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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九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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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良好的心态下,林風立即着手擴大汪士榮的特務組織,同時組建一支正式意義上内務部隊――其實之前這種内務部隊也不是沒有,一直以來都掌握在巡檢都禦使陳夢雷手中,這件事情說起來确實真的有些搞笑,按照中國的曆史傳統,就官僚體系來說,陳夢雷的這個職位類似于“左都禦使”或者“禦使中丞”之類,是地地道道的文職官員,但到了漢軍政府這裡,都察院卻變成了一個半文半武的怪胎,一方面行使着傳統文官職權,一方面卻掌握着一支獨立在文官系統之外的“衙役部隊”,這支部隊主要由軍方的退役人員組成,大部分都是原來率先投靠林風的京城地痞流氓,之前這支部隊駐紮在北京城的各個角落,充當治安軍的角色,全軍約有一千五百人左右,陳夢雷給它起了個名稱,叫“大漢督察院衙衛”,實際上不論是軍方還是政府,之前都把它當作承天府的衙役,隻是不由承天府府尹指揮罷了。

     眼下這支部隊顯然非常走運的得到了漢王的重視,目前漢軍小朝廷執行内務工作的衙門隻有三個,那就是軍方系統的憲兵部隊、大漢軍械糧秣統計衙門以及陳夢雷的都察院,根據這段時間的觀察,林風發現這三個系統的職權确實有些重疊,而且可以預見在不久的将來它們絕對會發生權力沖突,而現在正是糾正這個錯誤的時機。

    出于徹底解決問題的考慮,林風召集汪士榮和陳夢雷,正式劃分了職權,林風直接掌握的憲兵部隊隻負責軍隊内部的紀律問題,而汪士榮的軍統組織隻負責對外進行特務活動,從今往後,大漢控制區内涉及叛亂、反間諜、貪污賄賂、渎職等内部案件則由等陳夢雷的都察院系統負責。

     出乎意料的是,當權力劃分完畢之後,這個構架體系遭到了李光地的置疑,憲兵部隊以及軍統倒也罷了,李光地的矛頭直接指向了陳夢雷的都察院,宣布改制的第二天,以李光地為首的文官系統紛紛遞交奏折,強烈反對授予都察院如此重大的權力,而支撐這個論點的就是前明的“錦衣衛”和“東廠”、“西廠”等臭名卓著的先鑒,實際上這個懷疑倒也沒什麼不對,林風組建這個機構的目的也差不多是這個意思,老實說這個東西确實有點頭疼,這種組織确實有它存在的必要性,但在獨裁條件下,這個危險的組織又非常容易失控,從而演變成一個危害國家安全的恐怖集團,在猶猶豫豫舉棋不定的情況下,林風不得不召集北京城的高級官員進行了集中讨論,經過長達數小時的辯論和争執,漢軍小朝廷的各個派系勉強達成了政治妥協,陳夢雷的都察院的權力得到了大大限制,它監督官員操守的職權被大大縮水,尤其是取消了對嫌疑官員的逮捕權,在未得到文官政府高層的認可,都察院僅僅隻能對其進行偵察後向上報告。

     塵埃落定,各個派系在這場權力盛宴中各自大撈了一把,李光地的政府行政體系得到了安全保證;陳夢雷的都察院得到了兩個旅的正式編制,被林風授予“巡檢都衛”的軍旗;而總參謀部組建二線兵團的建議也勉強獲得了通過――本來這次沒總參謀部什麼事,不過這次周培公在鎮壓起義軍的戰鬥中得到了一些靈感,經過實踐證明,民團、團練等地主武裝确實是政府軍的有益補充,尤其是在目前軍力不敷使用的情況下,而這裡唯一的障礙就是朝廷是否能夠控制的問題,如果要把他們從地主手裡奪取過來,達到完整的控制的目的,那就意味着政府為他們提供部分軍饷和物資補給,但目前漢軍脆弱的财政收入顯然難以承受,在這個兩難的條件限制下,周培公提出了“軍官控制法”――這個意思就是在大漢控制區内,絕對禁止地主擁有私兵,而是按照地域以及人口密度挑選适齡男子組建“大漢團練”,這支部隊從屬于各個地方的宗族勢力和地主,并不脫離生産,平時亦可以接受地主指派充當家丁護院狗腿子之類,亦可接受宗族族長的命令,針對違背中華民族傳統善良風俗的奸夫淫婦搞搞浸豬籠、坐木驢之類活動,總之除了不允許無故大規模集結之外政府不進行過多的幹涉,農時耕種,閑時訓練,武器裝備以輕裝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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