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下去?要看嬴驷是否有治國能力?”
“正是如此。
”
“商君以為,此事當如何處置?”
“君上病體虛弱,不宜接見特使。
以臣之見,當由太子出面,接見七國特使,臣陪同之。
太子須得借機申明堅持新法國策之決心。
否則,君上萬一不測,六國極可能聯合攻秦。
”
“商君勿憂,嬴驷能做到。
”
鹹陽的國賓驿館坐落在宮城外最寬闊的一條大街上。
這條大街沒有民居,沒有商市,幹淨整潔,極有氣魄。
當初商鞅營造鹹陽時,就對秦孝公提出“不拘周禮,營造大城,慮及後世,獨步天下”的建都主張,将鹹陽城建得宏大嚴謹,遠遠超過了周室的王城洛陽。
戰國初期,雖然《周禮》早已經崩潰,但在城堡建造方面依然沿襲着《周禮》的基本定制。
這種沿襲,雖然已經不再具有必須遵從的“王法”意義,而僅僅作為一種建築傳統被沿用,但也極大的束縛着人們對都會建造的創新。
《周禮》中有一篇《考工記》,就是專門規定各級都會的建造規模及規劃方式的。
其中的《匠人營國》一節,詳盡規定了天子都城(王城)與大小諸侯的都城以及卿大夫“采邑”(城堡)的建造規制:
匠人營國,方九裡,旁三門。
國中九經九緯,經塗九軌。
左祖右社,面朝後市。
内有九室,九嫔居之。
外有九室,九卿朝焉。
九分其國,以為九分,九卿治之。
王宮門阿之制五雉,宮隅之制七雉,城隅之制九雉。
經塗九軌,環塗七軌,野塗五軌。
門阿之制,以為都城之制。
宮隅之制,以為諸侯之城制。
環塗以為諸侯經塗,野塗以為都經塗。
這種都城建造(營國)的“王法”,對都城規模(方九裡)、街道數目(九經九緯)、寬窄(王城街道并行九車,環城道路并行七車,野外道路并行五車)、宮城高度(宮門屋脊高五丈,宮殿屋脊高七丈,城牆高九丈)、等級規制(諸侯都城與天***城大小同,諸侯都城的幹道與王城的環城道路同,卿大夫的城堡街道與野外道路同)等都做了嚴格限制,不得越雷池半步,否則就是“僭越”之罪。
春秋末期,天下諸侯對這種“王法”已經不屑一顧。
齊國丞相管仲公然主張,都會之功能應為“定民之居,成民之事”;都會等級當以占地大小、人口多少來劃分,萬戶之城即可稱為“國”,千戶之城即可成為“都”。
這就是所謂的“萬室之國”與“千室之都”。
管仲還對建立國都提出了大違“王法”的自然地勢主張——“凡立國都,非于大山之下,必于廣川之上。
高毋近旱,而水用足。
下毋近水,而溝防省。
”盡管這在觀念上已經大大破了周禮“王法”,但在實際中卻沒有一個諸侯國實施,包括齊國的臨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