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時後,茫然不知所措的克勞德.勒伯爾走出了會議室。
在那裡,他花了五十分鐘的時間傾聽内政部長對當前任務的情況介紹。
剛進屋的時候,他被指定坐在桌子的末端,夾在共和國保安部隊的首腦和他自己的上司布維埃之間。
在其他十四個人的一片沉默之中,他讀完了羅蘭的報告,一邊看,一邊感覺到周圍的人都在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他。
他閱讀完報告後,内心感到很不平靜,為什幺要召他來呢?
接着部長就開始講話了,既不是商量的語氣,更不是請求的口吻,而是一個直截了當的命令。
接着是一篇冗長的提要。
部長要他建立起自己的辦公室,他将不受限制地獲得一切情報;在座各位代表的每個單位的人員,都要聽候他的調遣,所需費用将是無限制的。
部長的講話幾次提到要求絕對保守秘密。
這是國家最高領導的要求,給他的印象非常深刻。
當他聽的時候,心裡感到很沉重,他們在要求他做一件不可能辦到的事,他真正感到無從下手。
截至目前,既沒有罪行,也沒有線索和證人,隻知道「秘密軍隊組織」的那三個人,卻又無法和他們對話;除此之外,對于要追捕的人也隻有一個名字,而且還隻是一個代号,簡直是大海裡撈針。
克勞德.勒伯爾自己知道,他過去是一個精明的警察,他被認為是一個好警察,穩健、精明強幹,而且做事有條有理。
偶爾,他也會閃爍出靈感的光輝,這正是一個優秀警務人員轉化為傑出偵探的必要條件。
但他從不忽略這樣一點,即刑警工作百分之九十九靠例行公事,靠不動聲色的查詢、審核和複核,靠辛勤刻苦的工作,把各個部分組織起來,直到最後構成一個整體,這個整體成為一張使案犯終于難逃的羅網。
隻有這樣來辦案才不至于隻給報紙提供一個大标題,才經得住法庭的審理。
他在司法警察署被人看做是一個有點事務主義的人,一個厭惡虛名的循規蹈矩的人。
他從未舉行過他的同事們賴以揚名的那種記者招待會,但他卻穩步高升,連連破案,不斷收押罪犯。
三年前,當刑警大隊兇殺處處長的職位空缺時,甚至其他候補的人也同意勒伯爾出任。
他在兇殺處任職期間的工作記錄良好、穩定,三年來捕人從未有過失誤,隻有一次由于一個技術性細節,被告被宣判無罪。
作為兇殺處的頭頭,他越發受到莫裡斯.布維埃的觀察和注意,這位刑警大隊長也是一個穩健的警務人員。
因此,在幾週以前,由于副大隊長的突然去世,布維埃親自要求委派勒伯爾做他的新副手。
在司法警察署,有些人懷疑這是由于經常被行政上的瑣事搞得頭昏腦脹的布維埃,需要一個埋頭苦幹的下屬,他既能不聲不響地處理好構成頭條新聞的大案子,又不搶在上司前面出風頭。
但可能這隻是某些小心眼的人的揣測而已。
部裡的會議結束後,羅蘭報告的複印件被收回,存入部長的保險櫃裡,隻允許勒伯爾一個人可以保留原先發給布維埃的那份抄件。
他的唯一要求是允許他私下裡去找幾個主要西方國家的專門從事刑事罪犯調查的首腦,并謀求與他們合作,在他們的檔案裡,可能有像豺狼那樣的職業刺客的資料。
他說如果沒有這樣的合作,他就毫無辦法開始搜索。
桑根納蒂問他,這些人是否能保守秘密。
勒伯爾回答說,他本人和他需要接觸的那些人都有深交,他的詢問并不是通過正式公文,而是由他個人進行聯繫。
這種辦法在西方國家的高級警察之間曾經採用過。
部長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