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中寫探春之興利除弊,同屬此旨。“戚序本”有一則回後總評,說道:
噫,事亦難矣!探春以姑娘之尊,以賈母之愛,以王夫人之付托,以鳳姐之未謝事,暫代數月,而奸奴蜂起,内外欺侮,锱铢小事,突動風波,不亦難乎?以鳳姐之聰明,以鳳姐之才力,以鳳姐之權術,以鳳姐之貴寵,以鳳姐之日夜焦勞,百般彌縫,猶不免騎虎難下,為移禍東吳之計,不亦難乎?——況聰明才力不及鳳姐,權術貴寵不及鳳姐,焦勞彌縫不及鳳姐,又無賈母之愛,姑娘之尊,太太之付托,而欲左支右吾,撐前達後,不更難乎?!士方有志作一番事業,每讀至此,不禁為之投書以起,三複流連而欲泣也!
我願天下關切“紅學”者深思而熟審,那種能引起批者這樣一種巨大感慨的一部書,難道其本旨隻是為了一個“空”和“脫”嗎?悟“空”而能“脫”的人,大約不會再灑淚研血而十年辛苦地去寫這“稗”史吧?
雪芹正是惜才痛才,深歎才之難、才之貴與才之不幸,故此他将一部小說的主眼化為一個美詞,題之曰“沁芳”。
“沁芳”者,“花落水流紅”之變換語言也。他痛哭閨中脂粉英才,一個個如殘紅落水,随流而逝,是一大象征,一大詠歎,一大抒寫。
然而,世人于“沁芳”(主景主脈之總命名)卻以為是并無所謂的“香豔”之飾詞,文人之绮習。豈不大可悲乎。
胡适之先生于20世紀20年代之初,始作《紅樓夢考證》,提出了“自叙傳”之說(此說清代早已盛行,胡氏不過是恢複,而非創始),而此考出後,“索隐派”衆多著述紛紛出版,以強大勢力表示反對,而30年前又遭到激烈批判;隻有魯迅先生一家在嚴肅的學術論著《中國小說史略》中給以肯定;最近國外研者承認此說者較前增多了,是非曆久始明。但以“自傳”之眼光讀《紅樓夢》者又易落于一個狹隘觀點:以為雪芹不過因身世坎坷,抱才不遇,故著此小說以發其牢騷不平之氣。總之,既屬“自傳”,便劃定為“個人”之喜怒哀樂了。此則雖也初獲正解(寫己,非罵人),卻又迷失了大旨深義——為人類“兩賦”異才之不幸而灑淚走筆。此即十分嚴重地縮小降低了雪芹的思想精神的廣度高度,說得嚴重些:也變成了一種錯解或“歪曲”。
胡先生那時還隻把雪芹的小說看成是一部叙寫“坐吃山空”“自然趨勢”的個人經曆。對于事物的認識,原本都有時代的階段層次的遞進與提高,對胡先生在20世紀20年代的見解本不須多加非議,但也要想到:《老殘遊記》的作者劉鐵雲,卻早就識透了雪芹的“千紅一哭”“萬豔同悲”的大痛與深恨,在其自序中把這一要旨作為結穴(所謂“沁芳”者,亦即同義變換語)。兩相對照,就不能不佩服劉先生的高出一籌了。①
在劉氏之後,又曆百年而至今,不少人還是從哥妹“愛情”上來看待這部小說,的确是中華民族史上的一個最大的文化悲劇。
但是,更大的文化悲劇發生在乾隆朝的後期,即乾隆帝與其寵臣和珅等人合謀密計,将雪芹原稿八十回後的書文毀掉,另撰四十回,拼成僞“全”本,欺騙天下後世讀者,徹底篡改了原著的整體情節結構,而使之變成了一種“三角”式的“戀愛婚姻”小鬧劇,用以掩沒原書的不得已而涉及抄家入獄、賈氏家破人亡這一事件背後所隐示的政治情由,他們以為這對大清朝廷是不利的。其詳可看拙著《紅樓夢“全璧”的背後》一文。
這一事實,早在1794年(即程、高僞本初版之後二三年)俄國赴華的教團團長、漢學家卡緬斯基,已經在一部程本上批注:“道德批判小說,宮廷印書館出的。”此即明指當時為《四庫全書》設立的武英殿修書處的木活字刷印成了此書。這是皇家設備專用“印刷廠”,程僞本若非乾隆特許,焉能對一部小說如此特例寵幸?此本出後,士大夫“家置一部”(過去《石頭記》是禁書,并不敢公開流布),原是“官方批準”的了,方才大行其道。這種曆史真相,今世知者甚少,尚所不論,最奇的是近年有人公然宣揚“偉大的是高鹗(僞續本出籠作序的代表人物),不是曹雪芹”!
這,豈不是中華民族史上的一個更大的文化悲劇?
但尋繹到深處,真正的、最大的悲劇是什麼?既非索隐派、王國維、胡适之等人的解釋,也非捧高貶曹之流的卑陋之見,而是乾隆、和珅等人也并不能理解雪芹的博大崇高的思想境界,而誤以為隻不過是一種政治“抒憤”之作,故而殘酷陰險地将原著徹底損壞變質。
這就是曹雪芹《紅樓夢》的多層悲劇的最根本最核心的巨大悲劇性之所在。
雪芹文化思想,在18世紀初期,對中國文化是一種啟蒙和革命的思想,其價值與意義和他的真正曆史位置,至今還缺乏充分深入的探索和估量。整整90年前陳蛻先生提出了雪芹是一“創教”的偉大思想家的命題。創教者,必其思想境界之崇偉博大異乎尋常而又前無古人,如孔子、釋迦等人方能膺此光榮稱号者也,陳蛻所見甚是。而90年中,并無一人知其深意而予以響應支持,則不能不為民族文化識見之趨低而興歎緻慨。本文不揣淺陋,聊貢愚衷,希望抛磚引玉,不勝企幸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