆僧安然得食,則其福報,必生天上人中,享自然之快樂。

     貧而能施 經又雲:複有衆生(必言衆生,不言人者,人止說得一件,衆生則該舉六道矣),先曾布施,不遇福田,流浪生死,在于人道。

    以不遇福田故,果報微劣,随得随盡。

    以習施故,雖處貧窮,而樂行施。

     富而不施 複有衆生,未曾布施,遇善知識,暫一行施,值良福田。

    以田勝故,資生具足。

    先不習故,雖富而悭。

     施多福少 《菩薩本行經》雲:若有衆生,不能至心施,不能以恭敬心施,不能以歡喜心施,或貢高自大而施,或受施者信邪倒見。

    譬如耕于薄地,下種雖多,所收甚少。

     施少福多 又雲:若布施之時,能以歡喜心與,恭敬心與,清淨心與,不望報與,或所與者,值菩薩聖僧。

    如彼良田,下種雖少,所收甚多。

     同憂異果 《法苑珠林》雲:如有二人,一貧一富,見乞者來,俱懷憂悶。

    其有财者,懼有求索。

    其無财者,因己不能作福,而自憂惱。

    後來貧而愁者,生天人中。

    富而愁者,生餓鬼中。

    愁悶雖同,受報則異。

     異壽同果 人壽數千歲時,受持五戒十善者終其身,與人壽數十歲時,受持五戒十善者終其身,其福等無有異。

     為惡善終 為惡而得善終者,今生之惡果未熟,前生之善果先熟也。

    昔有一人,七世殺羊,而不堕三途。

    過是以後,所殺之罪,一一償之(見《大藏一覽》)。

    凡惡人得福,皆作是觀。

     為善惡終 為善而或惡終者,今生善果未熟,前生惡果先熟也。

    然又有見為惡終,而實非惡終者。

    如牧牛小兒,采華供佛,中路被牛觸死,其神即生忉利天(出《譬喻經》);猕猴見僧而喜,戲披袈裟,失足墜岸而死,其神即生天上,是也(見《經律異相》)。

    總之,因作善而死,未有不得善報,特一時肉眼不識耳。

     身樂心不樂 修福凡夫,今生事事如意,可謂身樂矣。

    然不知出世,未脫輪回,終不免三惡道之憂。

     心樂身不樂 羅漢已斷後有,可以永别三途,長辭六趣,心甚樂矣。

    若使未嘗修福,則其一切供養,亦不能如意。

     大施小福 《般若經》雲:若菩薩但舍财寶七珍,不發心成佛,救度一切衆生,雖經恒河沙劫,得福猶少(非真少也,特較之發心成佛,則為少耳)。

     小施大福 經又雲:若菩薩布施時,能回向無上菩提,救度十方一切,雖少行施,獲福無量。

    (二則與前“施少福多”,各自一意。

    ) 心地至成佛,無以複加矣。

    福田至成佛,亦無以複加矣。

     吾遇順境正當修福 人遇順境,當自念曰:吾家富足,宿生定從布施中來,今世愈當濟人利物。

    吾身無病,宿生定從慈悲中來,今世愈當戒殺放生。

    譬諸燈焰明時,即當繼以膏油也。

     吾遇逆境亦能植福 若遇逆境,當自念曰:吾之困厄,乃宿業所招,若能順受,債斯償矣。

    不特此也,吾若貧窮,常願天下皆富饒;吾若多病,常願天下皆康強;吾遇鬥诤,常願天下皆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