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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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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弗蘭奇夫人是在午夜後不久被人槍殺在櫥窗裡的,”埃勒裡接着說道,他的雙眼閃閃發光,“那麼,兇手不是在一片漆黑中作的案,就是在手電的微光下作的案!因為櫥窗中沒有照明設備——實際上是沒有燈泡——甚至連電線都沒有。

    但我們卻得假設兇手和被害人在那兒見面,兩人談了會兒,或許還吵了起來,然後他開了槍,不偏不倚正中兩個要害部位,他把屍體塞進壁床,清理幹淨血迹,等等——所有這一切都是在一間櫥窗屋裡完成的,而這屋裡最好的照明設備也不過是一隻手電筒!不,這根本不合情理。

    因此,奎因警官斷定,兇殺并非發生在櫥窗内。

    我相信,這個觀點是非常符合邏輯的。

    ” 聽衆們興奮地悄悄議論着。

    埃勒裡微笑着繼續往下說。

     “然而,他并不是單憑這一點得出結論的,還有另外一點,也就是我要說的第三點,即這支口紅——這支細長的镂銀口紅——套子上刻着C。

    這是我們在死者身邊的手包裡找到的。

    這支口紅顯然不是弗蘭奇夫人的,關于這個問題,我現在暫時不談。

    這支口紅與案子的相關之處在于,它的唇膏顔色比死者唇上的唇膏顔色深得多。

    這意味着弗蘭奇夫人自己的口紅——她用一支色澤稍淺的口紅塗的嘴唇——應該就在附近。

    但我們卻沒找到它!它可能在哪兒呢?或許是兇手把它帶走了?這聽起來太荒謬了。

    最合理的解釋似乎是:這支失蹤的口紅就在樓裡某個别的地方……為什麼是在樓裡某個别的地方?——為什麼不是在弗蘭奇夫人的家裡?或者至少是在商店外?” “我這麼說是有充分理由的。

    弗蘭奇夫人的雙唇上塗着淡紅色的唇膏——那是兩片将永遠保持沉默的雙唇——它們表明,她尚未修飾完雙唇!她的上唇兩側各有兩塊唇膏印,下唇中央處也有一小塊。

    唇膏尚未抹勻——這些唇膏被點上之後,顯然就一直那麼呆在那兒了……”埃勒裡轉向瑪麗安·弗蘭奇,彬彬有禮地問道:“弗蘭奇小姐,您是怎樣塗口紅的?” 女孩輕聲答道:“就像你說的那樣,奎因先生。

    先在唇上點上三點,上唇兩側各一點,下唇中央一點。

    ” “謝謝。

    ”埃勒裡微微一笑。

    “‘那麼,我們就此掌握了明确的證據。

    它表明,一個女人剛開始修飾雙唇,但卻沒有完成整套程序。

    但這太奇怪了,簡直不符合常情。

    幾乎沒有什麼事能妨礙女人們完成這種細活。

    幾乎沒有!可能性之一就是出現了某種暴力幹擾。

    暴力幹擾?發生了謀殺!這會是幹擾嗎?” 他語氣一轉,加快了速度。

    “似乎有這個可能。

    但無論如何,弗蘭奇夫人不是在櫥窗裡塗的唇膏。

    口紅哪兒去了?後來我們在這間寓所裡找到了它,這完全證實了我們的猜想……” “我們掌握的第四點情況是一個生理學現象。

    屍體上血迹稀少,普魯提醫生對此感到奇怪。

    兩處傷口——尤其是其中的一處——應該血如泉湧才對。

    心前區内有許多血管和肌肉,子彈穿過時破壞了這些組織,留下了鋸齒狀傷口。

    但血到哪兒去了?是兇手把它擦幹淨了?但傷口流了那麼多血,在一片漆黑中,或在半明半暗中,他不可能擦幹淨所有的血迹。

    因此,我們不得不再次推斷,血流到了——别的地方。

    這意味着,弗蘭奇夫人是在别處被槍殺的,而不是在櫥窗裡。

    ” “第五點是個心理學觀點,恐怕——”他苦笑了一下——“法庭是不會接受的。

    但不管怎樣,在我看來,它的說服力是無可辯駁的。

    因為我的大腦告訴我,櫥窗不可能是兇殺現場。

    任何一位潛在的兇手都會認為,選擇這種地方作案不僅荒謬、愚蠢,而且非常危險。

    會面與謀殺必須私下裡秘密進行——這是必備的具體條件。

    而櫥窗根本達不到這些要求。

    它距夜班總管的辦公室不到50英尺。

    周圍又有人定時巡邏。

    殺人必須開槍——但沒人聽到槍聲。

    我列舉了五個理由,其中任何一個單獨拿出來都不具有說服力,但如果将它們綜合在一起,其意義卻是非常重大的。

    奎因警官和我本人由此推斷出,櫥窗不是兇殺現場。

    ” 埃勒裡停了一下。

    聽衆們一臉的迫切與渴望,專注地聽着他的每一句話。

    韋爾斯警督瞪着他那雙小眯縫眼,以一種全新的眼光審視着埃勒裡。

    警官則陷在沉思之中。

     “如果櫥窗不是兇殺現場,”埃勒裡繼續說道,“那麼,兇手到底在哪兒殺的人?鑰匙将我們引向了寓所——作案所需的隐秘、照明,塗口紅的合理場所——看起來,寓所顯然是可能性最大的地方。

    奎因警官相信我的判斷力和洞察力,同時,也因為初期調查當時正在進行中,他不能離開櫥窗,所以,他就派我來寓所,看看能找到些什麼。

    我照辦了,結果找到了些非常有意思的東西……” “我在卧室的梳妝台上找到了弗蘭奇夫人自己的這支口紅,這是我在寓所找到的第一件東西。

    ”埃勒裡從桌上拿起那支金色的口紅,讓衆人看了看。

    “這支口紅當即表明,弗蘭奇夫人周一夜裡曾來過寓所。

    我是在桌上一隻螺钿小碟的卷邊底下找到它的,卷邊完全把它遮住了,這表明,兇手可能忽略了它。

    實際上,兇手根本不會想到要找它,因為他顯然沒有注意到,弗蘭奇夫人包裡那支口紅的顔色和她唇上的口紅顔色不符。

    ” “好了,我在梳妝台上找到了口紅,這意味着什麼?情況似乎相當清楚:弗蘭奇夫人正在裡屋的梳妝台前塗着口紅,這時有人打擾了她。

    但我搜查屋子時,卻發現口紅仍在桌上,所以我覺得,這說明弗蘭奇夫人不是在卧室被槍殺的。

    那麼,是什麼打擾了她呢?很顯然,要麼是有人敲門,要麼是兇手進屋時發出的聲響。

    但絕不會是後一種可能,因為兇手沒有寓所的大門鑰匙,這點我很快就會向諸位證明。

    那麼,一定是有人敲門了。

    而且,弗蘭奇夫人肯定也一直等待着這敲門聲,因為這聲音對她的震動如此之大,或者說對她而言如此重要,以至于使她立刻放下口紅,顧不上抹勻唇膏,便急匆匆地穿過書房,跑進前廳去為夜訪者開門。

    當時的情形可能是這樣:她開門讓來人進來,兩人進了書房。

    弗蘭奇夫人站在辦公桌後,來人面對着她,站在她右邊——也就是說,弗蘭奇夫人站在我現在的位置,殺手站在哈格斯托姆偵探現在坐着的位置附近。

    ” “我是怎麼知道的?”埃勒裡迅速地說道。

    “很簡單。

    搜查書房時,我發現,桌上的這兩個書擋,”——他小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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