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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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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又受到這麼大的一個打擊!可她知道,全家就數母親最最堅強——是這麼堅毅不屈,雙肩寬闊,無所畏懼——她百折不撓,始終如一,是一個名副其實的靈魂的舵手。

     “媽媽,我簡直不相信這是克萊德呀,”愛思達敢于說出來的,也僅僅是這麼一句話。

    “這是不可能的,是吧?” 不料,格裡菲思太太兩眼直勾勾地還在瞅着報上這條不祥的标題。

    随後,很快她的那雙灰藍色眼睛把那個房間掃了一眼。

    她的那張大臉盤,由于極端緊張和極端痛苦而顯得特别蒼白。

    她這個有罪的、迷途的,當然是不幸的兒子,那麼癡心妄想往上爬——如今死亡威脅着他。

    他因為犯了殺人罪,将被送上電椅!他殺了一個人——一個可憐的女工。

    報上就是這麼說的。

     “噓!”她低聲耳語道,意味深長地把一個手指按在自己嘴唇上。

    “不管怎麼說,暫時還不能讓他(指阿薩)知道。

    我們還得先打個電報去,或是寫封信去。

    他們的回信也許可以寄到你那兒。

    我把錢給你。

    可現在我還得先坐着歇一會兒。

    我覺得身上有點兒不對勁。

    那我就坐在這兒吧。

    把《聖經》給我。

    ” 梳妝台上有一本基甸國際[2]所贈送的《聖經》。

    格裡菲思太太坐在一張普通的鐵床床沿上,打開《聖經》,本能地翻到《詩篇》第三、第四篇。

     “耶和華啊,我的敵人何其加增。

    ” “顯我為義的上帝啊,我呼籲的時候,求你應允我。

    ” 随後,她默默地,甚至顯然很安詳地讀了第六、第八、第十、第十三、第二十三、第九十一等篇,愛思達卻滿懷默默無言的驚愕和悲痛伫立在一旁。

     “啊,媽媽,這我簡直不能相信。

    啊,這太可怕了!” 然而,格裡菲思太太還在繼續讀下去。

    好像她可以将這一切置之不理,依然躲到一個寂然無聲的地方,在那裡,凡夫俗子的罪惡至少暫時不會影響到她。

    最後,她終于平靜地把書合上,站了起來,繼續說: “現在,我們還得想一想該說些什麼,這封電報由誰來發給布裡奇伯格——當然,我這是說發給克萊德的,”她又找補着說,望了一眼報紙,然後又插了一句《聖經》上的話——“上帝啊,你必以威嚴秉公義應允我們!”[3]“要不然,也許就發給那兩位辯護律師——他們的尊姓大名就在這兒。

    我怕打電報給阿薩的哥哥,就是怕他會回電給阿薩。

    (她接着說:‘耶和華啊,你是我的力量,是我的盾牌。

    我心裡依靠你。

    ’[4])不過,要是我們打給那個法官或是那兩位辯護律師轉交,我想,人家是會交給他看的,你說是嗎?不過,依我看,最好還是直接打給克萊德。

    (‘他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

    ’[5])僅僅是說他的事我已從報上看到了,但我還是相信他,我還是愛他的,不過,他得把全部真相告訴我,也說說我們該怎麼辦。

    依我看,要是他需要錢,我們就得想一想,該怎麼尋摸去呢。

    (‘他使我的靈魂蘇醒。

    ’[6])” 這時,她盡管心裡突然呈現片刻安谧,卻又開始在來回搓她那雙粗大的手。

    “啊,這不可能是真的。

    啊,天哪,不!畢竟他是我的兒子呀。

    我們全都愛他,全都相信他。

    這一點我們非說不可。

    上帝會拯救他。

    要警覺,要祈禱。

    切莫失去信心。

    在上帝的佑護下,你心裡将會感到安甯。

    ” 她早已不能控制自己,所以連她也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

    在她身旁的愛思達說:“是的,媽媽!啊,當然咯!是的,我會寫信、打電報去的,我知道他準定會收到的。

    ”不過,這時她也正在自言自語道:“我的天哪!我的天哪!被指控有殺人罪——還能有比這更倒黴的事情嗎!不過,當然啰,這不可能是真的。

    這不可能是真的!要是他能聽到就好了!”(她想到了自己的丈夫。

    )“而且是在拉塞爾出了事情以後。

    是在克萊德在堪薩斯城出了事以後。

    可憐的媽媽。

    她吃的苦頭真是太多啦。

    ” 過了一會兒,她們倆避開正在隔壁房間幫着拾掇的阿薩,一塊來到了下面傳道館堂屋,那兒一片沉寂,四壁挂滿了宣揚上帝仁慈、智慧和永恒正義的招貼畫。

     [1]奧爾巴尼系紐約州政府所在地。

     [2]基甸國際,又譯“基甸社”,1899年成立于美國,專門到旅館、醫院等處放置《聖經》。

     [3]詳見《聖經·舊約·詩篇》,第65篇第5節。

     [4]同上,第28篇第6節。

     [5]同上,第23篇第2節。

     [6]同上,第23篇第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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