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料簡者。
一乘義雲。
今所釋者。
壽量品亦具明三身。
法花論雲。
王宮現生伽耶成佛名為化佛。
久已成佛。
乃至複倍上數故名為報佛。
如實知見三界之相無有生死。
若退若出明法身佛。
但三身不同。
若法花論明三身者。
以佛性為法身。
修行顯佛性為報身。
化衆生義為化身。
若攝大乘論所明。
隐名如來藏。
顯名為法身。
則此二皆名法身。
就應身中自開為二。
化菩薩名報身。
化二乘名化身。
或雲。
化地上名報身。
化地前名化身。
地論法花論。
是菩提留支所出。
攝大乘論是真谛三藏所翻。
此三部皆天親之所述作。
西明義有異者。
或當譯人不體其意。
今欲融會者(雲雲)(此與法花玄第九文全同耳)釋二說不同有二意。
一雲。
本義應一。
而有異說者。
是翻譯人之所緻耳。
一雲。
隻是開合不同。
實義無異也。
正明三身者。
玄雲。
依法花論。
二身為自德化身為化他德。
攝論法身為自德二身為化他德。
若爾法身為自德化身為化他德應身亦自亦化他。
故立三身亦可法身為體。
報身為相化身為用。
體相用故立三身也(文)應身亦自亦化者。
合取二文為論耳。
亦依二說合立報身義也。
問。
且就佛自德法報二身同異義如何。
答。
今依玄疏略明九同十異。
言九同者。
一本身同。
二常住同。
三周遍同。
四究竟同。
五利益同。
六所住同。
七功德同。
八智慧同。
九得時同。
言本身同者。
本迹二身中同是本身。
亦是真應之中同真身也。
常住同者。
金光明疏雲。
法身本有無生無滅。
報佛與之相應亦無生滅(雲雲)隆海律師佛智常住記雲。
文證甚多。
且仁王雲。
一轉妙覺常湛然(雲雲)又雲。
□□若湛然清淨常住不變同真際等法性(雲雲)又引大佛頂經第四卷雲。
大圓鏡智清淨圓滿。
體性堅凝常住不壞(雲雲)又引涅槃第二雲。
若言如來是有為者。
即是妄語死入地獄○能知如來是常住法不變異法無為之法(雲雲)(法性常住誰言有為。
故知。
今明報身無為也)法花玄九雲。
開本合迹。
即是開常合無常(雲雲)壽量品疏雲。
二報佛壽量有始無始○以行因滿初證佛果。
是故有始。
一證已後湛然不滅故無有終(雲雲)一乘義雲。
别而為言。
法應二身為常。
化身無常。
通而為言。
三身俱常俱無常。
以身以大悲為體故是常。
法身有陰顯故義說無常。
應身始起義是無常(文)三身俱常無常中。
二身常義不待言故。
且解化身常耳。
以真德中大悲為化身體。
以用從體名為常住。
或以大悲為化身故是常住。
以體從用名化身也。
金光疏雲。
化身如來以二佛為體。
以衆生為緣。
體緣無盡故。
化身亦無盡○如七卷經中明。
應化二身是相續常者。
以菩薩業識所影項背光明三十二相等合名報佛。
同與樂因相應故。
好體論之。
實是化身。
故言念念相續常。
若言與理相應之報是凝然常住(文)好體者正也。
古詩雲造端體物(雲雲)問。
報身是湛然常者。
大論四十四雲。
乃至十八不共法○以作法故是為有為法(雲雲)如何會耶。
答。
教迹義雲。
對法身真如空邊故。
報佛十力十八不共等是有法故言有為。
非生滅有為(雲雲)一乘義雲。
應身始起義是無常(具如上)大論具文雲。
十八不共法雖為無為法。
以作法故是為有為法(雲雲)雖兼明常無常義。
而此中正明法報二身同是凝然常住也○言周遍同者。
如雲毗盧舍那邊一切處者。
是報身也。
勸發品疏雲。
一者法身遍一切處(雲雲)究竟同者。
花玄九雲。
妙窮法性則是法身(雲雲)又雲。
經雲。
陰名如來藏顯名法身。
唯佛能見十地不睹(文)法花經雲。
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文)言利益同者。
一乘義雲。
依法花論二身為自德(雲雲)所住同者。
壽量品疏雲。
一者法身栖實相之内(乃至)内與法身相應名曰應身。
此猶屬法身。
與法身同義(雲雲)(法身者能栖。
所栖義說身土。
應身亦義說。
以能證為身。
所證為土也)言功德同者。
同有萬德故。
法花論疏雲。
性淨涅槃是法佛。
菩提方便淨屬報佛也(雲雲)涅槃義雲。
修成涅槃以萬德為體(乃至)若言萬德體故明性淨涅槃有萬德亦得(雲雲)寶窟下雲。
不空如來藏者牒也。
恒沙佛法體有不無故言不空(文)智惠同者。
二身同是佛。
佛是覺故。
寶窟下雲。
如來藏中恒沙佛法同一體義分○又就常等說為解脫。
離常等外無别有一解脫自性法身。
般若類亦同然(雲雲)(若論本有義邊為法身修因顯之為報佛耳)淨名玄四雲。
若以佛性為實相。
本自有之名為實惠。
觀照修習始生名為方便。
此非照有為方便。
照空名為實。
若權若實始有之義皆名方便。
本有佛性覺照之義名為實也(雲雲)言得時同者。
顯時法身與報身同故。
法花論疏下雲。
論為二種法身。
一者隐時名法身○二者顯時名法身。
即多寶也。
問。
若爾與報佛何異。
答。
體一義珠。
假因義邊目之為報。
衆法所依正法為身故名法身(文)一乘義雲。
如攝大乘論所明合佛性及佛性顯皆名法身(雲雲)今取顯時法身望報身佛以明同也。
九同略如此。
所言十異者。
一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