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緻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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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讀者”都不是對個人的專稱,更不能作為當場對話的稱呼。比如你見了某著名小說家,就徑直叫他“喂,作者……”,那是笑話,因為太不講語言禮貌了。要說“作家”您如何如何……才是。但是,難題就落在如何将“讀者”變換為禮貌語言——沒聽說有“讀家”這個名詞呀。怎麼辦?

    在早先,我們中華的小說作者稱讀者叫什麼呢?叫“看官”。

    這個稱呼,早不再用了。我倒覺得它好,大有義理在内。不肯用的原因大約有二:一是嫌它“文”了,不夠“白話”标準。二是認為那“官”不對頭——怎麼讀的人就必定是個做官的不成?太封建……

    錯會意了。

    “看官”與“官兒”無涉——比如就像曹雪芹筆下寫的賴嬷嬷教訓她兒子賴尚榮:“……别說你是官兒了,就橫行霸道的!”不是那種“官”。“看官”一語除了是為語氣尊敬,更含有深義:您是判斷是非好壞的審“官”者,或者是彈劾壞人劣迹的禦史、按察的“大員”,請來評判我這拙作,是高是下,是美是醜……此之謂“官”之義也。

    可是如果我将這篇“代序”題為“緻看官”,不但無恩領我心意,反倒引起譏嘲或誤解。世上的事,一涉“文詞”,一涉中華漢字語文,遇上簡單化對待的人,事情往往麻煩很大,問題橫生,表達起來可就難如人意,也難惬己衷了。

    講明鄙懷以後,請允許我稱您為“看官”,而不敢呼叫什麼“讀者”。

    看官:請您評量這冊拙著,給以評估;您以為可以的,賜予鼓舞;認為不然、錯謬,惠予指正。倘蒙不棄,幸甚幸甚。

    《紅樓》①十二層,層層有新境,恐怕有不止于是“白日依山盡,黃河入海流;欲窮千裡目,更上一層樓”那樣,隻是說高遠之境,而并無層次之富美。十二層,表示我對《紅樓夢》的多方面的理解與看法,是個多年來小小積累的一次“精選”,敬獻于廣大的“讀者”群衆,以供讨論、交流。

    我絕不敢效法人家某種聲調,開口就是“我研究《紅樓夢》幾十年”,雲雲;倘若計算“時間跨度”,大約是五十六七年了吧,在這期間,斷斷續續、艱難曲折地在“紅域”中摸索、掙紮、彷徨地行進,百味嘗遍。

    自己的一些見解,不敢暢所欲言,行文也十分窘迫不舒。自己重讀,多不如意。但偶有機緣,留下了這麼樣子的筆痕心迹,是“曆史存在”,不宜改動。因此觍顔實貢,不加修飾。而且因“時跨”較長,舊日之件也不一定全與今同。這些,均請明鑒我區區存實之用意。學識是人格、人品,是“打扮”“裝飾”不來的。以假面欺看官,則更是學術腐敗之尤,人所共棄矣。

    我列了十二個分題,是擇其大者,并非隻限于此,十三、十四……恐怕還多。當前報刊,仍有視我、定我為“考證派”者,并且見我講起“文本”内容來覺得“新鮮”,說我的研究“轉向”了。是這麼回事嗎?

    這就非僅“讀者”說話了,須得請“看官”斷案才行。但願我能多遇“包龍圖”,而别遇上“胡知縣”(京戲中的糊塗官、受賄誣良為惡者)。

    曹雪芹的一支妙筆,有文,有史,有哲,囊括了“真、善、美”;他的手法千變萬化,昔人說得“活虎生龍”一般。他寫的書,人謂“百科全書”,其實不同于“詞典”死知識的羅列,他不僅是小販“擺攤兒”,《紅樓夢》是一部充滿生命、生機、生趣的活生生的中華文化的藝術體現。

    本人強烈反對歪曲、破壞雪芹原著真筆、大旨要義的任何做法。我的研究嚴格限于八十回古抄本即接近原筆的本子。一百二十回假“全璧”是個有政治背景的文化騙局。

    誠望“看官”的明斷,給沉冤文海二百數十年的雪芹平反,給這位中華文曲巨星申冤吐氣!

    周汝昌

    癸未初冬雪晴走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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