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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萬苦不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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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聯句,有這麼幾句——

    “……

    寶婺情孤潔,銀塘氣吐吞。

    藥經靈兔搗,人向廣寒奔。

    犯鬥邀牛女,乘槎待帝孫。

    虛盈輪莫定,晦朔魄空存。

    ……”

    這說的表面上是詠月,實際上卻正是寶钗、黛玉、湘雲三人即将發生的事故。上面一節講的,你先明白了,然後再重溫那“藥經靈兔搗,人向廣寒奔”,方覺得雪芹原著是個精密計劃的大整體,結構章法,胸有成竹,筆無泛詞。那麼,就該聽到你追問了:如此一解,那麼“寶婺”、“犯鬥”、“乘槎”,又都是何事何義呢?

    這就先要理解,雪芹寫書,并不是《金瓶梅》裡那種妻妾丫環的争風吃醋的俗套,也不同于後世中西小說常見的“矛盾鬥争”的那種模式。

    還得再從黛玉講起。上文所說的,隻是藥的一層緻命之由,但事情還沒有那樣簡單。使黛玉精神上也無力支承的,乃是趙姨娘誣陷她與寶玉有了“不才之事”,散布她二人之間的個“私秘”和“醜聞”。這一莫須有的大罪名,東院邢夫人的一些生事者也正樂于随聲附和,加葉添枝。造成了“不由你不信”的形勢。那時候的一位小姐,一旦被上了這個惡名聲,有口不能辯,隻有用生命來洗雪冤屈辱垢。

    但黛玉起先還不能因此即死,是為了寶玉一人。為寶玉的安全與幸福,她不惜犧牲自己的一切,哪怕承擔萬苦,也甘心情願,此外皆非所計。

    這是見過雪芹原書的一位批書人所指出的:

    “補不完的是離恨天;所餘之石,豈非離恨石乎?而绛珠之淚,偏不因離恨而落——為惜其石而落。可見惜其石,必惜其人。其人不自惜,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計為之惜乎?是以绛珠之淚,至死不幹,萬苦不怨!所謂‘求仁而得仁’,又何怨?悲夫!”

    讀此一段痛語,便知黛玉那時處境萬難,内心萬苦,然而她為知己而犧牲一切,并無一絲一毫的怨尤之意——這也才是“還淚”答報恩情的本心本義。但這種特殊崇高的精神境界與感情升華,已非常人所能想像理解,以至不相信,不“接受”天地間有那樣的“有人無己”的性情境界[注]。

    寶玉的不自惜,是他的行徑言詞越發與世俗難合,越發“乖僻”“瘋颠”了,以至時有身蹈危機的趨勢,令人擔心焦慮了。千方百計為之惜,正是不惜犧牲自己的性命以保住寶玉的安全。

    所以,黛玉之自沉,不是一個世俗的“活不下去”的淺層次的問題,而她的故事的悲劇品格性質之迥異于所有小說戲本的俗套,正在于此。

    黛玉自葬于寒塘之内,冷月之中,時當秋氣生悲,金風蕭瑟。她在“兩宴大觀園”時作詩,單單“菊夢”這個題目屬她,其結句是——“醒時(夢醒也)幽怨同誰訴,衰草寒煙無限情。”

    這是說菊,又兼帶自己的“夢醒”,正也是秋景的寫照。這兒的“幽怨”,是自嘗萬苦,無人理解,還被着惡名——這也并不真去計較;所重所求,仍然隻在那一個“無限情”上,這情,早已大大超越了世俗争奪的那種所謂的“愛情”。等到寶玉回來,重到潇湘館,隻見“落葉蕭蕭,寒煙漠漠”,與往時的“鳳尾森森,龍吟細細”(翠竹的風緻)早已是恍如隔世,兩種人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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