憶秦娥從港澳台演出回來,迫于各種壓力,又跟石懷玉去了終南山腳下的民居小住。
當然,石懷玉的真誠,也再次打動了她。
不過,她跟石懷玉也談得很清楚,在劇團外出回來休整階段,可以過去住。
一旦開始排練,她就必須住回去。
那陣兒,她說什麼,石懷玉都答應。
隻要她能“鳳還巢”。
關于劉憶,石懷玉沒有明确說不讓帶的話。
但她心裡已有了陰影,是不想再把兒子帶過去惹麻煩的。
其實這次矛盾升級,主要就在石懷玉給劉憶吃安眠藥上。
好在為這事,石懷玉已經給她道過無數次歉了。
說他絕對是“愛屋及烏”,沒有“謀害”孩子的意思。
當時就是想讓他多睡一會兒。
這孩子太像夜間才圓睜兩眼的“貓頭鷹”,一點都不給他留空間。
他說:“你想想,咱新婚燕爾,烈火幹柴的,卻不給親熱的時間,無異于把人架到籠上清蒸,叉到火上烘烤,塞到爐子裡煉化呀!”不管他怎麼狡辯,反正在憶秦娥心中,對石懷玉已是防着一手了。
劉憶畢竟隻是三四歲孩子的智力,石懷玉真要做起什麼手腳來,還真是防不勝防的事。
關鍵劉憶不是他的親生,又智障着。
她覺得還是讓孩子遠離着他點好。
要說石懷玉對她也的确是好。
鬧翻這段日子,他幾乎就沒中斷過聯系與道歉。
即使在港澳台演出,他也是一天幾次信息、幾個電話地打。
告訴她國内是怎麼宣傳的:說憶秦娥在港澳台,是怎麼為秦腔赢得空前影響力的。
就連香港、澳門、台灣多家報紙給她做的采訪,也被他搞到手了。
看來石懷玉在省秦也是有内線的。
不過這一切,畢竟還是讓她感到了石懷玉的有心與溫情。
因此,在回來的第三天,她就又到南山腳下的民居來了。
她已是離過一次婚的人了。
用她娘的話說,女人離一次婚,就不值錢了,你還敢折騰第二次。
她也覺得自己是折騰不起了。
何況石懷玉是愛着自己的,她沒有理由不去修護、維持這種關系。
石懷玉是個瘋子,也是一個在性生活方面極其強烈的狂人。
并且有很多癖好,是憶秦娥絕對不能接受的。
比如他希望跟她一道,保持一些“野人”的生活方式。
他說城市太虛僞,太講究掩飾、裝扮:又是打粉底、又是抹口紅,還要豐隆假乳、鼻梁、拉皮、削腮幫子、割什麼雙眼皮的。
連說話,都要帶着一種拿捏的腔調。
他說他愛她,愛的就是這種樸實自然,素面朝天。
他覺得在這個家裡,是可以剝去一切生命僞裝,來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