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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死因的幾種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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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成立,因為雖然“四家俱連絡有親”,但賈府的婚姻選擇決不是隻局限于四家,不是說隻有這四家才能聯姻,邢夫人、尤氏、李纨等都不在四家之内。

    影響最大的是第三條,我們不能把某些理論絕對化。

    貴族、騎士的婚姻有不少是出于政治需要,但是也未必沒有不在此例的。

    遠的不說,我們就從《紅樓夢》文本出發,看不出來邢夫人與賈赦的結合以及賈珍與尤氏的婚姻有什麼政治因素在内。

    最權威的是二十九回賈府老祖宗賈母對張道士的指示:“你可如今打聽着,不管他根基富貴,隻要模樣配的上就好,來告訴我。

    便是那家子窮,不過給他幾兩銀子罷了。

    隻是模樣性格兒難得好的。

    ”依據文本提供的事實而不是先驗地從某種結論出發來解釋事實,是進行學術研究的基本原則。

    盡管我們當年曾猛烈批判所謂“唯心主義的先驗論”,提倡“唯物主義的反映論”,實際上當時就是從先驗論開始批判對象的,而這種先驗論影響至今并沒有完全消除。

    至于說到唯物主義,在小說研究中這個“物”首先就應該是文本。

    離開了文本,那麼無論什麼“主義”都将難以符合曹雪芹的“主意”。

    “淚盡夭亡”是脂批者讀過原稿的印象,應該是可靠的。

    雖然現在看到的後四十回結局也可以看作是“淚盡夭亡”,但是曹雪芹一定還有自己另外的寫法,而且按照曹雪芹從前八十回顯示出來的高超水平,肯定也是寫得凄婉動人,具有很高思想藝術品位的。

    最重要的是,正如俞平伯先生所言,原本應該是黛死于先,钗嫁于後,二者沒有關聯。

    但是20世紀50年代後在政治婚姻的理念下,這場婚姻就變成了一個不折不扣的陰謀,而寶玉、黛玉和寶钗都成為這個陰謀的犧牲品。

    現在後四十回的钗嫁黛死,是一場沒有勝利者隻有失敗者的婚姻戰争,包括賈母、王夫人和那個據說在“幕後”拍闆的元春也都沒有得到她們本想得到的東西,她們都必定從寶玉的痛苦中嘗到了失敗的苦澀。

    當然,悲劇的最大受害者是黛玉,她付出的代價是生命。

    所以高鹗後續的這個悲劇确實有很高的思想藝術價值,有強大的藝術感染力。

    但是它畢竟不是曹雪芹的原意,曹雪芹原本設計的“淚盡夭亡”的結局,在思想藝術上絕對不會低于現在這個水平。

    至于将這個“钗嫁黛死”泛政治化,将一個婚姻騙局掉包計說成政治婚姻,那就走得更遠了,不僅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也背離了高鹗設計的情節内涵。

     其餘還有一些說法,其中一種值得提出來讨論的是林黛玉上吊自盡說。

    理由是判詞中有“玉帶林中挂”一句,因此有人便據此認為林黛玉是在林子裡上吊自殺的,那個“帶”字便成為“帶子”了,即上吊的繩子。

    “挂”呢,人挂在帶子上,那不是上吊還能是什麼?! 這個解釋乍一看似乎也還有些道理,至少從字面上是可以說得通的。

    但是關鍵性的一個“玉”字沒有着落,總不會是玉做的帶子。

    據說玉白色居多,在詩詞中以“玉”代“白”常見,所以“玉帶”是表示白色的絹帶。

    但似乎仍然有些勉強。

    從曹雪芹對重要人物名字的設計規律來看,往往都有深刻的内涵,不大可能如此淺薄。

    從情節的合理性來說,就缺乏充足條件。

    大觀園雖然面積廣大,花木繁盛,到處有樹,但是似乎沒有寫到足以成為林子的地方。

    林黛玉果真想不開了,要自缢,也隻會在夜深人靜之時,趁人熟睡不備之際,悄悄地在屋裡懸梁,恐怕不會招搖過市地找個“林子”去自盡。

    因為園子裡好些地方都有婆子媳婦值班,很容易被發現。

    認為她在林中自缢的理由之一,據說是黛玉說過自己是“草木之人”,所以她要回到草木中去。

    這種說法的牽強附會是顯而易見的。

    最重要的是,黛玉深愛寶玉,而且寶玉也死去活來地愛她。

    一個有着無限牽挂的人,很難想象會抛下自己的最愛者自殺。

    除非那個人移情别戀,而寶玉顯然沒有。

    因此黛玉不可能走上這條絕路。

    高鹗筆下的钗嫁黛死也注意到了這個重要特點。

    從審美角度觀照,曹雪芹似乎不可能為自己最鐘愛的少女林黛玉設計這樣一種不美的死法。

    因為即使是他原來不大喜歡的秦可卿,還讓她在天香樓裡面而不是在外面的園子裡(會芳園)上吊呢。

    在林子裡挂着,多難看不說,以後大觀園裡晚上誰還敢走來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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