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知出了事。
大人須知,家父頗有财物,家中屋舍頗多。
大哥與二哥宋仁居一屋舍,我與三哥小弟居一處,仍餘屋舍許多。
是時,二哥先回了房,然進屋時,卻見屋門緊鎖,以為是大哥閉門入睡,遂取了鑰匙開門。
誰知看時,竟見慘狀,大驚,呼吾等兄弟入内。
“餘看時,隻見大哥趴于床上,其首有傷,鮮血淋漓,傷口尚有瓷片。
地上亦散着瓷片。
餘自認得,那是大哥屋内一花瓶的瓷片。
待二哥看其鼻時,已知大哥沒了氣息。
“這卻如何是好?我等從未見過死人,何況今日是大哥死了。
“一下衆皆無措,二哥亦是驚恐,三個卻隻是在兄長屍首邊涕零,小弟更是無主,小人亦不知所措。
都不曾說去報官。
過半響,二哥才教餘告與縣大人。
餘素聞楊大人斷案如神,望大人為小人做主,早日偵破此案,為大哥雪冤。
大哥僅如此死得不明不白,小人甚感悲傷。
”
縣令聽罷,道:“卿述事詳盡,餘猶如親臨現場,恁地甚好,君告與本縣,十分及時。
我且問卿,君道那門是緊鎖,然這窗栊如何?”
應道:“小人記得那窗栊亦是緊閉,大哥屋内的門乃緊鎖,雖以鑰匙可由外啟之,然由外弗能鎖之,必由人于屋内鎖門。
”
朱智道:“如此豈不奇哉?由外弗能鎖門,然門緊鎖,故不可有人入屋内傷君兄弟,然無人入内,這花瓶豈可自己飛去砸君兄弟?若有人時,其必有遁牆之術,否則如何不越門而出?”
宋書道:“誠然,小人亦奇之。
然事實卻為如此。
人命大事,小生不敢妄言。
若不信時,可至小生家一看便知。
”
朱智道:“卿可見屋内有行竊之迹?”
“未見。
屋内陳設尚且井然,櫥櫃者,皆鎖,略無翻動之迹。
”
縣令道:“卿可記得,昨夜兄長可曾燒炭驅寒?君可見屋内有燒炭之迹?”
“當是記得。
兄長甚懼寒,每夜必燒炭驅寒。
昨夜天亦寒,兄長當是去了木炭。
我進時,因其門窗緊鎖,故仍感炭之暖意,餘記得,房内有燒殘之物。
”
“我再問卿,卿言君兄乃趴伏于榻,其面如何朝向?”
“非上下朝向,乃面側一方,至于其左右,教小人如何記得?”
縣令又問:“其傷于何處?于後腦?于面頰?”
“小人記得當是兄長朝上之處,于額與後腦之間。
”
縣令聽了,心裡暗暗尋思道:“這人好生利害,短短時間内,便将現場觀察如此細緻,便是我親臨現場,也不及他這般觀察。
”
縣尉朱智道:“卿可知兄長可與他人有甚過節?”
“回大人,兄長為人最樸忠,鮮與人交往,孤言寡語,如何與人有何過節?”
足智先生朱智道:“天下之人,人心叵測。
即使忠良者,也未必不結仇與人。
君兄可有妻室?”
“回大人,家兄過于老實,不曾與女子相好,又不喜人做媒,故一向無嫁娶。
我等幾兄弟,皆是未有妻室者。
”
朱智又問:“其屍首可曾有人翻動過?”
“未有,縣令大人未來,我等小民豈敢輕舉妄動?”
縣令道:“善哉!既如此,縣尉大人當與我一并去宋書家一遭。
”
話休煩絮,當下縣令就叫人備了馬,點了衙裡的幾個人,同去了宋書家。
那宋太公本是一方富戶,家中産業,不計其數。
當時縣令觀其遺留宅院,十分整齊,宋書領縣令等進了一大屋宅内的一間室内。
縣令見那屋内立了三人。
那三人見一下來了許多做公的,知是縣裡來查案,便忙向着青色官服的官人拜了幾拜,又向其餘衆作揖。
縣令道:“爾等應是宋書兄弟,下官來此查案,望請合作。
”
三人道:“兄長已死,大人特來此辦案,我等怎敢妨礙公務?”話說那三人正是宋書的兄弟,這其中最年長的,是其二哥宋仁;稍次者,乃其三哥宋參;最年幼者,是小弟宋經。
縣令看了榻上,一具屍首伏卧其上,他未着睡袍,着平時穿的服飾和衣而卧。
其睡得不正,斜橫于榻上,棉被僅蔽其上身,其腳上尚着筒靴。
又觀其傷處,與宋書所言無異,裂處盡有白色瓷碎,榻上,地上,亦滿是瓷碎。
縣令看了屍首片刻,方道:“勞煩仵作大人。
”
于仵作驗屍期間,縣令又細細看了一番屋内。
未幾,仵作上來報道:“大人,此男屍一具,因其首遇硬物所擊而死,其身别無他傷。
觀現場情景,兇物乃此碎花瓶。
”
停罷,縣令道:“宋書兄弟,君可識得此花瓶?”
宋書道:“如何不識得?小人已說此乃大兄屋内之器物,作裝飾用,裡面卻無花草。
”
宋經道:“早是當初不要此瓶便好,現竟成了兇物害我兄弟。
”
正說話間,忽聽得一人在屋外叫喚:“宋仁兄弟,如何蜷在家裡,不出來赴約?”
畢竟這話又引出個甚麼人物,此案有何進展,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