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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 下部 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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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秦娥被兒子的死,完全擊垮了。

    她千悔萬恨,悔自己不該上石懷玉的賊船,跟了這麼個妖魔鬼怪,遲早把自己像犯人一樣圈着。

    說他是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可那分明又是一種愛。

    愛得好像一會兒不親她一下,抱她一下,甚至像小孩子馱馬架一樣,把她馱起來亂跑一陣,就會死掉一樣。

    劉憶對她的思念、期盼,她是能想見到的。

    可石懷玉這個淫棍,偏用鐵鍊子,鎖了所有能出去的門窗。

    他雖然沒有親自操刀,沒有親手把人推下樓去,但要是早放她回家,又哪裡會有這等慘禍發生呢?石懷玉不是殺人兇手,又是什麼呢?何況他早有歹心,“投毒”在先的。

    她是越來越恨着這個男人了。

    他要膽敢再來,她還真就能跟他拼命了。

    這個野人,這個惡魔,這個臭不要臉的貨,憶秦娥跟他已是“怨氣騰騰三千丈”了。

     劉憶的死亡案,全盤都是喬所長帶人處理的。

    經過詳細勘察、論證、分析,結論明确:孩子是自己失足掉下去的。

     在火化劉憶的時候,喬所長還來征求過她的意見,問要不要讓劉憶的親生父親知道一下。

    不管咋說,這是人家的兒子。

    何況人家一直拿着撫養費的。

     前些年,劉紅兵的确一直是按期把撫養費打到卡上了。

    可這一年多天氣,賬上打的錢,是有一下的沒一下。

    有時甚至一月才打幾十塊錢進來。

    她似乎感到,劉紅兵是把日子過爛包了。

    要不然,這不像他的做事風格。

    好在自己私下搭班子出去演出,也還能掙外快。

    一家人過日子倒是不愁。

    她也就懶得問,懶得要了。

    反正各憑良心吧。

    誰知喬所長和薛團長都是這個意思,說火化前,應該通知一聲劉紅兵。

    她就同意他們看着辦了。

     去通知劉紅兵的是喬所長和團上保衛科的人。

    喬所長覺得還應該去一個家屬,就把易存根也帶了去。

    他們是七彎八拐,才在北山辦事處旁邊的一個小巷子裡,找到了劉紅兵。

    劉紅兵已躺在床上,一條腿被截肢了。

     喬所長跟他是熟悉的,問咋回事。

    他說開車去青海湖玩呢,喝了些酒,把車翻到溝裡了。

    第二天早上才被人救起,腿就隻能截了。

    連脊椎也是钛合金接起來的,下床已經很困難了。

    他說得很淡定,就像是說别人的事一樣。

     前妻弟易存根,他是熟悉的。

    并且那時易存根是很喜歡他這個姐夫的。

    他就問: “你姐好吧?” 易存根點了點頭。

     “我對不起你姐。

    我算是把你姐給害苦了。

    啥都說不成了……”他搖了搖頭,接着說,“給娃的撫養費,現在也不能按時打。

    請給你姐說說,原諒我這個殘廢。

    但凡手頭寬裕,我還是會給兒子打錢的。

    ”說着,劉紅兵眼角還溢出了亮閃閃的淚光。

     當時喬所長想,到底給他說還是不說劉憶的事呢?想了想,還是給他說了。

    劉紅兵就把被子拉起來,蓋住了頭。

    他像是盡量在忍着,但還是聽見鼻子一吸溜一吸溜地在被窩裡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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