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造經文”
[發明]雖有嘉肴,弗食不知其美。
雖有至道,弗學不知其善。
天下最易失者人身,至難聞者佛法。
如來不出世,則天上人間皆如長夜。
不特庸流局于所見,即儒者亦囿于所聞。
仰首觀天,以為止此日月,而不知有微塵之刹土。
以為厥初生民,始于盤古,不知曠劫以來,閱曆無邊劫數。
天帝、天仙,以為至尊無對矣,不知輪回六道,尚等凡夫。
身死之後,以為形滅神消矣,不知一點靈光,生生不昧。
父母眷屬,身殁之後,遂謂無可如何,豈知得此法門,縱經千生萬劫,自有酬償之道。
善士坎坷,惡人得志,即謂天道難憑,豈知宿業所招,纖毫未爽。
大矣哉!如來之教典,真所謂渡海之慈航,幽途之寶炬,嬰兒之乳母,而兇歲之稻粱也。
宜阿難結集之時,梵王、帝釋皆執持幡蓋,四大天王皆捧持高座之四足也,豈世間之書籍可仿佛其萬一乎?印之造之,其容已乎?
世尊于無量劫前,為求佛法,亡身舍命。
有時為一句一偈,或捐王位,或棄妻子,無所不至。
夫固以甘露法門,不能常有于世耳。
世俗不知,往往輕視佛典,豈知二三千年後,欲求片紙隻字,而不可得乎?《法滅盡經》雲:“法欲滅時,比丘所服袈裟,自然變白。
”況三藏教典乎?(《楞嚴經》最先去,《彌陀經》最後去。
)自此以後,當過八百八十萬六千餘年(前八百四十萬六千餘年,當在第九小劫内算;後四十萬年,當在第十小劫内算),而後彌勒菩薩從兜率天宮,下生成佛,此間方有佛法(賢劫中第五佛)。
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共四小劫,皆無有佛。
(人壽一減一增,為一小劫。
每一小劫,計一千六百八十萬年。
)至第十五小劫,獅子佛出世後,相繼成佛者,共有九百九十三尊,可稱最盛。
而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四小劫又無有佛。
迨二十小劫,樓至如來出世後(即韋馱菩薩),而後千佛之數方滿,娑婆世界亦壞矣。
自是以後,複經六十小劫(二十小劫世界壞,二十小劫世界空,又二十小劫,未來星宿劫之世界複成),方有日光如來出世(此未來星宿劫第一尊佛)。
夫以佛法之難遇如此,吾輩幸生其際,豈可入寶山而空手乎?
北俱盧洲,壽皆千歲,思衣得衣,思食得食,目不見愁憂之狀,耳不聞争奪之聲。
較之唐虞三代時,猶勝百千倍,自世俗觀之,以為非常之盛世矣。
然猶列于八難〖指不得遇佛、無法聽聞教法的八種障難〗之中者,以其但享癡福(宿生所修,止于癡福),不信三寶,不知出世之法耳(韋馱菩薩,不能感化此洲,故僅曰三洲感應)。
吾是以讀“人其人、火其書”之句〖語出韓愈《原道》〗,而不勝憐憫雲。
法界等圖附後:
四聖 法 界 惟 心 圖 皆由
六凡  ̄ ̄ ̄ ̄ ̄ ̄ ̄ ̄ ̄ 心造
───────────┐ ┌───────────
佛為三界大師,四生│ 佛 │ 緣覺者,聞十二因緣
慈父,極天上天下,世出│ │ │而覺,但能自度,不能度
世間,無有尊于佛者。
│ 菩薩 │人者,然已超出三界。
菩薩位中,有十信、│ │ │ 聲聞者,聞聲而修證
十住、十行、十回向、十│ 緣覺 │者也,即須陀洹、斯陀含、
地、等覺,共有五十一階│ │ │阿那含、阿羅漢四種。
級。
│ 聲聞 │
───────────┘ │ └───────────
───────────┐ 【心】 ┌───────────
修十善者,生于天中│ │ │ 愚癡邪見,負債不
受勝妙樂。
三界之内,┌┘┌─┴─┐└┐償者,生畜生中,被人
共有二十八天。
│ │ │ │宰殺,有口難辯。
具五戒者,生于人│ 天 畜生│ 悭貪不施者,生于
道,賢愚不等。
就中德│ │ │ │餓鬼中,積劫不聞水漿
造其極者,為聖人。
│ 人 餓鬼│之名,其苦無量。
阿修羅者,有天之│ │ │ │ 謗無因果,廣造衆
福,而無天之德者也,│修羅 地獄│惡者,生于地獄中,一
有胎卵濕化四種。
│ │日一夜萬死萬生。
──────────┘ └──────────
娑 婆 世 界
 ̄ ̄ ̄ ̄ ̄ ̄ ̄
三千大千 ┌────────┐ 世界。
更從一
者,謂從一四 │ 此釋迦如來所 │ 中千、二中千,
天下、二四天 大 王之土,乃三 包 數至一千,為
下,數至一千,鐵 千大千世界總 于 大千世界。
以
為小千世界。
圍 名也。
積算此 其 三言千,故言
又從一小千、 山 土中,有十萬 外 三千,實則一
二小千,數至 │ 萬四大天下。
│ 大千矣。
一千,為中千 └────────┘
四 大 天 下
 ̄ ̄ ̄ ̄ ̄ ̄ ̄
南贍部洲,┌──南贍部洲──┐ 此間國土,
共十六大國, 東 西 在天竺國之東
五百中國,十 勝 日月行其腰, 牛 南,為東震旦
萬小國。
天竺 神 中為須彌山, 貨 國,亦名東支
居最中,先佛 洲 頂即忉利天。
洲 那國,言聲名
出世,皆在于 │ │ 文物之邦也。
中。
└──北俱盧洲──┘
施 經 五 福
 ̄ ̄ ̄ ̄ ̄ ̄ ̄
一者┐ ┌長壽報┐ ┌不殺┐
二者│ │大富報│ │不盜│
三者├得┤端正報├由誦者┤和氣├故
四者│ │尊貴報│ │信佛│
五者┘ └聰明報┘ └覺悟┘
八 難
 ̄ ̄ ̄
佛前佛後 ┐
北俱盧洲 │人中難
盲聾喑啞 │
世智辨聰 ┘
地獄 ┐
餓鬼 │三途難
畜生 ┘
無想天┈┈天中難
下附征事(三則)
龍求齋法
昔有園監,為王守園,池邊得一美果,世所罕有,遂以送王。
王敕園監,日日送來,若不爾者,罪之以死。
園監大恐,呼天訴怨。
池有龍王,化作人形,以金盤盛果,而慰之曰:“爾等勿憂,可将此果獻王。
欲求一願:往昔迦葉佛涅槃後(釋迦如來以前之佛,人壽二萬歲時出者),我與大王同受八關齋法。
王受齋如法,過午不食,故今轉世為王。
我被人勸,過午竟食,以此堕于龍中。
我今還欲得此齋法,廣行勸化。
王若速送來,我當擁護爾國。
不然,吾當使汝土地淹沒。
”而于此時,适當無佛法之候,何處複有八關齋法?王甚愁憂。
時有大臣之父,語其子曰:“吾家堂柱,常放光明,可剖視之。
”子如父言,得經二卷,一是《十二因緣經》,一是《八關齋法》,因獻于王。
王大歡喜,送與龍王。
龍王遂與五百龍子共修齋法,其後命終,皆生忉利天上。
八關齋法:
一不殺生(凡有命者,皆不得殺。
)
二不偷盜(物非己有,不與不取。
)
三不淫欲(在家五戒,唯制邪淫。
受八關日,正淫亦斷。
)
四不妄語(心口如一,了無虛妄。
)
五不飲酒(酒能亂性,飲生諸過。
)
六不著香花鬘,不香塗身(為除貪著,不嚴身首。
)
七不歌舞倡伎,不往觀聽(自作、觀聽,妨亂道心。
倡伎者,琴瑟箫管等。
)
八不坐高廣大床(恐起貪著,及縱恣故。
)
九不非時食(非時而食,心易昏昧。
)
前八名戒,後一名齋。
關者,閉也。
齋者,齊也。
以前八戒,關閉諸惡。
以後一齋,令神清志朗,正念昭彰也。
不非時食者,謂日過中則不食也。
此佛令在家人受出家戒,方便令種出世善根。
以在家人既有妻室,不易斷淫欲。
各有職業,不易不非時食。
故其期止一日一夜,謂從今朝受,至明日天明即滿。
欲數數持,當日日受。
其餘諸戒,皆以盡壽為期。
唯此一戒,以一日一夜為期。
倘能發菩提心,持得清淨,尚能往生西方,何況生天。
若不如法,則成虛名耳。
受時,當請比丘于佛前說之。
若無比丘,則便于佛前自陳受之,無佛對經亦可。
若有比丘,不肯求授,自陳受者,便為慢法慢僧,其利益随其心而劣弱矣。
無論未受戒,及已受五戒,及菩薩戒者,皆可受,以其屬加行戒故。
寫經脫苦(《法苑珠林》)
唐龍朔三年,長安劉公信之嶽母死。
未幾,其妻陳氏亦暴亡,見其母在石門内,備受苦楚,哀告其女曰:“速為吾寫《法華經》一部,庶可免罪。
”言訖,石門閉。
陳氏随蘇,向夫具說,夫因請其妹夫趙師子寫經。
趙以現成寫好《法華經》一部,付劉裝潢,蓋此經本範姓者出錢所寫,而劉實未知也。
未幾,陳氏複夢其母索經,女言已寫,母泣曰:“吾正為此經,轉受其苦。
此經乃範氏所修之福,何得攘之以為功?”覺而詢之,範氏果曾出錢二百。
于是别寫一部,以用供養雲。
[按]揚州有嚴恭者,于陳朝大建初,寫《法華經》流通。
時有宮亭湖廟神,托夢于商,盡将廟中之财,送之嚴處,作寫經用。
又一日,嚴入市買紙,尚少三千文。
忽見市中一人,持三千文來付之曰:“助君買紙。
”言訖不見。
隋末,盜賊至江都,相戒勿犯嚴法華裡,多所全活。
唐末,其家猶寫經不已。
然則經文之當印造,神亦知之矣。
枕經失薦(《感應篇注疏》)
颍上高天佑,同二生應試江甯,聞雞鳴山守源禅師有道,同往叩之。
曰:“二位皆當中,惟高君不能,以誤用《楞嚴經》作枕耳。
”高愕然,良久細思之,方知箧中有《楞嚴》,卧時未曾請出,遂以箧作枕耳。
迨榜發,其言皆驗。
[按]或疑一切書籍,皆當重視,何得獨将佛典推崇?不知文字雖同,而如來之法,普利衆生,一切天龍八部,無不信受奉行,原非泛然書籍可拟。
譬諸天朝敕命,不當與文牒同觀也。
亵慢者如此,則印造者可知。
“創修寺院”
[發明]佛法僧三寶,謂之福田,而所以莊嚴供養者,則惟寺與院而已。
無寺院,則無佛像經文,僧尼四衆。
一應禮拜燒香,受持讀誦之福,皆無由種矣。
然則創之修之者,厥功顧不大乎?
《正法念處經》雲:若有衆生,見塔寺僧坊,塗飾修補。
複教他人,修治故塔。
命終生天,其身鮮白,入珊瑚林,共諸天女,五欲自娛。
業盡為人,其身鮮白。
又《法滅盡經》雲:将來劫火起時,曾作伽藍之地,不為火焚。
佛言:“假使有人,費金百千,造成一寺。
有一持戒比丘,曾住其中,受用其宿。
縱令此寺,随為水火所壞,已為不虛施主之恩。
”況寺院告成,因之廣造福德乎!
下附征事(六則)
須達施園(《經律異相》)
舍衛國有大長者,名須達多,欲求勝地,造精舍奉佛。
惟有祇陀太子園,廣八十頃(往時迦葉如來道場亦在此處),林木郁茂,最為佳勝。
往白太子,太子曰:“布金滿園,吾當賣汝。
”須達喜曰:“園屬我矣!”遂運金布地,須臾将滿。
太子曰:“吾戲言耳。
”須達謂:“太子之言,不當有戲。
”堅意買之。
太子不取其金,共以此金,造精舍一千二百所。
捉繩定基之際,舍利弗忽笑。
須達問故,答曰:“汝方于此經營佛宇,而汝将來所受福報之天宮,此刻先已成就。
”因借道眼,與須達觀。
須達大喜,乃問何天最樂。
舍利弗言:“第四兜率天,有彌勒菩薩,現在說法。
”須達言:“吾願生此。
”精舍告成,王及大臣,士庶男女,十八億人,共來迎佛。
世尊入時,放大光明,諸天伎樂,不鼓自鳴,盲聾喑啞,皆得六根具足。
[按]此即祇樹給孤獨園也。
園中之樹,皆祇陀太子所施,故曰祇樹。
須達恒周給孤獨,故曰給孤獨園。
修塔獲果(《出曜經》)
迦葉佛涅槃後,以舍利起七寶塔,歲久塔壞,無人補治。
有一長者,告衆人曰:“佛世難遇,人身難得。
雖得人身,或堕邊地,生邪見家,又遭堕落。
吾等不可失此良緣。
”遂率九萬三千人,共治故塔。
乃同發願:“不堕三途,及八難處。
見釋迦文,初會說法,皆得度脫。
”其後命終,盡生天上。
遇釋迦如來出世,果符宿願。
[按]佛言:“爾時為首者,即瓶沙王是也。
生摩竭提國,見佛得法者,即九萬三千人是也。
”
天人散華(《雜譬喻經》)
昔有四姓家子(天竺國四大姓),為離越(羅漢比丘)作一小房,僅可栖息,複為其作經行之處。
後其人命終,生忉利天,所居宮殿,周匝四千裡。
自知宿因,持華散于離越屋上,自言:“我僅作小泥屋耳,不謂得果如此,是故特來散華也。
(梵語首陀,此雲農夫,即第四姓。
四姓家子,乃種田人也。
)
[按]舍利弗見一天人,散華于死屍之上,極其恭敬。
問之,天人曰:“此吾故身也,由在世時,孝養父母,恭敬沙門,廣行衆善,令吾享此天福,故散華耳。
”須臾,又見無數惡鬼,各鞭一死屍。
問之,惡鬼曰:“此吾故身也,由其前世殺生、偷盜、邪淫、妄語、忤逆二親、毀謗三寶,令吾今日備受衆苦,是故鞭耳。
”然則離越之屋,宜其有香華散于上也。
同為夫婦(《雜寶藏經》)
舍衛國有一長者,建造塔寺,命終生天。
其後妻因憶夫,常掃其夫所造之寺。
一日,其夫遙語之曰:“我是汝夫,以造寺功德,得生天上,見汝憶我,故特下來。
奈人身臭穢,不可複近。
汝欲複為我妻,勤供佛僧,修掃塔寺,願生我天。
”婦如其言,命終之後,果生彼天,複為夫婦,同來見佛。
佛為說法,得須陀洹果(七生天上,七來人間,便斷生死)。
[按]經雲:“掃僧坊一閻浮提,不如掃佛塔一手掌。
”然則掃塔之功,亦大矣。
難為夫婦(《分别功德論》)
舍衛城中有夫婦二人,敬信三寶,無有子息。
其婦早亡,生忉利天為天女,端正無比。
因念世人誰堪為我夫,即以天眼觀,見故夫出家年老,日日掃除塔廟。
遂以光明,照夫令見,勉以精進升天,還為吾夫。
其夫因婦生天,倍加精進。
天女複來見雲:“君德轉勝于我,我不能得君為夫矣!”比丘聞已,愈加勇猛,遂成羅漢。
[按]福業相等,方為夫婦。
可見婦人之從夫為榮辱,皆自己之宿業使然也。
舍宅為寺(《金湯編》)
宋範仲淹,字希文,廣修衆善,笃信佛法。
凡所莅守之地,必造寺度僧,興崇三寶。
與琅琊覺禅師、薦福古禅師最厚。
初讀書長白山,于寺中得窖金,覆之不取,及貴,語僧出金修寺。
又嘗宣撫河東,得故經一卷,名《十六羅漢因果頌》,公為之序,授沙門慧喆流通。
晚年以所居宅,改為天平寺,延浮山遠禅師居之。
(蘇州府學,亦其所舍。
)仁宗朝,累官樞密,參知政事。
追封楚國公,谥文正,子孫簪纓不絕。
[按]家舍田園,不過暫時逆旅,樂得以之修福。
晉鎮西将軍謝尚,因父鲲之夢而免難,永和四年,舍宅為莊嚴寺(出《建康錄》)。
中書令王坦之,舍其園為安樂寺(見《搜神記》)。
刺史陶範,于太元初,舍宅為西林寺(出《晉書》)。
李子約,歲饑設粥,全活數萬,後舍其屋宇為佛寺(見《法喜志》)。
王摩诘,以喪母,表請辋(wǎng)川之地為佛寺。
白樂天、王介甫,亦皆以所居,施為梵刹(各見本傳)。
較之後世刻剝他财,經營大廈,甘為不肖子孫拆毀,不舍分文修福者,不啻神龍之于蝘(yǎn)蜓(tíng)〖一種爬行動物〗矣!
“舍藥材以拯疾苦”
[發明]閻浮提中,共有萬種樹,八千種草,七百四十種雜藥,四十三種雜香,百二十一種寶,皆足以濟人。
而于疾苦尤急者,則惟藥材耳。
以藥濟人,舍也。
以方給人,亦舍也。
貧人不與計利,舍也。
勸人不賣假藥,亦舍也。
舍之為術多矣,存乎拯之之心耳。
末世之疾病,漸漸增添。
末世之良藥,亦漸漸減少。
且如小兒痘疹,生于晉魏以後。
箭風之病,起于順治末年。
近時初生嬰兒,多生螳螂子于兩腮,剖而去之,兒方飲乳得生,否則一兩日辄死。
此餘成童以前,所未嘗有也。
萬年以前,水味之厚,同于乳酪。
耆婆(天竺國之王子,醫中之聖也)在時,猶有藥王樹一本,能照見人肺腑。
有明之世,上品人參,多成形像,其價止與白金相等。
今則價高四五倍,而色味反不如矣。
将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