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緻趙家璧

首頁
    ass="c_book_link"target="_blank"href="/book/103386"contenteditable="false">離婚》這樣分神,而且這樣的客氣!短文雖寫了不少,但均系一時遊戲,景過勢遷,或即失其趣味。

    且匆匆寫成,文字多未妥當。

    所以始終無意把它們集中起來。

    再說中國今日文藝界,以浮淺為一大病;幽默雖未必與浮淺同一意義,但那些短文确是信手寫成的,故亦不願鄭重其事的印起來。

     我倒有個意見,不知您以為如何?我向來不大寫短篇小說,可是今春各雜志征稿,無法均以長篇為報,也試寫了幾篇短的。

    最近《文藝月刊》登的《大悲寺外》居然得了些好評,在“自由談”上也還有為這篇而起的辯論。

    本月又寄了兩篇,将分登于《文藝》與《文學》,也還不算壞。

    好不好再等些日子,湊足了十幾篇——現在即能湊上八九篇,但字數當不過五萬,或者太少了——歸尊處出的短篇集,已有的幾篇,有的嚴重,有的幽默,還不至太單調。

    你如以為可辦,請先看看,《大悲寺外》(《文藝月刊》四卷一期),《歪毛兒》(《文藝月刊》四期,下月的),與《微神》(《文學》四期,下月的)。

    這三篇如有可取,我便将以前的選取幾篇,再等寫一兩篇較長的,共湊十來篇,約六七萬字。

    全聽你的,我沒有主意。

     幽默文章大概都湊上也沒有多少字,恐怕還成不了“集”。

    還有在“自由談”上與“語林”上的我都沒留稿子,登出後我也沒看見,這還是怕麻煩。

     說了一車不得要領,還是聽您的吧。

     祝吉 舍予八月二十八日(二十二年) 原載《現代中國作家書信》,孔另境編,1936年5月生活書店出版 四一九四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電報 中國上海 四川路250号(中段) 晨光出版公司 趙家璧先生收 确認《離婚》版權合法性至關重要,如有必要和可能,請于内務部查詢後并電告以下情況:1933年出版的《離婚》的中文版版權手續是否完備?如果是,請列出保護版權的各項規定:1933年版的封面是否印有版權字樣?如果有,不論是中文還是英文,請将原文抄我;另外,請将1947年版及其他版本的有關情況按上述要求寄我。

    上述情況請電告我在紐約的出版人,電報費我已預付。

    地址:紐約,哈布雷斯。

     請将您手中的其它有關資料也寄我。

     舒舍予 引自舒悅:《老舍緻美國友人書簡四十七封》 原載1988年《十月》第四期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章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