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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雯與襲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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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也頗勉強,顯出于有意的安排。

    所以要她出場,就為了要她說這一段見證的話,于是晴雯的沉冤大白矣。

    作者雖有粲花之妙舌,鐵钺之史筆,而用心忠厚若此,固不可僅以文章論也。

     再看她和寶玉換襖的情形。

    她說: 快把你的襖兒脫下來我穿。

    我将來在棺材内獨自躺着,也就像還在怡紅院的一樣了。

    論理不該如此,隻是擔了虛名,我可也是無可如何了。

     這已是慘極之筆了,死人想靜靜地躺在棺材裡,這樣的要求還算過奢,總可以達到了罷?哪裡知道王夫人說:“即刻送到外頭焚化了罷。

    女兒痨死的,斷不可留。

    ”(八九一頁)她到底不曾如願,難怪寶玉在《芙蓉诔》中說:“及聞棺被燹,慚違共穴之盟;石椁成災,愧迨同灰之诮。

    ” 于是晴雯死矣。

    诔文中更提到三點,皆特筆也。

    1、以鲧為比,其詞曰:“高标見嫉,閨帏恨比長沙;直烈遭危,巾帼慘于羽野。

    ”後人殆以女兒比鲧為不通,故改“羽野”為“雁塞”。

    其實“雁塞”更不通,晴雯之死豈宜比昭君和番?況昭君又何嘗直烈。

    《離騷》:“曰鲧直以亡身兮,終然夭羽之野。

    ”這裡斷章取義,取其“直”也。

    雖仿佛拟人不切,而寓意甚深。

    “直烈”二字足傳晴雯矣。

    2、指奸斥佞語挾風霜,其詞曰:“嗚呼!固鬼蜮之為災,豈神靈而亦妒。

    鉗奴之口,讨豈從寬;剖悍婦之心,忿猶未釋。

    ”(九○一頁)悍婦或者指王善保家的等人。

    “奴”指誰呢?3、作诔之因緣,其詞曰:“始知上帝垂旌,花宮待诏,生侪蘭蕙,死轄芙蓉。

    聽小婢之言,似涉無稽;以濁玉之思,則深為有據。

    ”小丫頭信口胡謅,寶玉何嘗不知,隻是假話真說,話雖假而情理不全假,而寶玉也就當真的聽了[26]。

     晴雯之生平頗合于《離騷》的“衆女嫉餘之蛾眉兮,謠诼謂餘以善淫”,诔文之模拟騷體,誠哀切矣。

    卻有一點,晴雯以丫鬟的身份而寶玉寫了這樣的“長篇大論”,未免稍過其分。

    今日诔晴雯尚且如此,他日诔黛玉又将如何?事在後回,固不可知。

    我以為黛玉死後,寶玉未必再有诔文,所謂至親無文,至哀無文者是也。

    本回之末于焚帛奠茗以後: 忽聽山石之後有一人笑道:“且請留步。

    ”二人聽了,不免一驚。

    那小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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