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端揭明此義,是為了讓讀者諸君明了,本書講《紅樓》藝術,有時略參吾中華古老文化傳統,不同于現今流行的觀念,一提藝術,就隻是“形象鮮明,性格突出,語言生動,描寫深刻”等等之類。
這樣可免誤會。
第三點,不妨順便說說藝術的“魅力”。
人們講文藝之事時,常常用上這個贊詞。
不過似乎很少給它以“科學定義”的例子。
它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力”?由何發生?其“力度”何似?大約回答起來就要嗫嚅而期期艾艾了。
這個贊詞,其實本非“好聽”的話,倒是來自罵人的貶語。
魅是迷惑人的鬼怪,而這善于迷人者,莫過于“狐狸精”了。
所以魅力乃是妖精善于迷人的那種力量。
文藝傑作佳構,其給予欣賞者的審美享受,猶如精魅一般的迷惑陷溺而不能白拔,故謂之魅力。
自古即有“狐魅”一詞,也寫作“狐媚”。
如北魏楊街之的《洛陽伽藍記》,記法雲寺就有一位着彩衣的婦女,人皆指為狐魅——即今世俗話的狐狸精。
此為名詞。
唐人張鷟《朝野佥載》,說武周有婆羅門僧惠範者,“奸矯狐魅,挾邪作蠱”。
此狐魅與下文“鼠黠”對仗,都是形容詞的用法了。
但在《晉書·石勒載記》中,則有“狐媚以取天下”之語。
兩者音同義近,其實一也。
這又可見,狐狸精迷人的力量,本非嘉言好話。
而它一旦用之于藝事上,則發生了全新迥異的意味與作用——成為一種很高的贊詞。
現代科學發達得很了,當然還沒有證明狐狸能夠成精變女,迷惑世人,魅力非常。
(清代鐵面禦史謝濟世曾記塞外動物,狐有多種,唯有[貔]狐,能幻化為人雲。
他是被罪充發到西北軍營去經曆的。
)但魅力既已成為贊詞了,那麼我們以之比喻文藝之至美的吸引力,能令人愛不釋手,百觀不厭,卻實在是比“科學分析”更有味道的善法。
《書經》上記載,别人比不上周公的“多材多藝”(俗多誤寫“多才多藝”)。
大詩人曹子建(植),就是曾經驚倒座客的一位出奇的多材多藝者。
到清初,詩文名家顧景星描寫雪芹之令祖曹子清(寅),有一段話——……晤子清,如臨風玉樹,談若柔花。
甫曼倩待诏之年,腹嫏嬛二酉之秘。
貝多金碧,象數藝術,無所不窺;弧騎劍槊,彈棋掌阮,悉造精詣。
與之交,溫潤伉爽,道氣迎人。
餘益知其才之絕出也!……昔子建與淳于生分座縱談,蔗杖起舞,淳于目之以夭下。
今子清清何多遜也?——《荔軒草·序》
此文極為重要,因為雪芹也正是這樣一位不辱門風的多材多藝者,而文中恰巧用了“藝術”一詞,真是絕妙好例。
由此可悟:既談《紅樓》藝術,必須先懂得雪芹一門的宗風與那時代所謂“藝術”的具體涵量,如此方能将今世的“藝術”概念稍稍恢弘起來,這才有利于真正理會《紅樓夢》藝術魅力的性質,它的根源,它的高級,它的寶貴。
若明此義,即不會以為本書的題名有任何随波逐流、張皇庸俗的氣味了。
〔1〕近年流傳的僞資料,有所謂“廢藝齋集稿”。
裡面講什麼紮風筝、做菜肴、編織等等不倫不類的文字,那個“藝”字的用法,透盡了僞造者的曆史文化水平,曹雪芹的真“藝術”,并非是那些玩意兒—那實際上隻是僞造者自己所“精通”的一些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