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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的口供。

     但是很可惜的是,馬谡仔細翻了一圈,都沒有找到相關的資料。

    看來那些文書屬于保密級别,直接被丞相府的專員密藏,而沒有轉存到隻保管普通檔案的書佐台來,馬谡失望地歎了口氣,這個結果他估計到了,但沒想到如此徹底,連一點都查不到。

     就在這時候,馬谡忽然看到一份文書有些奇怪,他連忙把那卷東西抽出來,轉身鋪開到桌子上,小心地用手籠住燭光,俯下身子仔細去看。

     做為前參丞相府軍事,馬谡熟知蜀漢那一套官僚運作模式,也了解文書的歸檔方式,眼前這一份普通的文書,在他眼裡卻隐藏着很多信息。

     這是一份發給地方郡縣的緝捕告令,時間是馬谡第一次逃亡的那天,内容是饬令捉拿逃犯馬谡。

    真正令馬谡懷疑的是這封文書的擡頭:文書第一句寫的是“令勉縣縣令并都尉”,這個說法非常奇怪;因為馬谡逃跑的時候,南鄭并不清楚他的逃跑路線,因此發出的緝捕令應該是送jiāo所有漢中郡縣,擡頭該寫的是“令漢中諸郡縣太守縣令并都尉”。

    而這一份文書中明确地指出了“勉縣”,說明起糙的人一定知道馬谡逃亡的落腳處就是勉縣,所以才發出如此有指向xing的明确命令。

     而文書内容裡更寫到:“逃犯馬谡于近日或抵勉縣,着該縣太守并都尉嚴以防範,勤巡南鄭方向邊隘路口,不得有誤。

    ”口氣簡直就象是算準了馬谡會去那裡一樣。

     按照蜀漢習慣,這類緝捕文書的命令雖然以五兵曹的名義發布,但實際上卻是出自丞相府。

    因此在文件落款處除蓋有五兵曹的印章以外,還要有丞相府朱筆簽押,由主薄書佐以火漆點封以示重要。

    而這一封文書,有丞相府的朱筆簽押,封口卻沒有火漆點封,說明這是密送五兵曹的文書,而有權力這麼做的除了諸葛丞相本人,就隻有擁有副印的費褘而已。

    馬谡記得在兵獄曹的監獄裡費褘為他錄完口供,就是拿的這方印按在後面。

     換句話說,導緻馬谡第一次逃亡失敗的原因,正是因為這份費褘親自發出的緝捕令。

     這怎麼可能! 馬谡在心裡大叫,這太荒謬了,他的逃亡明明就是費褘本人策劃的,脫獄的策劃者怎麼可能又會去協助追捕? 但是那卷文書就擺在那裡,而且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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