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加酒,這是晚上七點鐘之前。
他喝完酒,心緒不甯,邃向大阪橋的加爾本·伯羅大街走去。
三天前,四郎有生以來第一次進酒吧。
當時他身上帶了兩千克魯賽羅,一千花在女人和酒上了,剩下的全給流氓搶走了。
那天晚上,四郎萬分氣惱,就把車開往郊外。
現在記不清是在何處下的車,當時他喝得酩酊大醉,倒在車上。
第二天,酒醉未消,歸途中,因違反交通規則而被罰款三百克魯賽羅。
回到住地的當天晚上,四郎打腫臉孔充胖子,請同事們吃飯,結果短短兩天四郎就花了五千克魯賽羅。
現在隻剩四萬五千了。
五年來廢寝忘食,辛辛苦苦積攢起來的錢,開始付之東流了。
四郎今天晚上打算去一家日本餐館享受享受,不喝烈性品加灑,要喝威士忌,揮霍一番。
他剛走到加爾本·伯羅大街前面的街道上時,就被一輛從後面開來的汽車撞上。
汽車未煞車,好在它的速度還不快。
但四郎仍被撞出幾米遠。
四郎以為汽車會逃跑,本能地想到記下它的車号。
在巴西,軋了人必定逃跑,這是鐵一般的規律。
可是四郎錯了,撞人的汽車并未逃跑,駕駛員同兩名乘客下了車。
這時周圍已聚集了許多圍觀者。
中年駕駛員大聲辯解說不是他的過失,是四郎自己撞上的。
“我把這小子帶到醫院檢查,醫院可以作證。
”
駕駛員故意多此一舉。
四郎傷勢不重,但一時起不來,結果被擡上了車。
四郎被放在後排中間的位置上,願先的兩位乘客坐在他的左右。
四郎感到詫異,撞了人不逃跑,還主動送我上醫院,倒是少見。
汽車向北行駛,再前進一段便是約翰·門德斯廣場,醫院就在它的附近。
可汽車不拐向醫院,從廣場往西開走了。
“你們帶我去哪兒?”
四郎大聲叫喊。
“住口,傻瓜!”
右邊那個男人把手槍頂住四郎的腰。
“你們到底想幹啥?”
“想找死嗎?”
左邊的男子用大開關刀戳了一下四郞的肋部,破了皮,血順着肋間往下流。
四郞不說話了,他意識到這事不同尋常。
“别裝出一副可憐相,哪怕稍稍表露一下就捅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