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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四章 一、替宋江拿個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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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截了當地“上達天聽”,而隻能通過高俅之流來“中轉”。

    這就是宋江決計要放高俅回去的根本原因。

    可惜,高俅是個小人。

    根本不講誠信,還使了不少壞,害得宋江“竹籃打水一場空”。

     其實,宋江應該知道高俅是什麼貨色,也應該知道高俅那厮根本就靠不住。

    因此他的做法,應該是把高俅當作可居的奇貨和講價的籌碼扣在梁山,不殺也不放。

    也不光是留做人質,而是要他不斷地寫信給皇上,催皇上快快派人來招安。

    如果不寫呢?對不起,那宋某就隻好請林沖兄弟來和太尉大人說話了,就像當初對宿太尉所說的那樣:“隻怕弟兄們驚了太尉。

    ”對宿太尉那樣的“清官”尚且可以連哄帶騙,高俅這混蛋為什麼就吓他不得? 甚至在我看來,宋江還可以動點“真格的”,比如讓林沖隔三岔五來臭罵一通,或者狠揍一頓(隻是不可往死裡打)。

    這既可以讓林沖出出氣,也能逼高俅就範。

    那皇帝老兒原本對高俅就言聽計從,又耽心高俅小命難保,自然會乖乖地下诏招安,還得客客氣氣地恭請宋大人下山。

    如果三番五次都弄不來一紙诏書,則證明該“奇貨”已毫無利用價值,那就交給林沖發落好了。

    送給林沖的這份人情,比招待高俅的幾頓酒肉值錢得多。

     那麼,倘若那厮果真弄來了招安诏書,又怎麼辦呢?也不妨礙林沖報仇雪恨。

    因為這時高俅已毫無用處,留下來隻能是一個禍害。

    他會到皇帝那裡搬弄是非不說,宋高兩人同朝為官,擡頭不見低頭見的,有這麼一段“過節”,豈非說有多尴尬就有多尴尬?再說了,這種禍國殃民的東西,留他作甚?因此不妨過河拆橋,卸磨殺驢,在招安天使将到未到之際,結果了他。

    朝廷來人問起時,宋江可以雙肩一聳兩手一攤,對不起得很,天使晚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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