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默森(RalphWaldoEmerson)是十九世紀文壇的巨人。他的作品不但在他的本土傳誦一時,成為美國的自由傳統的一部分,而且已經成為世界性的文化遺産,溶入我們不自覺的思想背景中。
愛默森的作品即使在今日看,也仍舊沒有失去時效,這一點最使我們感到驚異。他有許多見解都适用于當前的政局,或是對于我們個人有切身之感。他不是單純的急進派,更不是單獨的保守主義者;而同時他決不是一個沖淡、中庸、妥協性的人。他有強烈的愛憎,對于現實社會的罪惡感到極度憤怒,但是他相信過去是未來的母親,是未來的基礎;要改造必須先了解。而他深信改造應當從個人着手。
他并不希望有信徒,因為他的目的并非領導人們走向他,而是領導人們走向他們自己,發現他們自己。每一個人都是偉大的,每一個人都應當自己思想。他不信任團體,因為在團體中,思想是一緻的。如果他抱有任何主義的話,那是一種健康的個人主義,以此為基礎,更進一層向上發展。
他是樂觀的,然而絕對不是一個專事空想的理想主義者。他愛事實——但是必須是“純粹的事實”。他對法國名作家蒙泰恩的喜愛,也是因為那偉大的懷疑者代表他的個性的另一面。
他的警句極多,大都是他在日記中幾十年來積蓄下來的,也有是從他的演辭中摘出來的。他的書像珊瑚一樣,在地底緩慢地形成。他自己的進展也非常遲緩,經過許多年的暗中摸索。他出身于清教徒氣息極濃的家庭,先代累世都是牧師,他早年也是講道的牧師,三十歲後方才改業,成為一個職業演說家,兼事寫作。那時候的美國正在成長中,所以他的國家觀念非常強烈。然而他并不是一個狹隘的“知識孤立主義者”,他主張充分吸收歐洲文化,然後忘記;古希臘與印度文化也予他很大的影響。
他的詩名為文名所掩,但是他的詩也獨創一格,造詣極高。我們讀到他的情書與他追悼幼子的長詩,可以從他的私生活中看出他的為人。他對那夭折的孩子的感情,是超過了尋常的親子之愛,由于他對于一切青年的關懷,他對于未來的信念,與無限的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明白了這一層,我們可以更深地體驗到他的悲恸。
愛默森在一八○三年生于波士頓。他早年是一個嚴肅的青年。他的青春與他的天才一樣,都是晚熟的。他的姑母瑪麗是一個不平凡的人,他很受她的影響。無疑地,她對于他的成功有很大的幫助。
他自從在哈佛大學讀書的時候起,就開始寫他那部著名的日記,五十年如一日。記載的大都偏于理論方面。他在一八二九年第一次結婚,隻記了短短的一行。在一八三五年第二次結婚——對象是麗蒂亞。傑克生——也隻記了一行。
他三十歲那年,辭去了波士頓第二禮拜堂的牧師職位,随即到歐洲旅行。他在蘇格蘭會見了卡萊爾。他發現了卡萊爾的天才,同時卡萊爾也發現了他的天才。這兩個人個性完全相反,然而建立了悠久的友誼,在四十年間繼續不斷地通着信。
回國後他在各地巡行演說。這種生活是艱苦的,因為當時的旅行設備相當簡陋,而且他也舍不得離開他的家庭。但是他相信這職業是有意義的,所以能夠有毅力繼續下去。
他的第一部書《大自然》(Nature)在一八三六年出版,此後陸續有著作發表。他在一八四七年再度赴歐的時候,他的散文集已經馳名于大西洋東西岸。
愛默森的寫作生活很長。但是在晚年他嘗到美國内戰時期的痛苦,内戰結束後不久,他就漸漸喪失了記憶力,思想也不能集中了。他在一八八二年逝世,有許多重要的遺作,經過整理後陸續出版。英國名作家麥修。亞諾德曾經說:在十九世紀,沒有任何散文比愛默森的影響更大。
本書各篇,是從馬克。範。道倫(MarkVanDoren))編輯的《愛默森集》(ThePortableEmerson)中選擇出來的,共分“計劃”,“生活方式”,“詩”,“人物”,“書信”五章,每章前面都有節譯的“編輯者言”,以為介紹。
(一九六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