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咬牙切齒地瞪了梅森一眼,開始從另一個方向發動進攻。
“貝賓斯證人,你認識培利·梅森先生吧?”
“是的,認識。
”
“你是在梅森先生的勸說下去的内華達州的裡納市的嗎?”
女人又一次感到為難,向梅森投去求援的目光,于是梅森代為答道:“省一點工夫,我代替她直接回答吧,給她旅費、讓她去裡納市的正是我。
”
博格檢察官大驚失色,發出驚訝的喊聲:”你說什麼!身為律師的你,在法庭上承認給正受到通緝的女人一筆錢,讓她逃跑嗎?”
“是的。
”
因為梅森回答得幹脆,連審判長都驚愕地探出身子。
“關于這一點。
身為審判長的我,要求你加以說明。
”
“我明白了。
為了不使審判變得更加混亂,由我親自說明情況。
哈特利·巴沙德先生被謀殺的那晚,一名年輕的女子正呆在接待室裡。
這時,蒙着黑面具的兇手從裡面的辦公室走出來。
面具在眼部開了兩個洞,而且其中一個洞裡沒有眼珠。
女人見狀驚呼起來。
兇手揍了她。
這時。
她撕扯下面具。
看見了兇手的真面目。
但是女人背對着從辦公室門的玻璃上透出的燈光,所以兇手看不見她的臉。
兇手又一次打她,使她昏厥過去。
兇手大概以為她死了,便逃之夭夭了,可是她還活着。
所以,審判長,這女人正是看見離開殺人現場的兇手之面孔的唯一證人。
”
“這麼一來,梅森律師,你把如此重要的證人隐藏起來,就是犯了大罪啊,你承認你的罪行嗎?”
“審判長,請你聽我把話講完。
兇手有計劃地謀殺了巴沙德,從準備毛毯蓋槍聲和準備了用打字機的假遺書這兩點可以證明是蓄意謀殺。
但是逃跑不是預先的計劃。
我這麼說,是因為面具是殺人後用桌上的複寫紙倉促做成的。
而且,難以理解的是,盡管從後門逃走,不會被任何人看見。
可兇手卻是從外間的接待室逃走。
兇手明明知道有個年輕女子等候在接待室。
不僅如此,他還有意做了一個能看出他缺少一隻眼睛的面具,讓那女子瞧。
”
“那麼兇手為什麼要這麼做?因為被害人巴沙德遇害時手中攥着一隻玻璃眼珠。
兇手注意到這一點,很快想出假眼的詭計。
那隻假眼并不是從兇手的眼眶裡偶然脫落的。
專家貝茨博士證明,鑲嵌适合的假眼隻要本人不去摘,是絕對不會自行脫落的。
所以,被害人巴沙德手中的假眼不是兇手的。
然而,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