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我還是叫長生的時候
很多人都知道我,但不知道我的來曆。
在小羅的三國裡我一出場就是個大漢,身高體長,雄偉過人。
其實我生下來那會也不過八斤半,唯一和别人不同的是,我的臉生下來就是紅的,據我娘說生我前夜,夢火麒麟入腹。
我爹是個石匠——世代石匠,看到我生下來的樣子,很是吃驚,怕我長不大,給我去了個名字叫長生。
後來村中來了個私塾教師吳秀才,吳秀才對我爹說:“你兒乃武德星君出世,來日必成大器!”說起這個吳秀才,其實亦非常人,都說亂世出英雄,吳秀才是我認識的第一個英雄,他文武雙全,有經天緯地之才。
我一直納悶他為什麼一直會窩在那個小村子裡,難道他是上天派來專門來教我識文練武的?不管怎麼說,日後我能縱橫三國,斬英雄無數,帶雄兵數萬,一身本領均是從吳秀才那學來的。
我十五歲時,已身長七尺,面如重棗,家中有一對石鎖,重逾百斤,我耍着跟玩似的。
吳秀才跟我說“雲長啊,他日你用兵器之時,最好選既重又快的,方不負你這一身神力啊!”
在村子的時候,我常擡頭望天,東漢的天空和西漢的天空,看來似乎沒什麼兩樣。
吳秀才常勸我走出村子,去外面闖世界。
我就回他:“父母在,不遠遊!”其實我舍不得父母隻是一個方面,最重要的是我舍不得隔壁村的小翠。
小翠比我小四歲,很喜歡穿一身綠跑來跑去,在我眼裡,就象一隻翠鳥一樣可愛。
小翠和我青梅竹馬,我怎麼舍得她呢?
可是後來發生了一些事,我不得不放棄這一切,開始我的闖蕩生涯,開始我的三國。
先是一個很有錢很有錢的财主的女兒看上了我,我很少想起這件事,因為我隻要想起那個女的我就會倒了胃口。
無論誰,隻要是個男的,看了那個女的以後除了揮刀自宮以外不會有其他的想法,所以我連想都不敢想。
這還不是最要命的,最要命的是在後面。
縣令的兒子看上了小翠。
後來每當我想起這件事,看着身後的千軍萬馬,我就心痛不已,命運是多麼的變幻無常啊,當年一個小小縣令就能置我于死地,現在看來縣令在我眼裡連個屁都不是。
我有小翠的時候我沒權。
可是當我有了權力的時候,卻沒了小翠。
赢了天下,輸了她……
後來我馳騁沙場,殺人無數,但我總會想起我第一次殺人,想起那個縣令的兒子驚恐的眼神,那時的我手有點抖,但僅此一次,我的手再也沒抖過,握偃月刀的手奇穩無比,抖的都是對手的手。
我殺了縣令的兒子以後,更名為羽(寓意天高任鳥飛之意)逃出家鄉,月冷星稀,隻有吳秀才送我,他握着我的手,告訴我一句揭語:“遇桃而起,進蜀則興,據荊而定,逢呂歸終!”
我聽了很不明白,吳秀才告訴我不知道沒關系,日後就會明白了。
他又說這本就不應明白,我覺得他好象在說天機。
最終我在麥城想起這四句話,大悟。
出了家鄉,我四處流浪,開始留胡子來躲避追捕(結果一不留神,留成了一把好胡子,大家給面子,成了美髯公!),為了混口飯吃,開始賣紅棗和綠豆。
賣紅棗是因為山東棗多,而我一直都喜歡喝綠豆湯,因為那顔色讓我想起小翠,想起小翠我的心就象有了根,不再亂飄。
如果沒有黃巾之亂,很可能我會成為一個巨賈,壟斷北方的紅棗和綠豆買賣。
這樣我就可以買個大官,把那個狗官做掉。
但亂世一來,兵盜橫行,我也賣不成綠豆了,但是我覺得我的機遇來了,我要用一身武藝去争取封侯拜相,來實現我的願望。
我看了幽州太守劉焉發的招兵榜(就是劉備後來看的那張榜),就準備去幽州參軍。
但是看完榜,我發現一個嚴峻的問題,我擠在人群中看榜文的時候,錢包被人偷了……我剛把綠豆紅棗全處理了,錢包又被偷了,身無一物。
更嚴重的是我到幽州還有兩天的路。
我第一天什麼都沒吃,撐到涿郡,實在是餓得不行了,我估計我紅臉都轉綠了。
我決定去找個飯店吃霸王餐,吃上一頓應該能支持到幽州了。
這是我從小到大第一次吃霸王餐,膽氣未免有點不足,畢竟這是理虧的事。
于是,我一進飯店就開始大嚷:“給我拿酒拿肉來!老子我趕着去軍隊呢!”
第二章桃園結義
三國的故事其實是從一坨屎引起的,而且是坨狗屎。
話說那天張飛在街頭踩了那坨狗屎,心情很是郁悶,就想找個人打架。
可是走在路上,大家看見張飛根根胡須都是豎的,就知道他想找誰的晦氣,忙不疊的往兩邊走。
張飛走到城門口也沒找到碴打架。
走到城門口,看見一個人背着一串草鞋在看招兵榜,一邊看一邊唉聲歎氣直搖頭。
張飛心想:小子,今天就算你倒黴了!于是大喝一聲:“一個大男人,好好的歎什麼氣!”捏緊了拳頭就準備開扁。
那漢子一轉身,張飛一看就樂了,這人長的好玩啊:雙眼如豆,兩手過膝,耳大如扇!心裡一樂,就把想打人的事給忘了。
想必各位一定知道了,那耳大如扇背負草鞋的鳥漢子正是漢室的拐彎八杆子親戚——中山靖王之後劉備,也就是我大哥。
說起這個中山靖王,我覺得這個人真有意思,漢室上上下下,我覺得此人最有意思了,當時他聽得身後一聲大喝,猶如憑空響起一個炸雷一般,然後轉過身來就看到三個白點,分别是張飛的倆大眼白和牙齒,然後才注意到張飛整個人,吓!那叫一個黑啊,劉備的第一反應是這漢子一定是個挖煤的,而且沒洗澡很久了。
倆人就象王八看綠豆一樣,大眼瞪小眼的互相看了半天。
劉備先反應過來,問起張飛姓名,兩人互通姓名後就臭味相投的一起去喝酒。
喝酒的時候,就碰上我進飯店準備吃霸王餐了。
我對酒保吼完後,就等着大吃一頓。
正在愁吃完了怎麼辦。
突然一個大耳朵過來相請,正是雪中送炭呀,有人請客不吃白不吃。
大耳朵拉我和一個黑大個一桌吃飯,我們就這樣認識了。
(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稱大哥是大耳朵,那之後我們連這個稱呼想都沒想過。
而且,我們之間好象形成了默契。
我和張飛絕不提長耳朵兔子,或者長臂猿;而大哥和張飛絕不提猴子的屁股;我和大哥也絕不提烏鴉。
)
事後,我想了很久,還是覺得很奇怪我們當時怎麼會那麼投機,見了一面就好的不分你我,然後就結拜為兄弟了。
也許,這就是所謂的緣分吧,男人和男人之間的事,遠比男人和女人的事來的簡單。
總之,我們的人生就在我們結拜之後完全的改變了。
我至今懷念我們結拜那一幕:桃花紛飛,綠葉蔥蔥,案上巨香三支,烏牛白馬為牲,我們兄弟三人執香而跪,拜過皇天後土:“念劉備、關羽、張飛,雖然異姓,即結為兄弟,則同心協力,救困扶危;上報國家,下安黎庶。
不求同年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皇天後土,實鑒此心,背義忘恩,天人共戮!”
在排名次的時候,按年紀來分呢,是沒什麼異議的,更何況大哥還是皇室的人。
剩下我和張飛。
張飛很謙虛的叫我當二哥,其實年紀也的确比他大那麼一點點。
但後來,我才發現,我被飛弟擺了一道,因為三個人,大哥就是“老大”,飛弟是“老三”,而我就是……,哎,這麼點破事,提他幹嘛。
飛弟果然是混黑社會的,有經驗,我估計他們那幫裡都沒排名第二的。
之後祭拜天地,宰牛設酒,酒席上,我們哥仨就開始商量幹點什麼大事。
張飛是個急脾氣,第一個說話:“我看黃巾軍聲勢浩大,不如我們去投黃巾軍吧!?”
張飛說完,我就看見劉備的臉色一沉:“這怎麼行,我乃漢室宗親,中山靖王之後劉備,怎麼能參與反賊!”這個提議被否決了。
張飛又提出了第二個提議;“那不如我們去落草吧?”
他話音一落,我的紅臉都變黑了:“此事不可,辱沒家門之事不可做!”(說完這話,我才想起來,我還是個逃犯,真是郁悶!)
大哥到底是大哥,劉備提出來:“大丈夫當為國盡忠,成王侯之業,如今黃巾起亂,我們以此為機會,投軍滅黃巾,立軍功以成大事…………(略去三千豪言壯語)!”
我和三弟聽的目瞪口呆,直為大哥擊節叫好。
于是我們就準備召集人馬,拉起隊伍去投軍。
可是,大哥是個賣草鞋的,而我更是身無分文,隻有三弟有點錢,可是他平時花天酒地,身為黑社會老大,又養了一幫閑人,開銷不小。
場面挺大,家裡田地有上千畝,現錢倒沒多少。
急切之間,又不能把地換成馬匹、軍器、軍服。
哥仨正發愁呢,正所謂無巧不成書,節骨眼上,三弟的手下來報:“有一夥客商帶着大批馬匹、镔鐵往城中而來!”
大哥一聽:“哈哈,此乃天助我也!”
那倆倒黴蛋一個叫張世平,一個叫蘇雙。
其實他們的名字對我們哥仨完全沒有意義,我隻是看在他們為我們的第一步做出貢獻才把他們的名字寫出來。
在後來的很多時候,我完全不知道刀下者誰,這真是他們的悲哀吧!說他倆是倒黴蛋,還真是沒錯,先是帶着一百匹馬、兩千斤镔鐵從中山趕到北邊去做買賣,誰知道碰上黃巾軍,被扣了五十匹馬,一千斤镔鐵,現在到了三弟的桃花莊,恐怕他們什麼也帶不走了……
正所謂先禮後兵,大哥提議先請他們吃一頓。
飯桌上,倆倒黴蛋不知大難将至,吃的眉開眼笑的。
大哥拿起一杯酒:“在下乃漢室宗親,中山靖王之後劉備,這是我兩位結義兄弟,我們三人召集鄉勇準備報效國家,讨賊安民,但是現在手下正缺馬匹,兵器。
想向二位壯士借點馬匹、镔鐵以資器用。
”話剛說完,兩位“壯士”馬上擺出一副屎拉不出來的表情,那表情到現在我想起來還想笑。
就這樣,我們開始了我們的三國!
第三章磨刀霍霍
其實我除了武聖和漢壽亭候的頭銜之外,我還有個頭銜應該是發明家,哦,起碼應該是迷彩服發明人。
我們“借”了蘇雙倆人的鐵呀馬呀之後,我們就開始給自己搞裝備。
大哥說自己是皇室的人,所以應該穿“黃”色的,飛弟說他臉黑,穿了白衣服顯的臉黑,于是穿了身黑色,我心裡想你穿什麼衣服不都顯的黑嘛!不過看在兄弟的面子上我沒說,還起勁的說對呀對呀,大哥也拼命點頭,我想他的想想法和我是一樣的。
我穿着新衣服出現在大家面前的時候,大哥和三弟的眼睛都直了。
飛弟問:“二哥,你幹什麼穿一身綠呢?穿的象個龜似的。
你衣服綠也就算了,你的帽子怎麼也綠呀?”
我,沒語言了。
還好我的臉向來紅,當時兄弟們也沒看出來我臉紅。
還是大哥的理論水平高呀,N秒鐘後,大哥發話了:“這個,二弟的頭上的這個嚴格來說,應該是頭巾,而不是帽子!更何況,這是青色,不是綠色。
”說完手一揮,把這個話題終結了。
所以說,大哥是大哥,遠不是因為他年紀比我們大這麼簡單。
而我是二哥遠非年紀排中間這麼簡單。
我穿綠色是有用意的,看過了前面的文章我想你應該就知道了,那就是為了小翠。
我選綠色的另外一個原因和當今的迷彩服差不多,那時候我還不知道自己有多牛B(當時的想法就是和兄弟們弄個黑社會幹幹的。
結拜的時候我就是這麼想的來着,把當初幹大事的想法都抛棄了。
沒辦法,結拜的時候就那麼個條件,我是一逃犯,大哥是賣涼席草鞋的,三弟是黑社會兼殺豬的),雖然殺了個把人,對于打仗還是沒什麼把握,萬一幹起仗來落了下風,我往草叢子裡一趴,(那時候環境比現在好多了,草密樹高的,哪有什麼沙塵暴呀。
)誰找的到我呀。
不過一直到我死都沒機會實現這個想法,誰叫我那麼牛B呢。
搞完服裝就該搞武器了,大哥搞了兩把劍,名叫雙股。
我從來都認為大哥根本就不會用雙手劍,上了戰場還不是拖累?(這個預言不幸在和呂布打架的時候被證實了)我曾私下問過大哥能不能雙手用劍。
他說了句暴寒的話:“我想應該會吧,我都是用兩隻手打草鞋的,連XX也是用的兩隻手!”自從那次之後,我就下了決心,打仗時千萬不能讓大哥沖上去。
所以我往往在第一時間就沖出去,除非三弟的手腳比我還快。
至于我,牢牢的記住了我吳師父的教導,準備打把大刀,長柄的那種,我想大家都知道了,那就是砍人無數的青龍偃月刀!打鐵的問我要打多重,我說一百斤!他吓一跳,心裡說你舉的起嗎,嘴上跟我說某某某呀,誰誰誰的武器才重八十一斤呀,而且隻能打八十一斤呀,一般最重才八十一斤呀。
于是我決定比他們的多一斤,八十二斤。
現在想起來真是年少輕狂呀。
飛弟很苦惱,因為他平時打架都是用拳頭的,所以很困惑上了戰場該用什麼武器。
我給他列舉了十八般武器,他還是沒決定哪樣。
我也很郁悶。
關鍵時刻,大哥又出現了。
所以說大哥不是那麼好當的,也不是那麼簡單就能當好的,在關鍵時刻,往往就是考驗當大哥的時候。
現在當個元首呀,CEO什麼的,也是要在關鍵時刻接受考驗的!大哥問飛弟:“你最怕什麼東西?”
飛弟毫不含糊:“怕鬼!”我大寒。
大哥也寒,寒完了繼續問:“除了這個呢?現實的。
”
“怕蛇!”
“好,三弟,你去打一把蛇矛!”
我不禁為大哥擊節叫好,輕輕松松的就解決了讓我們很郁悶的問題。
而且又有很大的好處,最大的成果是飛弟看多了蛇矛再也不怕蛇了,而且狂愛抓蛇吃,負作用是偶爾會被蛇咬。
還好有華佗,給了個方子解蛇毒,飛弟天天帶着,這是後話了。
另一個好處是相當一部分大老爺們都怕蛇(其實我也是),飛弟一上戰場,把蛇矛一晃,對蛇有心理陰影的人就會發慌,自然就被喀嚓了第四章定黃巾
不可避免的,接下來要說到黃巾了。
在這裡我要透露個秘密,其實張角張寶張梁是女的(寒一個先)。
姐妹三人:一名張姣,一名張寶,一名張靓。
知道張角為什麼要稱“太平道人吧?不知道,那“太平公主”應該知道吧?這三個女人,長的挺漂亮,就是胸太平,沒人要,所以心理變态,開始痛恨社會,報複社會,于是利用當時當局的錯誤,利用民心不穩開始造反……由此可見一個人的心理健康是多麼的重要啊!
我們收拾好後就去投奔太守劉焉。
中國人有個愛好,很出奇。
那就是愛認親戚。
比如說兩個同姓的碰面了,總會來這麼一句:“500年前是一家”什麼的。
說實話,我很膩味這一點。
但讓人惡心的是,有些人連姓都不同,還硬要扯到一起。
比如認幹爹、幹哥、幹姐、幹弟、幹兒子。
另一種更惡心的方法就是結拜。
而很不幸又很諷刺的是,我自己是這個惡心隊伍裡的一員,這讓我很郁悶。
因為我覺得我們三兄弟一點都不惡心(嚴格說起來,也許我大哥有時候顯的有點惡心,但我認為他自己做這些事的時候他也覺得惡心,但他還是堅持着去做,我甚至覺得他偉大,換做我我就不能惡心着去做着些事),其實這些關系裡有很多是出自利益關系,這更讓我惡心。
你可以想一想這樣的情景:當劉備遇上劉焉。
那麼一件惡心的事就順利成章的發生了。
大哥就成了他侄子,然後引起了連鎖反應:我和飛弟成了侄子2,和侄子3,你看,這有多惡心。
然後我們就開始打黃巾,打仗是一件很刺激的事,起碼對于觀衆和讀者是這樣。
可是鑒于黃巾軍全是農民痞子們湊起來的,更何況他們老大還是女的,你還要注意的是全國上下都在打他們,他們能赢嗎?見鬼了。
(突然想起來死了以後天天見鬼。
)所以和黃巾的戰事我就不詳細提了。
一開始,我們并不知道黃巾不能打。
聽着挺懸乎的,動不動就幾萬幾萬的。
還有劉焉哪個叔父根本就靠不住,探子說有黃巾賊程遠志(好土的名字)帶兵5萬來犯。
然後劉焉跟我們說:“你們帶兵500去殺敵吧。
”我靠,500對5萬?大哥裝做很高興的樣子帶着500人出城了。
飛弟問:“大哥,我們真的去殺黃巾?”
看來飛弟雖然腦子少根筋,但也知道500人打不過5萬人。
(廢話,想當年飛弟還是黑社會的時候都是人多打人少吧。
)
“其實那隻是号稱有5萬人,頂多有個幾千人就到頭了。
大家都這麼幹,5千人能報成5萬人!”(照這麼說,曹操把60萬報成100萬還算不上太過分。
按黃巾的邏輯應報成600萬?)
“500人幹5000人也夠戗吧。
”我還是不抱什麼希望。
“當然,我們轉道去投盧植!”大哥果然是大哥。
但是很不幸,我們還是在路上還是碰上了黃巾。
還好都是些烏合之衆,幹掉兩個将領之後剩下的全跑了,于是我們就打赢了第一仗,此後我們陸陸續續的又幹掉了一些黃巾軍,實在是很容易。
現在想起來打黃巾的日子實在是很歡樂,用四個字來形容叫做“所向披靡”,嘿哈哈哈哈。
打來打去呢,終于碰上了一件大事,那就是救了董卓那個王八蛋。
當然了,我們還不知道他是個王八蛋,所以才救了他。
結果救了之後,我們才發現他是個混蛋(還沒發現他是王八蛋),原因是救了她之後,他問我們什麼官職。
雖然我們打了不少勝仗,但是鑒于當時的官僚體系嚴重,哪有那麼快升的上去。
大哥老老實實的說:“白身!”(就是什麼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