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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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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寶桢問,“總有個緣故在内。

    ” “這……,”李平安遲疑地說,“想來是我們平常很敬重他的緣故。

    ” 那就不用說,都是安德海的同黨了。

    丁寶桢又問:“你們一起來的,共有多少人?” “總有三十多個。

    ” “都是些什麼人?” 于是李平安和陳玉祥查對着報明各人的身分,除了安德海的親屬和下人以外,從車伕、馬伕、到剃頭、修腳的,流品甚雜。

    這些人将來都可以發交屬員去審,丁寶桢就懶得問了。

     押下那兩個太監,又提審黃石魁。

    宮裡的情形,他不會清楚,問到安德海出京的經過,卻答得很詳細,道是早在四月裡,就有出京之說,但一直到六月下半月,才忽然忙了起來,那些跟随的人,大半都是黃石魁去找來的。

     “安德海為什麼要帶這麼多人?”丁寶桢不解地問。

     “因為,”黃石魁答道,“小的主人,喜歡鬧氣派。

    ” 丁寶桢認為他答得很老實。

    不安分的人,多喜歡來這一套,包攬是非、招搖跋扈,即由此而起。

    接着,他又問起黃石魁如何假充前站官抓車,所得到的答複,也能令人滿意。

    初步的“親審”,到此結束。

     這時臬司潘霨、濟南府知府、首縣曆城縣知縣,都已聞信趕來伺候。

    丁寶桢隻傳見了首縣,把安德海等人發了下去,嚴加看管。

    其餘臬司和濟南府一概擋駕,因為他在沒有跟文案商量妥當以前,不便對掌理一省刑名的臬司有何表示。

     回到“宮門口”簽押房外的廳上,已設下一桌盛撰,但丁寶桢無心飲啖,把文案們都請了來,說明案情,征詢各人的意見。

     “宮保,”有人這樣答道:“我在屏風後面聽着,有一層疑義,提出來跟宮保請教。

    安德海的随從中,有天津的一個和尚,說是願意回南,安德海喜歡招搖,帶着他一起走,也算是做好事,這在情理上講得通,然而,何以有綢緞鋪和古董鋪的掌櫃,而且各帶一名夥計随行?其中怕有隐情。

    ” “這話說得是。

    ”丁寶桢深深點頭,“我還覺得安德海帶那些太監,必有作用。

    他本人膽大妄為,跟他來的那五個太監,總有明白事理的,難道不知道太監不準出京,犯了這個規矩,非同小可,就不顧自己的禍福,貿貿然跟了他來?” “是啊!”王心安建議:“我看還得嚴加拷問,真相才會大白。

    ” “問不妨問,無須用刑。

    ”丁寶桢這樣表示,随即派了一個差官到曆城縣下達口頭的命令,設法問明實情具報。

     曆城縣的知縣也很能幹,把陳玉祥、李平安二人隔離開來,個别詢問。

    話裡套話,終于摸到了底蘊,劉同意和王階平都是跟着去做買賣的,隻是性質正好相反,一個賣,一個買。

    有珠寶要帶到江南去賣,所以帶着古董鋪的人去估價,以免吃虧;又想從蘇杭等地,買一批綢緞運到北方銷售,這自然要請教綢緞鋪的掌櫃。

     珠寶是從那裡來的呢?陳、李二人雖不肯說明,但從話風中可以推想得到,是竊自宮中。

    丁寶桢接獲報告,大起戒心,他隻要殺安德海,不願興起大獄,現在牽出一件宮中的大竊案,可能是幾十年的積弊,如果認真究辦,株連必廣,而未見得會有結果,于公,非大臣持重處事之道,于私,隻會惹來麻煩,徒然挨罵。

     因此,丁寶桢決定把這陳、李二人的這一段口供,連同從安德海身上搜出來的那兩張紙片,一起銷毀。

    但木本水源,推論到底,無非安德海的罪狀,益見得此人該死! “安德海罪不容誅!”他神色凜然地說,“決不能從我手上逃出一條命去。

    我想,先殺掉了他再說。

    ” 這真是語驚四座了,彼此相顧,無不失色,“宮保,”有個文案提醒他說:“不論如何,安德海決不會無罪。

    等朝旨一下,他就是欽命要犯了,交不出人,可不是開玩笑的事。

    ” “我就是不願意交人。

    地方大吏,象這樣的事,該有便宜處置之權。

    ” “說得是。

    不過出奏的時節,有‘請旨辦理’的話,既然如此,就不能擅自處置了。

    ” 丁寶桢略一沉吟,慨然說道:“我豁出去了,就有嚴譴,甘受無憾。

    ” 大家都認為犯不着為了安德海,自毀前程,苦苦相勸,丁寶桢執意不從。

    談到後來,泰安縣知縣何毓福,越衆出座,向上一跪說道:“大人,我有幾句話,請鑒納。

    ” “有話好說,不必如此,請起來!” 何毓福長跪不起,“大人,”他說,“照我的看法,安德海一定處死。

    到了該明正典刑的時候,卻提不出人來,綁到刑場,這是莫大的憾事。

    ” 這一層,丁寶桢不能不考慮,同樣一死,逃脫了“顯戮”,便是便宜安德海了。

     “而且,可能有人不以大人此舉為然,隻是義正辭嚴,不得不依國法處置,如果大人不依律辦,豈不是授人以柄,自取其咎。

    ”何毓福又說:“大人,恕我言語質直!” 這一層,尤其說中了要害,都道他說得有理,但口頭上不便明說,“不以此舉為然”的人,自然是慈禧太後,正好抓住丁寶桢擅殺欽命要犯的錯處,為安德海報仇,那不是太傻了嗎? “為此,務求大人鑒納愚衷,請再等兩天,看一看再說。

    ” “你是說等朝旨?”丁寶桢說,“不殺安德海,我無論如何不甘。

    ” “宮保必能如意。

    ”居于末座,一個素以冷峭著稱,為丁寶桢延入幕府的朱姓候補知縣,慢條斯理地說道:“人在曆城監獄,宮保要他三更死,不敢留人到五更。

    ” 語氣涉于諧谑不莊,卻真正是一語道破!朝旨下達,安德海處死,自然最好,不然,擅殺欽命要犯是嚴譴,違旨擅殺一樣也不過是嚴譴。

    而且在處分以外,還有個說法:“因為朝廷不殺,我才殺他。

    ”否則,有人問一句:“是不是疑心朝廷會庇護此人,所以迫不及待地先動手?”這話會成為“誅心而論”,倘或言官參上一本,降旨“明白回奏”,還真無以自解。

     “好!”丁寶桢親手扶起何毓福,“諸公愛我,見教極是。

     我不能不從公意,就讓此獠延命數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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