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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層 《紅樓》靈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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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的意義與命運

    才,人才,是雪芹最為關切的主題,一部《石頭記》即為此而作。這人才,包括他自己,也包括他“親見親聞”的一群“異樣女子”。

    作者一生慚恨的是“無才補天,幻形入世”。此語何義?書中已有解答,即:

    無材可去補蒼天,

    枉入紅塵若許年。

    此系身前身後事,

    倩誰記去作奇傳?①

    這說的是:“前身”為石,是無才而未能入選于補天的大功大業;“身後”托生,下世為人了,又是毫無建樹,虛生枉入,“一技無成,半生潦倒”——此兩番經曆,皆為人視為“棄物”,故深自慚恨,不得已,故将才華抱負,傾注于一部稗史,十年辛苦,锲而不舍。此乃為“才”而痛苦流涕之言也。

    雪芹對于他人,其重才惜才,書中用語時時流露,如:

    “小才微善”——評諸女兒(謙抑之詞)。

    “才自精明志自高”——探春的“判詞”。

    “都知愛慕此生才”——鳳姐的“判詞”。

    “氣質美如蘭,才華阜比仙”——妙玉的“判詞”。

    “女子無才便有德”——李纨所受父訓(引來作為反語者)。

    “老天,老天,你有多少精華靈秀,生出這些人上之人來!”——寶玉贊寶琴、李紋、李绮、岫煙等語。就連元春之“才選鳳藻宮”,也确切表明她是因“才”而被選的。

    換言之,雪芹所寫諸女兒,一一具有過人之才,隻是表現方式、機會,各個不同罷了。

    才,到底是什麼?今世似乎隻知才與文人詩家有聯,才華、才調、才思、才情……大抵如此;而不究“才”之本義實甚弘廣。《說文》中解之為“草木之初也”,可知這是指植物萌生的生命力量的表現,如與“英”對比,則英為外相之發揮至極至美,而“才”乃内部蘊蓄待展的強大生機生力。在舊時,對官吏的“考語”(鑒定),通常以“德、才、功、贓”四者為次,此才亦曰“才具”。如上司說某官是“才具平常”,即是指他的為政辦事的識見太平庸,不堪大用。此種舊例對我們理解“才”之真谛,卻很有用處。

    這樣,“無才補天”的才,鳳姐、探春理事治家、興利除弊的才,當然就得到确識,而不再與“文才”“詩才”“風流才子”等意味混同牽合。

    中華文化對“才”的認識與崇重,是來源最為古老的。如今還能看到的、反映在典籍中的重“才”思想,可舉《周易·說卦二》: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将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

    中華先民哲士,以天、地、人為“三極”。此三者各有“性命”,而各有其“才”之蘊涵(内在能量)。是以不妨稱呼我們中華的一種文化思想為“三才主義”。三者之中,人為萬物之靈,所謂“天地之心”者也,故人之“才”亦即天地人合一的最高級智能顯示。

    而按照雪芹的哲思,則人之“才”尤以“兩賦”之“才”最為可羨可貴。但此可羨可貴之“才”,不為世俗庸人所知,故其遭遇命運,總歸于不幸與悲劇結局。此即《水浒》與《紅樓》的貌異而實同的共識與“和聲”。其意義之偉大,殆未易充分估量。

    明代人将《三國》與《水浒》兩部小說合刻而名之為“英雄譜”,是已打破了帝王将相與草寇強人的政治界限了,一視同仁,許之皆為“英雄”,即超衆的人才。此一識見非常了不起,即在今日思之,令人猶覺驚歎;但其時文化意識還不能識及“脂粉隊中”亦有同質同才的“英雄”——是以那時也就還沒有《紅樓夢》之産生的可能,這一點最值得深思了。

    若能從這一重大意義上來看雪芹的小說,那就會真正理解這位作家的偉大,是空前稀有的。

    這個偉大,并非我們的虛詞泛頌,那是令我們的心神震撼、令人類一齊警醒領悟的一種特别輝煌的思想之偉大。

    ①“作奇傳”,當是後改筆,因“楊藏本”舊抄原作“作傳神”(失韻),明系“作神傳”之誤倒,本為“傳神寫照”之義,非重在“奇”也。詳見《石頭記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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