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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分當大任憑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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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說,這海上桃源,迅速發展,日新月異,每日添人進口,光由内陸各受災區救助而來的,每天就有上千口子! 有人問了?一天上千口子,一個月就三萬,吃什麼?住什麼呀? 你别慌! 島上目前還不到二十萬人口,每人每月吃三鬥米,也不過一兩半銀子,全島也不過三十萬銀子,島主手上有幾千萬兩白花花,你緊張個什麼勁!更何況島上還有太上二老——釣鳌叟與老學究呢! 這二老對島上早有完整的規劃,老漁翁不是已然規劃了四個區麼?可是那也得有個先後哇! 他把島上原有的一萬名原住民,分成兩組,一組建行政區一一包括行政大廳,武備衙門,學堂,辦公廳等等! 另一組則專門建急造房屋——竹籬茅舍! 幹嘛?叫來的人全當隐士啊?跟陶淵明一樣,采菊東籬下,歸卧南山垂呀! 朋友!你錯啦,錯會了意啦!請想,大批災民,湧入寶島,最起碼也得有個趴風的地方啊!總不能露宿吧! 就這樣,五千餘人的熟手工,一天蓋四百座茅屋,足可容納二幹人,而且這些小茅屋,全是沿河蓋的! 為啥? 最近取水呀?沒飯吃,餓個三五天死不了,沒水一天也不行啊! 又有人問啦,那一切都準備好了,災民來了,光吃飯,養大爺不成? 才不呢!這些人來了不但有活幹,而且還累呢! 住——小茅屋! 吃——大鍋飯! 幹活——燒磚的燒磚,燒瓦的燒瓦,建大厝的建大厝! 這?幹啥?那人當奴隸嘛!可是沒一個人不拼命的幹活!為啥?他們骨頭賤哪? 朋友!你又錯啦!老漁翁把那小茅屋起了個很雅的名字——叫“斯須居”(暫厝之意)建大厝,才是将來他們自己的呢,你說,能不拼命的幹麼? 四合院的大瓦房,一棟棟的起來了,按荒島的順序,優先進住! 就這樣,一年下來,島上竟然收容了三十多萬口子! 你沒聽說麼?人上百,形形色色!那要上萬,上了幾十萬呢?沒個法規豈不大亂? 好在那年頭人性純樸,可仍然大事不犯,小事不斷! 這也是老漁翁千算、萬算,漏了這麼一算! 島上雖有規法,那是老漁翁習當年蕭何代劉邦拟的約法三章: 一、殺人者——死。

     二、傷人者——刑。

     三、盜及亂者一抵罪! 可是人一多就亂了套啦!尤以黃泛區來的居多,民風尚武,強悍、彪武!平時就好惹事生非,這天居然打起群架來,說句文話——傷亡慘重,死了八個,傷了足有兩百多,鬧到島主這兒來了! 人命關天。

    聞玉龍不得不處理呀?怎麼辦? 他去請教老漁翁! 老漁翁這時候也傻眼了! 别怕!不要緊,還有高人呢! 誰? 書簍子,老學究哇! 咳!文治、武功!想安邦治國還要讀書人哪! 書簍子就是書簍子,果真有一套! 他先把傷的治傷,死的棺殓,讓大家靜下來! 然後命兩方各推十名代表,他任大理寺正卿(法院院長)主持訟事! 這雙方一打官司,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最後他這大理寺正卿正式宣判——兩方全有理,島主沒理! 理由:島主不該把他們這群人,從黃泛區死亡邊緣救到島來,更不該給他們蓋大瓦房,使其住者有其屋,每人分田十畝,使耕者有其田!也不該設五行八做,商業區,給予資本,叫他們經商營運! 兩邊一聽這判決,全傻了眼啦! 可不麼?當初黃泛之時,要不是島主援手,少說淹死、餓死、痛死,也得去一半!如今大夥被救到島上來,分田地,配大屋,給資本,民生樂利,吃飽了無事生非,打了個你死我活,真丢人! 這一來,代表們全跪下了,同聲道:“我等愚昧暈昏,請老先生責罰!” 老學究道:“你們都沒錯,錯在法度不嚴,組織不密!” 大夥又同聲道:“請老先生訓誨!” “好!既是這樣,我想講幾句話,各位來自山、陝、豫各處,算是客人,可是島主在這世外桃源,又給各位安了個家,所以我先給各位定個位,咱們通稱為‘客家’人吧!既是同命相連,就均為手足,今後全要以手足相認!” 大夥聽到這兒,忙恭身應是! 老學究又道:“既然手足之親,骨肉相連,咱今後要同漢朝一樣,‘尚軍功而戒私鬥’!各位能做到嗎?” “能!”大夥之聲“能”,差點把房頂沖垮! “好!大家既然能化除恩怨,齊一心力,我可對島上要立點規矩了!” 大夥同道:“老先生隻管立法,我等共遵!” “好!我先建立島上的組織,全島以島主為尊,下設三亭,亭——各設亭長,掌理本亭一切事務,每亭下設三裡,以裡長領之,裡下設鄰,由鄰長領之,每家算一戶,以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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