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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的苦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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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初在歐洲人下決心離棄故鄉,遷往北美去成家立業的時候,他們必是在故國受着宗教的、政治的,或經濟的壓迫,而想去到一塊新土地上,建設一個信教自由、思想自由、勞作自由的國家。

     他們也真地建設起一個新國家,而且是以當時所了解的自由、平等為立國精神的國家。

     按道理說,這樣的一個國家應當會變成地上的樂園,人人自由,人人平等,人人快活。

     可是,那些為争取信教自由而移往北美的人們,剛一登岸,便排斥别人的宗教。

    他們的确得到順着自己的心意去禮拜上帝的自由,可是他們不許别人也有這同樣的自由。

    于是,從美國開國直到今天,信教自由始終是個問題與糾紛,并沒有真正的自由。

    在今天,一個總統或議員競選人,還可以因為宗教信仰而落選——不管他的政治主張與才力是如何的高明。

     宗教,由其本質來說,本是相互排斥,而不是彼此團結的東西。

    宗教要的是統制,不要民主。

    許多愛爾蘭人與猶太人曾經因為他們的宗教慘死在這“信教自由”的國家裡。

     美國人所引以自豪的言論自由也與信教自由同樣的滑稽。

    每個美國人都覺得他有發表言論的自由,可是到底有多少美國人曾發表過言論呢?這麼一問,便很不客氣的戳到他們的癢癢肉兒上。

     看吧:全國的報紙與定期刊物既被幾家富商包辦着,一般的人怎能在那裡借地方練習言論自由呢?再看:除了幾家态度較比嚴肅的大報留有“讀者來函”一欄,天天登載一兩封知名人士的函件,其他的小報一律以争先登出,盡情報道桃色新聞、強盜新聞、足球與賽拳消息為能事,哪還有隙地刊登讀者的意見呢。

    況且,廣告的收入也不允許“來函”占去地位呀。

     廣播麼?廣播電台都是私人的營業,“胰皂歌劇”而外,差不多沒有什麼别的東西,一個公民怎能得到利用廣播發表意見的機會呢? 那麼,寫書好啦。

    哼,你若不是名人,不是曾經出版過能暢銷的書籍,誰肯接受你的著作呢? 報紙、刊物、廣播、書籍,都是商業化了的東西,老闆們願意要什麼,你就得說什麼;否則你頂好閉口無言。

    順着老闆的心意,出版與廣播,旁及電影與文藝,就有了“思潮”。

    迎合“潮流”講話為文的,便能得到很高的酬報。

    于是,在最近二三年中,反共成為思潮,視聽所及,全是反共;隻落得白晝見鬼,大家心慌。

     思想不能自由,在這反共思潮之下,乃理之當然。

    共産黨員因思想問題而變成罪犯,思想前進的教授與公務員因思想問題而被撤職,美國立國的精神至此而喪失淨盡。

     所以,美國人苦悶! 沒有平等,就沒有自由。

    在美國開國的時候,那些為自由而奮鬥的人們是誠心地願意建立一個信教自由、思想自由和言論自由的國家。

    在今天,為了“美國主義”的廣泛宣傳,到處還能看見這樣的标語:“在這裡,人人可以信仰他願信的宗教,可以說他願說的話,可以作他願作的事!” 可是,自他們立國以至今日,美國人隻看到“自由”,而忘了那最緊要的經濟的平等。

     既沒有經濟的平等,所以美國雖然地大物博,人口又少,而并沒能成為人人飽食暖衣,人人快樂的地上樂園。

    因為沒有經濟上的平等,所以雖然隻有一位總統,而有許多位皇帝;報紙皇帝、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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