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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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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曉得她到底犯了什麼惡煞才會在這一年以來跟他厮纏得莫名其妙。

     對!就是這人!「他」不好生準備聯考,不好好當他的乖學生,偏生還有時間撥冗來與她窄路相逢,而且每逢必訓誡她的不良行止,直到她火大的動手或……落荒而逃。

    原則上,會逃開是因為她懶得理他,可不是怕了他喔!老天!她爹娘都沒他麻煩。

     這個鐘尉泱,簡直是莫名其妙得教人火大。

     「你——」 「怎樣?」她擡高下巴,一副你奈我何的-樣,吊兒啷當的站出三七步,隻遺憾沒有一根菸可以叼在嘴邊當道具,滅了幾分威風。

     「真不曉得你的壞習慣是天生就有,還是為了「配合」我的糾正而變本加厲。

    」與她鬥了近一年,他似乎也有了些領悟。

     她心口震了下,連忙啐他:「嗟!憑你也配?我真慶幸從今以後不必再看到你了!去讀你的大學,去當你的大律師吧!昧着良心替有錢人打官司賺黑心錢,很适合你這種僞君子!」 「僞君子配真太妹不正好?」他似乎也動了氣,但仍然不顯惡聲惡氣。

     「好個屁!以後你隻會娶那種嬌滴滴又高學曆的千金小姐回家當家庭主婦,僞君子正好配人工美千金。

    少吃老娘豆腐,我的豆腐你吃不起。

    」食指用力搓向他胸膛,不曉得為何話題會轉來這裡。

    但一想到優等生日後會娶優等生名媛來「配種」,就不屑又火大,直想從他身上搓出無數個指洞,讓他七孔流血死掉算了。

     「他」倏地伸手抓住她爪子,也很防患未然的擒住她閑置的另一支手。

    這是由多次慘痛經驗裡學到的教訓。

     「看來你已替我的未來規畫好了,真是感謝。

    」 她踢出一腳,卻撲了個空。

     「去你的!你放開我,想非禮呀?也得看你自己有沒有那個實力!」 「以你此刻鼻青臉腫的情況,我懷疑有誰會想非禮你。

    」「他」不客氣的指明事實,并躲着她的腿功。

     她低吼:「那你這個蠢貨又在做些什麼呀?這不叫非禮難道是送入洞房呀?智障!」 「原來你這麼想嫁我?」「他」笑得很欠扁。

     「我警告你别調戲我。

    」她冷冷說完,屈起膝就往男人的要害頂去,卻很扼腕的給他閃開了。

     她開始後悔為什麼常常要跟他動手動腳,緻使他身手愈來愈好,她幾乎要奈何不了他了! 「我沒調戲你。

    」「他」嚴正的聲明。

     「那你放開我呀!」 「然後讓你又逃掉?」 她嗤笑:「那又怎樣?拜托,你都畢業了,就算我不走,以後你也不會再出現了,我不明白你到底想怎樣。

    」 似乎說中了「他」的盲點,使「他」沒有立即還口。

     「放開啦!」她并沒有太用力的掙紮,低首看着他雙手,心想這是最後一次了,然後近一年來的夢魇終于要結束了,以後不會再有一個呆瓜猛追着她訓誡,畢竟這種不怕死的無聊人并不多。

     「你——」「他」沒放手。

     「你再握下去找就當你打算娶我了!怎樣?你敢娶我這種沒外表、沒身家的太妹嗎?」 「他」蓦地一笑—— 「就怕你不敢。

    我有何不敢的?」 「我孫琳琳沒有不敢,隻有不要做的事。

    」 「真聰明,替自己找了「不敢」的退路。

    「不願」的确是好藉口。

    」 她當下被惹得火大—— 「去你的!好!我們立刻去結婚,不敢簽名蓋章的是笨呆子兼龜孫子。

    康仔!你來做證!」 原本被遺忘在遠遠一端納涼兼打蚊子的康仔大大一楞,不明白從頭到尾發生了什麼事,怎麼結果卻是上法院結婚呢?他們不是要去醫院嗎? 結果是,騎虎難下的兩個人,買了結婚證書簽名蓋章,并且在法院做了公證結婚,證人則是康仔以及一名路人甲。

     基本上,出了法院沒三分鐘她就後悔了,但她真的以為這樁婚姻是不成立的,反正她又未滿十八歲,雖然收下了「他」硬套上來的男用銀戒指,但那又如何?反正是兒戲嘛,還是趕緊扶康仔上醫院找老爸上藥要緊。

     然後,當她在醫院大門口将結婚證書揉成一團要丢時,未來妹婿的大哥——李舉鵬正帶着父母上醫院做健康檢查。

    他上前向她打招呼,害她一時心虛慌亂的丢出紙團,也沒看清垃圾桶有無接好,哈啦兩句立即落跑。

     也就造成了日後的後患無窮呀…… ※※※「民法九八○條規定,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不得結婚。

    而未達法定年齡結婚,可由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向法院申請撤銷該婚姻。

    限一年内且未懷胎者。

    」李舉鵬微微一笑。

    「也就是說,你是已婚的。

    」 「哪有?!我們又沒去戶政單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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