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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靈寶玉吉谶(第八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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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靈寶玉

    (正面)

    莫失莫忘

    仙壽恒昌

    (反面)

    一除邪崇

    二療冤疾三知禍福

    [說明]

    通靈寶玉本是補天之餘的頑石,因向往人世繁華,經仙僧“大展幻術”,“變成一塊鮮明瑩潔的美玉”,又镌上了一些字,由下凡的神瑛侍者夾帶着它投了胎,成了賈寶玉落草時銜着來、以後一直挂在脖子上的美玉。關于通靈玉,前此曾多次寫到,但都未詳述,現在因寶钗要“細細的賞鑒”,才對它作了詳盡的正面介紹。吉谶,希望将來能應驗的吉祥語。

    [鑒賞]

    通靈玉即石頭,是曹雪芹虛拟的小說的作者,小說也就被虛構成是石頭入紅塵所經曆見聞的故事。石頭是随伴着賈寶玉的,所以實質上也等于是賈寶玉所經曆的故事。

    那麼,為何不幹脆直接虛構成作者是賈寶玉,而要轉個彎假托是他身上挂的石頭呢?這兩者有什麼不同嗎?有的。至少有一點不同是很明顯的:如果明白宣稱小說是賈寶玉講的自己經曆見聞的故事,那麼凡寶玉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的事就不能寫了,如同以第一人稱寫的小說、日記體小說那樣,這限制是很大的,創作上是很不自由的。石頭就不同了,它既是神奇的、“通靈”的,當然就什麼事都能知道,包括它不在場的、暗中發生的、甚至隻在心裡想的。這樣,就可以很自由地表達,與通常第三人稱寫的小說毫無區别了。此外,不讓賈寶玉充當作者恐怕還有個重要原因,即曹雪芹不願别人(哪怕是知内情的人)将自己混同于他創造的人物賈寶玉。

    但石頭與寶玉又形同一體,被視作“命根子”,則仙僧所镌之字也必然是切合寶玉的。“莫失莫忘”是告誡語,也就是說若能如此就會吉祥。那麼,實際上是悲劇人物即不祥的賈寶玉,是否不慎“失”掉過玉呢?是的。據脂批提示,後半部原稿有“誤竊”、“鳳姐掃雪拾玉”、“甄寶玉送玉”等情節,看來還真的失掉過,隻是詳情已不可知了。反正很可能還是現實的合乎情理的寫法,與續書所寫莫名其妙地神秘失蹤,緻使寶玉迷失本性成了瘋癫不一樣。

    其次是通靈玉背面的三句話。前兩句“除邪祟”、“療冤疾”,我們在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叔嫂逢五鬼,通靈玉蒙蔽遇雙真”中可以讀到。寶玉、鳳姐被人施邪術臨危,經癞僧将通靈玉持誦使之靈驗,轉危為安。至于“知禍福”,似可從上一首詩“堪歎時乖玉不光”句看出,這不是玉能知禍而不現光澤嗎?有一點應指出,此類非現實的情節,不到必要時作者是不寫的,所以全書中極少有,縱然偶爾寫到,也總帶某種象征性。甲戌本回末總評雲:“通靈玉除邪,全部隻此一見(庚辰本眉批作“全部百回隻此一見,何得再言。”),卻又不靈,遇癞和尚、跛道人一點方靈應矣!寫利欲之害如此!”續書似乎對神秘之事特感興趣,第一百十五回寫寶玉又病危,眼看無望,又有和尚送通靈玉來将他救活,如此不嫌重複地效颦前半部情節,實屬無謂,也完全不符合脂批所說原稿寫“通靈玉除邪”“隻此一見”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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