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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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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我們深入調查後,确實判斷犯人并非小偷的可能性較大——我們在窗戶外面沒有找到攀爬的痕迹,窗子下方的花圃亦沒有找到腳印。

    我曾想過犯人或許從别處潛入,利用遊繩的方法從屋頂垂降,但頂樓的欄杆沒有任何痕迹。

    當然犯人仍可能是用直升機……」 「嘟嘟。

    」這聲音就像老偵探在嘲笑自己的徒弟,錯過簡單易見的事實,一直往牛角尖鑽去。

     「師傅你憑我剛才的話就知道犯人不是外來者?」 「哔。

    」又是一個爽快的YES。

     「我剛才說過的話……是打破窗戶的方法嗎?是死者被魚槍殺死的證據嗎?還是房間被搜掠過的痕迹?」 十字默默地停留在畫面的中間。

     「是書桌嗎?是書架嗎?是花瓶?是地闆——」 「哔。

    」 就在駱督察說出「地闆」二字,指标作出反應。

     「地闆?地闆什麼都沒有啊,既沒有指紋也沒有腳印,幹淨得不得了。

    」阿聲插嘴道。

     駱督察突然回頭望向阿聲,再轉頭看着床上的師傅,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對!那就是啊……」駱督察猛拍一下額頭。

     「什麼?」阿聲仍是一臉茫然——雖然俞家的五人亦露出相同的表情。

     「阿聲,我們何曾看過如此幹淨的盜竊現場?」駱督察慢慢地說:「沒有指紋可以理解,因為指紋是檢控的鐵證,小偷怕留下證據自然會戴上手套:可是鞋印并不是什麼有力的佐證,尤其是一般的闖空門,犯人才不會想方法消去腳印,隻要先買一雙新鞋子,作案後銷毀,那就一勞永逸。

    」 「可是如果犯人殺人後,為了掩飾,特意清潔地闆亦不是沒可能啊。

    」阿聲說。

     「如果這樣的話,散滿一地的檔案和雜物就不能解釋了。

    」駱督察道:「我們假設犯人經過花圃的泥地,闖入空無一人的房間,偷取财物期間遇上死者,捆綁對方後繼續搜掠,因為脅迫不成才動手殺人。

    如果他為了消去腳印,就要先收拾地上的雜物,可是他沒有理由清潔地闆後,再把雜物放回地上。

    殺了人,消去證據,遺留在現場把『搜掠過的痕迹』重現,而不是第一時間逃跑?這完全說不通吧。

    」 俞永義聽到他們的對答,漸漸了解駱督察要關警官幫忙的原因。

    不過是叙述了環境資料,這昏迷中的老人就能作出員警花上大量人力物力才得到的結論—一想到這兒,俞永義不由得感到一陣惡寒,生怕自己會被這個連指頭都不能動的老偵探看穿。

     他害怕他殺人的罪行會逃不過對方的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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