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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層 《紅樓》探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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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未成”——千古遺恨

    脂硯之批語确言:“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書未成”三字,看似簡單,其中涵隐着多少事故情景,沉痛之音,令人心旌震蕩不已。敦誠挽雪芹詩:“邺下才人應有恨,山陽殘笛不堪聞!”才人之恨多端,而“書未成”應是恨中之大恨至憾!

    然而,芹書之未成,究竟何義何指?雖泛語而自有實情在内。是否即如舊抄真本至第七十八回“诔”後戛然而止?抑或另有此後的續文晚出而所續未竟?再不然,也可以理解為全稿已基本鋪就,隻是還有若幹地方(如詩詞、缺文、借閱傳抄殘損……)還待補齊,乃至初撰者某些回次、段落後來不盡惬懷而準備潤色、整理、改動?——這都可以是“未成”的所指。但研者尚無考論,期待高明解決。

    “書已成”

    對脂硯“書未成”一語,解釋不一,卻不應忘記“書已成”這一或然的可能性(即“未成”隻指未能最後全部整補定稿)。

    “書已成”提出,不是空想臆測,實有論據。論據亦即包含在“脂批”提供的線索之内:

    (一)“脂批”多次提到“後半部”“後數十回”“後之三十回(一本‘三十’作‘卅’)”……

    (二)“脂批”引錄了“後三十回”的回目《王熙鳳知命強英雄》。

    (三)“脂批”引及了後三十回的某些情節,如寶玉“懸崖撒手”,襲人貴官“供奉”寶玉、寶钗等等。

    (四)“脂批”引出了寶玉于黛玉亡後重到潇湘館所見“落葉蕭蕭,寒煙漠漠”的原文;寶玉貧後“寒冬噎酸,雪夜圍破氈”,也是後部的文字。

    有此四條,無須再舉,已可見雪芹寫出的,絕不止于七十八回或八十回。

    再者,脂硯又明文道出:書的最末,列有“情榜”一目,是全部書中女兒的品位名次。我想,如全書未成,焉能有以上這麼些情形載入批語?

    所以合理的解釋應是“書已成”。其所雲“未成”者,是指有些地方待補苴、待整理、待确認……并非隻寫到半途而中斷無繼。

    那麼,“後之三十回”是何等意義呢?雪芹原書究竟全部分為多少章回呢?

    “伏線”——續書

    《紅樓夢》“伏線”一義的正式提出,應歸功于魯迅先生。他在《中國小說史略》中首次創用此詞,并用為衡量續書的優劣的一大标準。

    “伏線”者何?即是小說作者的一種叙事的藝術手法——前文以某種形式的暗示,遙遙隐射于後文的故事情節之發展變化(或呼應,或反跌,運化不一)。

    這種手法,在脂硯筆下不時點出喝醒,其所常用的說法是“草蛇灰線,伏脈千裡”。

    魯迅先生講授小說史,時在民國之初(當時謂之“洋曆”“西元”的20世紀之20年代之始);即首次印制講稿,也是早在1923年的事(見《史略》題記、序言)。

    那時《石頭記》古抄本如“甲戌本”尚未出現于研者手中——胡适先生收得“甲戌本”已是民國十六年,即1927年夏(購于上海)。如此看來,魯迅并未見及後出的這種手抄本的“脂批”,他隻引用有正書局石印“戚蓼生序本”,也不知那是屬于脂硯批本的一種。故此我以為“伏線”一詞一義,是先生的研悟首創,十分重要。

    這兒有一個問題,宜先加說明,庶免誤會,即:魯迅也曾引及俞平伯的《紅樓夢辨》(1923年初版)中有關八十回後情節的讨究,但他在當時不及自研,卻為俞說所誤——蓋俞先生未能識透“戚蓼生序本”中所存原批語所透露的“後半部”情節即是雪芹原著,而誤認為此乃高鹗僞續四十回以外的又一續書。于是,俞氏遂不知“伏線”之義,将諸般“伏脈千裡”的“草蛇灰線”的暗筆,皆視作另一續書的明筆了。這個分别甚大,不容混同。這也就是我把“伏線”的認識與理論的正式提出權,歸于魯迅的根本理據。

    魯迅引叙俞說的一段文字,今錄如下:

    續《紅樓夢》八十回本者,尚不止一高鹗。俞平伯從戚蓼生所序之八十回本舊評中抉剔,知先有續書三十回,似叙賈氏子孫流散,寶玉貧寒不堪,“懸崖撒手”,終于為僧;然其詳不可考。

    是則《紅樓夢辨》的抉剔,本應是該探索原書後半的工作,卻自己否定了此一工作的性質——由此影響了真正為原著探尋佚情的研究工作的開展(既是“另一續書”,何必深求……)。這是“紅學”史上一件可惜的事情。

    因此,我們還應着重提出,魯迅着眼的不是續書的情節,而是原著的伏線。

    此點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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