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令人羨慕的事情還在後邊,她好像被餓得有些急了,居然不等自己點的酒菜送到,直接從桌案中央的竹筒中抽出一雙筷子,從雷萬春和馬方兩人吃剩下的盤子裡揀了片五香驢肉,斯斯文文地吃了起來。
這下,馬方再也不住了。
他沒想到,自己居然有機會跟名滿長安的虢國夫人在一家毫不起眼的路邊酒館裡同桌而食。
更沒想到,對方居然不計較自己和師父二人的口水,對着幾片驢肉大快耳頤。
按照大唐律例,無故屠殺耕牛,判刑一年半。
所以沒有背景裡的街頭酒館,通常隻能給客人提供狗肉、馬肉和驢肉佐酒。
而馬肉太糙,狗肉夏天時吃又太熱,所以驢肉便成了酒客們的首選。
可這些都是針對雷萬春等平民百姓之家而言的。
換了馬方和王洵,家中随時都能有牛肉、羊肉或者鹿肉吃。
至于地位和背景猶在馬方之上的虢國夫人,恐怕連剛出生的乳牛都不知吃過多少頭了,又怎可能真的對幾片驢肉如此迫不及待?
莫非,她真的對師父有情?猛然想起王洵私下裡對自己旁敲側擊的幾句話,馬方心頭亮起了一道閃電。
那今天這場偶遇好解釋了。
根本不是偶遇,而是虢國夫人刻意主動尋了過來!隻可惜自己如此後知後覺,居然還賴在師父身邊當蠟燭,沒在第一時間逃出門去。
現在再找借口走,肯定太做作了。
那樣會令在場的氣氛更加尴尬,也會給師父和虢國夫人都留下自己還沒長大的印象。
冥思苦想找不到脫身之策,小馬方急得滿頭是汗。
腳下的力氣在不知不覺間越來越大,踩得雷萬春忍不住輕喝出聲,“小家夥,你到底要幹什麼?趕緊把腳給老子拿開!”。
一喝之後,雷萬春自己也清楚無法再裝下去了,歎了口氣,低聲命令:“今天的刀法就說到這吧。
你先回家去,把我今天教的東西自己領悟一遍。
改天,我再到你家中給你喂招!”
“哎!哎!”已經猜到**分真相的馬方如蒙大赦,站起身,沖對面輕輕抱了抱拳,拔腿就往外走。
一路上碰歪了三張桌子,踢翻了兩張胡凳,卻也渾然不覺。
看見馬方狼狽不堪的模樣,虢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