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亮堂堂的長走廊那頭,一個人影正向他走來,是那個黑頭發女孩。
自從那天晚上在雜貨鋪外面遇到她以來,已經過了四天。
她走近時,溫斯頓看到她的右臂挂着吊帶,吊帶跟她工作服的顔色一樣,所以從遠處看不出來。
她大概是在轉動某台大型攪拌機時壓傷了手,小說的情節就是在那種攪拌機裡“拟出初稿”的。
在小說司,這是種常見事故。
他們相距也許有四米遠時,那個女孩腳下踉跄一下,幾乎是趴着摔倒了,并發出一聲痛苦的尖叫,肯定是摔倒時把受傷的胳膊壓到了身子底下了。
溫斯頓馬上停下腳步。
那個女孩已跪起身子,她的臉變成了奶黃色,襯托之下,她的嘴唇顯得更為紅潤。
她在盯着他的眼睛看,她哀婉的表情看上去與其說像是出于疼痛,倒不如說是出于恐懼。
溫斯頓的心裡湧起一種奇特的情感。
在他面前,是想置他于死地的敵人,但也是個活生生的人,由于骨折,正經曆着疼痛。
他不由自主地往前走了一步去幫助她,看到她跌倒并壓在那隻纏了繃帶的手臂上時,他似乎也感到了疼痛。
“您受傷了嗎?”他問道。
“沒關系,隻是胳膊疼,馬上就沒事兒了。
” 她說,似乎内心很激動,面色絕對變得很蒼白。
“您沒跌傷哪兒嗎?” “沒有,我沒事兒。
剛才那會特别疼,不要緊。
” 她向溫斯頓伸出沒打吊帶的左手,他拉着她站了起來。
她的氣色恢複了一點,看上去好多了。
“沒關系,”她很快又重複道,“手腕被砸了一下罷了。
同志,謝謝您!” 她說完就順着原先走的方向繼續走開,走得一樣輕快,似乎真的一點事也沒有。
整件事前後不過半分鐘。
不在臉上流露出表情已成了本能般的習慣,再說這件事發生時,他們正好站在電屏前。
然而不流露出片刻驚訝仍然很困難,因為在他拉着那個女孩的手幫她站起身的兩三秒内,她往他手裡塞了一樣什麼東西。
毫無疑問,她是故意那樣做的。
那是個又小又平的東西。
走過廁所門時,他把它轉移到了口袋裡,用指尖摸着它。
那是個折成四方形的紙片。
站在小便池前時,他還是用手指摸索着把它展開了。
顯然上面寫着什麼信息。
有那麼一陣子,他忍不住想把它拿進格間,馬上看看寫的是什麼,但那會是種蠢不可及的行為。
他也很明白,比起别的地方,可以更有把握認為廁所格間裡是一刻不停被監視着的。
他回到自己的小隔間坐了下來,随随便便把那張紙片跟别的紙片放在一起,然後戴上眼鏡并把口述記錄器拉向自己。
“五分鐘,”他對自己說,“至少要等五分鐘!”他的心髒在胸膛裡可怕地撲通撲通跳動着,幸好他要做的工作隻是一般性的,也就是改正一大串數字,不需要特别專心。
不管那片紙上寫的是什麼,它一定具有政治意義。
就他所能想到的,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可能性最大,就是那個女孩是思想警察的特務,正如他擔心的那樣。
他不明白思想警察怎麼會選擇以這種方式通知,但可能他們自有理由。
紙上寫的可能是個警告,一個傳喚令,一個要求他自殺的命令,或者某種陷阱。
然而還有另外一種可能總出現在他腦子裡,它更離譜一些,他想把它壓下,卻總是徒勞。
這一可能,就是那張便條根本不是來自思想警察,而是來自某個地下組織。
也許到底存在着兄弟會!也許那個女孩就是其中之一!毫無疑問,這個想法荒誕不經,但在他摸到手裡那片紙的一刻,他腦子裡就冒出了這一想法。
幾分鐘之後,他才想到更接近事實的另一解釋。
即使是現在,雖然他的理智告訴他那張便條可能意味着死亡——然而他仍不相信。
他不切實際的希望欲罷不能,心髒也在劇烈跳動。
他對着口述記錄器低聲說話時,盡力控制住自己,不讓聲音發顫。
他卷起已經完成的一疊工作材料,投進了氣力輸送管。
已經過去了八分鐘。
他推了推鼻子上的眼鏡,歎了口氣,然後把另外一堆工作材料拉過來,那片紙就在最上面。
他展平它,在上面,用很大的不規則字體寫着: 我愛你。
有那麼幾秒鐘時間,他震驚得甚至沒把這種足以定罪的東西扔進記憶洞。
他真的往裡面扔時,雖然很明白表現出太大興趣是危險的,但還是忍不住又看了一眼,隻是為了肯定上面寫的确實是這幾個字。
在這天上午剩餘的時間裡,他很難專心工作。
比不得不專心幹那些瑣碎工作更難做到的,是掩飾住自己的激動心情,不讓電屏看到。
他感到腹内猶如火燒。
去熱氣騰騰、人頭湧動、聲音嘈雜的食堂裡吃午餐成了件折磨人的事。
他希望午餐時間獨自待一會兒,可倒黴的是那個蠢貨帕森斯又蹿過來坐到他旁邊,他身上那股刺鼻的汗味幾乎蓋過了炖菜的鐵皮味,他還在滔滔不絕地說着為仇恨周作準備的事。
他對于老大哥的紙制頭像特别熱心,頭像的直徑有兩米寬,是他女兒所在的偵察隊中隊專門為仇恨周制作的。
令人惱火的是,在喧鬧嘈雜的說話聲中,他幾乎聽不見帕森斯在說什麼,所以要不時請他重複他那愚蠢的話語。
他僅僅看到過那個女孩一次,是跟另外兩個女孩在食堂那頭的一張桌子前。
她好像沒看到他,他也沒再往那個方向看。
下午還好過一些。
午餐時間一結束,就來了件棘手的複雜工作,要費上幾個小時來做,而且需要将别的所有事情都放在一邊。
此項工作包括僞造一系列兩年前的生産報道,以此來陷害一個如今失了寵的内黨要員。
這種事情是溫斯頓擅長做的,在超過兩小時的時間裡,他成功地将那個女孩完全置于腦後。
接着她的臉龐又出現在他的腦海裡,随之而來的,是種不可忍受的強烈渴望,想獨自待着。
除非他能這樣,否則不可能琢磨透這種新情況。
這天晚上他要在集體活動中心度過,在狼吞虎咽地又吃了食堂裡一餐無味的飯菜後,他趕緊去了活動中心,參加了看似嚴肅、其實愚蠢的“讨論組”,玩了兩局乒乓球,喝了幾杯酒,聽了半小時名為“英社與象棋”的講座。
他心裡煩得要命,但是他第一次沒有想要躲掉晚上在活動中心活動的沖動。
看到“我愛你”那幾個字時,他心裡湧起了活下去的渴望,去冒些小險的想法突然似乎是愚蠢的了。
直到二十一點,當他已經回到家裡并躺到床上時——在黑暗裡,隻要保持不出聲,你甚至可以不受電屏的監控——他才能進行連貫的思考。
有個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怎樣跟那個女孩安排一次會面。
他不再考慮她可能是為他設下陷阱的問題,他知道沒這種可能,因為在遞給他紙條時,她無疑情緒激動,顯然已經吓得六神無主。
對她來說這亦在情理之中。
他根本沒想過拒絕她的主動。
僅僅五天前的晚上,他還想拿塊鵝卵石砸爛她的腦袋呢。
不過那不重要。
他想起她那赤條條、朝氣蓬勃的年輕軀體,正像夢中所見。
他曾把她想象成和别人一樣的蠢貨,腦袋裡塞滿了謊言和仇恨,長着一副鐵石心腸。
想到可能失去她時,他陷入一種狂熱的感情,那具白色而年輕的軀體可能從他身邊溜走!他最擔心的是,如果不盡快跟她聯系上,她可能改變主意。
但是安排見面的具體困難太大,就像下象棋時,要在已被将死的情況下再走一步。
不管轉向哪裡,電屏總是面對着你。
實際上,他在讀完那張紙條後的五分鐘内,就想到了能跟她取得聯系的所有辦法。
在有時間思考的此時,他再次想了個遍,如同把一排工具攤放在桌子上。
顯然,像上午那種路遇不能再來一次。
她也在檔案司工作的話,問題還可能相對簡單些,但溫斯頓對小說司在樓上哪一層隻有很模糊的印象,而且沒有去那裡的借口。
要是知道那個女孩在哪裡住以及何時下班,可以設法在她回家路上的某個地方跟她見面,但尾随她回家的做法不安全,因為那就意味着在真理部外面遊蕩,必定會引人注意。
至于通過郵局寄一封信則根本不可能,那照例根本無密可保,因為所有信件在郵寄途中都會被拆看。
實際上隻有很少人寫信,偶爾需要傳遞信息的話,有種印有一長串短語的明信片賣,可以用筆畫去不适用的短語。
再說他也不知道那個女孩的名字,更不用說她的地址。
最後,他算定最安全的地方是食堂。
如果他能夠在她獨自一人時坐到她那張桌子前——那張桌子要在食堂的中間,不要太靠近電屏,周圍還要有聲音夠大的嗡嗡談話聲——這些條件如果都能滿足比如說半分鐘,他們就能交談上幾句話。
此後一星期,生活如同煩躁的夢境。
第二天,直到他要走時,她才到食堂,哨聲已經響了起來,大概她被調到了晚一點的另外一班。
擦肩而過時,他們并未互相看一眼。
第二天,她在通常時間到的食堂,不過是跟另外三個女孩坐在一起,而且正好在電屏下方。
接下來是極其難熬的三天,她根本沒出現過。
他的全部身心,都好像被一種無法忍受的敏感所折磨,幾乎什麼也不能掩飾,那讓他所做的每個舉動、發出的每個聲音、進行的每種接觸,以及說出或聽到的每句話都成為痛苦不堪的事。
就連在睡夢中,溫斯頓也無法完全忘記她的模樣。
那幾天裡,他沒碰他的日記。
如果有什麼能讓他得到解脫,那就是工作,他有時可以一口氣忘我工作達十分鐘之久。
溫斯頓完全不知道她是怎麼回事,也無處可問。
她也許已被蒸發了,也許已經自殺,也許已被發配到大洋國的另一端,而在所有的可能中,最糟糕也是最可能的,是她也許隻是改變了主意而已,決定躲開溫斯頓。
最後,那個女孩又出現了。
她的胳膊上不再挂着吊帶,而是在手腕處貼了塊橡皮膏。
看到她讓溫斯頓如釋重負,以至于忍不住直直盯着她看了幾秒鐘。
第二天,溫斯頓幾乎跟她說上了話。
他走進食堂時,那個女孩坐在離牆很遠的一張桌子前,那張桌前隻坐着她一個人。
當時還早,食堂裡的人不太多。
領午餐的隊伍向前緩慢移動着,溫斯頓幾乎排到櫃台前時,又被耽擱了兩分鐘,因為他前邊的某個人抱怨沒收到糖精片。
然而在溫斯頓拿到他的一盤飯菜後,那個女孩仍獨自坐在那裡。
溫斯頓裝作漫不經心地向她走去,眼睛也裝着在她那張桌子以外找地方。
和她的距離可能有三米,隻用兩秒鐘就能走到她那裡。
正在此時,溫斯頓身後有人在喊:“史密斯!”他裝作沒聽見。
“史密斯!”那人又喊了一聲,聲音更大了。
沒用。
他轉過身,一個發色金黃、一臉蠢相的小夥子在叫他,他叫威舍爾,跟溫斯頓隻是點頭之交。
這個小夥子正笑容滿面地邀請他過去坐到他那張桌子的空位上。
拒絕他并非安全之舉,被認出後,溫斯頓不能再去跟獨自坐着的那個女孩坐到一起,那太引人注目了。
他臉上帶着友善的笑容坐下來。
那個金發小夥子的一張蠢臉在對着他笑,溫斯頓想象自己拿了把丁字鎬挖那張臉。
幾分鐘後,那個女孩所坐的桌子前就坐滿了人。
但她肯定看到溫斯頓曾經向她走去,也許會理解那種暗示。
第二天,溫斯頓專門去得早了些。
一點沒錯,她差不多在同樣位置的一張桌子前坐着,還是一個人。
剛好排在他面前的那個人是個身材矮小、走路很快、長得像甲蟲的男人,臉扁,眼睛極小而且多疑。
溫斯頓拿着托盤從櫃台那裡轉過身時,看到矮個子男人正在向那個女孩坐的桌子筆直走去。
他的希望再次沉了下去。
遠一點有張桌子上有個空位,但從矮個子男人的走路姿勢看,他肯定會為了自己舒服而選擇人最少的桌子。
溫斯頓跟在他後面,心裡有種冰冷的感覺。
除非他能單獨跟那個女孩在一起,否則是沒有用的。
此時一聲巨響,矮個子男人四肢着地趴到地上,他的托盤飛得老遠,湯水和咖啡流淌了一地。
他站起身,狠狠瞪了溫斯頓一眼,顯然懷疑是溫斯頓絆倒了他。
不過沒關系,五秒鐘後,溫斯頓坐到了那個女孩所坐的桌子前,他的心髒在猛烈跳動着。
他沒看她,而是馬上攤開托盤裡的午餐吃了起來。
趕在别人到來前馬上開口說話至關重要,但在這時,他陷入極度恐懼中。
從她首次接近他以來已經有一個星期了,她會改變主意。
她一定是改變了主意!這種事不可能有什麼結果,現實生活中不會發生。
要是沒看到安普福斯——就是那位耳朵上長着很多汗毛的詩人——在端着托盤沒精打采地踱來踱去想找地方坐,他可能臨陣退縮,一句話也不說。
安普福斯模模糊糊對溫斯頓有好感,要是讓他看到,他肯定會過來坐到這張桌子前。
也許有一分鐘時間可以行動。
溫斯頓和那個女孩都在慢吞吞吃飯,他們吃的是稀稀的炖菜,其實是菜豆湯。
溫斯頓低聲說起話來。
他們兩人都沒有擡頭,而是不緊不慢用勺子把那種全是水的玩意兒舀到嘴裡面。
一勺勺吃着的間隙,他們不動聲色地低聲交談,說了幾句必要的話。
“你什麼時候下班?” “十八點半。
” “我們去哪兒見面?” “勝利廣場,紀念碑旁邊。
” “那兒到處是電屏。
” “人多就沒關系。
” “用不用信号?” “不用。
除非你看到我在很多人中間,否則别走到我跟前,也别看我,在我附近就行了。
” “什麼時候?” “十九點。
” “好吧。
” 安普福斯沒看到溫斯頓,他在另外一張桌子前坐了下來。
兩人沒有再說話。
隻要有兩個人在同一張桌子前面對面坐着,就會避免互相注視。
那個女孩很快吃完午餐走了,溫斯頓沒走,他抽了一根煙。
溫斯頓在約定時間趕到了勝利廣場,他在那根有凹槽的巨型圓柱基座附近來回走着。
那根圓柱的頂端,老大哥的雕像凝視着南方的天空,第一空域之戰中,他在那裡擊落過歐亞國的飛機(幾年前是東亞國的)。
圓柱前面的那條街上,有座騎在馬背上的雕像,應該是奧利佛·克倫威爾
十九點已經過去了五分鐘,那個女孩還是沒出現。
溫斯頓又陷入極度恐懼中。
她不會來了,她改變了主意!他緩緩向着廣場北邊走去,因為認出了聖馬丁教堂而感到一絲愉悅。
那座教堂仍有大鐘時,曾經鳴響:“你欠我三個法尋。
”就在這時,他看到那個女孩站在紀念碑基座上,在讀着或者假裝讀着盤旋而上貼在圓柱上的宣傳畫。
人還沒多起來就接近她是不安全的,教堂柱廊頂上的三角楣那裡到處都安有電屏。
但就在那時,左邊某個地方傳來人們的喊叫和重型汽車隆隆駛過的聲音。
突然,人們好像都在跑過廣場,那個女孩也急忙敏捷地繞過獅子雕塑加入奔跑的人群中,溫斯頓跟在她後面。
奔跑時,從人們的大喊大叫中,他得知有一列裝着歐亞國俘虜的車隊正在經過。
廣場南側已是人頭湧動。
一般情況下,溫斯頓是每次在混亂的人群中,都會自然而然被擠到外圍的那種人,可他推搡着往人群中間一點點擠過去。
不久,他跟那個女孩的距離就隻有一臂之遙,卻被一個膀闊腰圓的群衆和一個跟他身材相當的女人擋住去路,那兩人想來是夫妻,他們好像形成了一堵不可穿越的血肉之牆。
溫斯頓向旁邊一點一點挪着,猛力想把肩膀擠到那兩人中間。
有那麼一陣子,擠在那兩個強健的臀部中間,他覺得自己的内髒好像被磨成了肉漿。
接着他把身子擠過來,出了點汗。
他到了那個女孩的旁邊,他們肩并肩站着,眼睛都直盯前方。
一長列卡車在街上緩緩駛過,車廂四個角都有個面無表情、手握沖鋒槍的看守立正站着。
車廂内蹲着一些矮個子黃種人,身穿破舊的綠色軍裝。
他們緊緊擠在一起,他們那帶着苦相的蒙古人面孔往卡車兩邊盯着,一點好奇的樣子也沒有。
時不時,卡車搖晃時,能聽到金屬的丁當撞擊聲:所有俘虜都戴着腳鐐。
一卡車一卡車愁苦的面孔過去了,溫斯頓知道他們在車上,但他隻是有一眼沒一眼地看着。
那個女孩的肩膀,還有一直到肘部的右臂,都在緊貼着他的肩膀和手臂。
她的臉頰和他貼近得幾乎能讓他感受到熱氣。
像在食堂那次一樣,她馬上掌握局勢,開始用上次那種不動聲色的聲音說話,嘴唇幾乎沒動,而隻是種咕咕哝哝的聲音,容易被淹沒在鼎沸的人聲和卡車的隆隆聲中。
“你能聽見我說話嗎?” “能。
” “你星期天下午可以休息嗎?” “可以。
” “那你好好聽着,一定要記住。
去帕丁頓車站——” 她以一種讓他吃驚的軍事式精确,勾勒出了他要怎麼去:坐半個小時火車,在車站外面向左拐,走兩公裡的路,穿過一道沒了橫梁的大門,走過一條野地裡的小路、一條長滿荒草的小徑和一條灌木叢間的小道,然後找到一棵長着苔藓的死樹——就好像她腦袋裡有張地圖。
“你全記住了嗎?”她最後低聲問道。
“記住了。
” “你先向左轉,然後向右轉,然後再向左轉。
那道大門沒了橫梁。
” “記住了,什麼時候?” “十五點左右。
你可能得等一會兒,我要走的是另外一條路。
你肯定都記住了嗎?” “對。
” “那你趕快離開我吧。
” 她沒必要對他說這個,然而當時他們無法從人群中脫身。
卡車還在隆隆駛過,人們仍在不知滿足地張着嘴觀看。
一開始有零星的幾聲噓聲,但那隻是人群中的黨員發出的,很快就沒有了。
人們的主要感情是好奇。
外國人,不管來自歐亞國或是東亞國,都是種陌生的動物。
除了以俘虜的樣子出現,幾乎一個也沒見過。
就算是俘虜,也隻能短暫地掃上一眼而已。
除了不多的幾個被作為戰争犯絞死,從來不知道别的俘虜下場如何。
他們隻是消失了而已,大概進了勞改營。
蒙古人種的圓面孔之後,是更為歐洲化的面孔,肮髒,滿面胡須,神情疲憊。
那一雙雙眼睛從滿是胡楂的顴骨上方盯着溫斯頓的眼睛,有時奇怪地很專心地看着他,然後就望向别處。
車隊快過完了,最後一輛卡車上,他看到一個上了年紀的人,他濃密的灰色頭發披散在臉前,直挺挺地站着,手腕在身子前方交叉,好像他習慣了雙手被綁在一起。
幾乎已經到了和那個女孩分手的時間,但在最後一刻,當人群将他們重重包圍時,她的手摸索到了他的,并緊握了一小會兒。
那不可能有十秒鐘,然而他們的手好像在一起緊握了很久,讓他得以了解她手上的每一個細節。
他摸索着她長長的手指、外形美觀的指甲、因為幹活而長滿老繭的手掌、腕部下面光滑的肌肉等等。
盡管隻是用手摸,但差不多等于眼睛也看到了。
與此同時,他想到他不知道那個女孩的眼睛是什麼顔色,很可能是褐色的,不過黑頭發的人有時會長着藍眼睛。
轉過頭看她會是蠢不可及的舉動。
他們的手仍扣在一起,在擁擠的人群中并不引人注目。
他們平靜地望向前方。
不是那個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