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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卷 争輝 第三章 天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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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考進士的出路要寬得多,也相對容易得多。

     至于區、裡一級别的小吏,本來讀書人們就看不上眼,所以也不願意盡力去争。

    倒是已經當過區長、裡正的代表們,聽說幹好了還能繼續高升,心裡着實高興了一回。

     第三條約法最後說道,當了官,并非代表他們從此比别人身份顯赫,而是因為拿了百姓的供奉,從此比百姓肩頭多了一份責任。

     眼下,這份責任就是:驅除鞑虜,恢複中華,陳綱立紀,救濟斯民。

     将來,國家和政府的責任是,保護這片土地上每個人的平等,财富與尊嚴。

     這每個人,包括北方漢人、也包括契丹、女真等少數族群,甚至,包括願意留在中華大地上的蒙古與色目人,約法細則中說道:“如蒙古、色目,雖非華夏族類,然同生天地之間,有能知禮義,願為華夏之民者,相待與華夏之民無異。

    天下之人,約為兄弟,同榮同辱,福禍與共!” 當晚,由大都府出錢,邀請與會所有代表們飲酒賞月。

    在當做點心的胡餅上,廚師桑大寶特意把“驅逐鞑虜,恢複中華”八個字雕在了正反面。

     這八個字,點燃了所有人的熱血,雖然大夥彼此對治國的意見不同,雖然大夥彼此之間暫時無法理解對方所堅持的理念。

    但這些年來,蒙古人加諸在華夏身上的傷害,每個人都深切地體會到了。

     “來,大夥同飲此杯,同心協力,驅逐鞑虜,恢複中華!”昂貴的玻璃杯裡,從海上運來的葡萄美酒閃出血一樣的顔色。

    文天祥祥舉起酒杯,對着所有代表說道。

     “驅逐鞑虜,恢複中華!”人們站了起來,異口同聲地喊。

    那一刻,彼此心中不再是偏見,隔閡,而是由一種熱血,将他們緊密相連。

     月光如水,哪天晚上,每個人都醉了,醉倒于千秋家國夢中。

     史載,當日與會代表共五百五十七人,活到北元退出中原那一年的,隻有三百零五人。

     若幹年後,第二次約法大會召開,有人提議将中秋這一天,永遠訂為華夏國的國慶日。

    這個提議在大會上被全票通過。

     雖然,八月十五這一天,距離第一版《臨時約法》完全出台,還有一個半月。

     雖然八月十五這一天,距離文天祥等人趕走北元,重建華夏,還有十一年。

     但是,陸秀夫、陳龍複、杜規、朱子銘等活下來的人都認為,從這一天起,他們夢想中的國家已經建立了。

     因為,華夏有史以來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把‘平等’二字寫了進去。

    他們在那一天已經宣布,為什麼而抗争,打算建立一個什麼樣的國家。

     他們抗争的理由不是因為天命,也不是因為氣運,而是因為: 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也。

     酒徒注:“驅除鞑虜,恢複中華,陳綱立紀,救濟斯民”。

    見于朱元璋的北伐檄文。

    朱元璋在檄文中還有:“如蒙古、色目,雖非華夏族類,然同生天地之間,有能知禮義,願為臣民者,與華夏之人撫養無異”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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