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電腦屏幕提示:肖小姐,情感糾紛。
我按下通話鍵,聽見肖麗說:“魏律師,我有個法律問題想請教你。
”
我笑笑,心想又來這種鬼把戲。
肖麗說:“我交了個男朋友,是你的同行,我們同居兩年了,他一直不跟我結婚。
”
我說這事法律管不了,結婚自願,離婚自由嘛。
肖麗說他還跟别的女人胡搞,我有證據。
我說這事也不歸法律管,你最多說他人品差,不能判他的刑。
肖麗慢慢地說:“所以我打算離開他,還準備拿他一點東西。
”
我說這可是盜竊,聽好了,五千元以上判三年,超過十萬,可以判你個無期。
肖麗沉默了一會兒,說我也懂一點法律,不會拿值錢的,就拿個記事本。
我嗤地一笑:“一個破記事本有什麼用,還搞得這麼隆重?”
“對,确實沒什麼用,不過本子上記了一些字母和金額,反貪局也許會有興趣。
”
我是圈内有名的“魏鐵嘴”,向來言語刻薄,對着話筒冷笑一聲:“你還說自己懂一點法律,你懂哪門子的法律?就一個破記事本,啊,連個人名都沒有,有什麼用?這叫間接證據,懂不懂?什麼都證明不了,廢紙!你以為反貪局是你家開的?會受理這種不實投訴?省省吧!我聽出來了,你是想訛詐他,對不對?我勸你收了這個心……”
肖麗打斷我:“那什麼是直接證據?”
我一翻白眼:“這還不簡單?能夠獨立證明案件事實的,都是直接證據!比如當事人陳述、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
“視聽資料算不算?”
我心裡一抖,想“視聽資料”是個法律專業術語,這小賤人哪兒學的?一時狐疑不定,想了一兩秒鐘,說視聽資料的證據效力有些争議,一般不能作為單一證據,不過從這些年的司法實踐來看……
她嘿嘿一笑:“那我明白了,我手上有一段九分鐘的視頻錄像,估計可以作為直接證據,現在我知道該怎麼做了,謝謝您,魏律師。
”
我心裡通通亂跳,不過這是直播現場,話必須說圓了,我定定神告訴她:“檢舉、揭發犯罪是公民的義務,不過我提醒你,敲詐勒索可是犯罪行為,少則三年,多則十五年,情節嚴重的還可以判無期。
還有,根據我對律師行業的了解,你最好小心點,這事沒那麼簡單,他肯定會報複!”
“謝謝你的提醒,魏律師,我一定加倍小心。
”肖麗笑着說,“他絕對找不到我,現在我人在外地,連電話号碼都是新的,用完了就作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