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橋下做鬼吓出明修要強奸不從因緻殺死情由。
包公命取庫銀賞了娼家并二公差去訖。
又搜出明修破衲襖内钗、珥、戒指,叫蕭輔漢認過,确是伊女插戴之物。
明修無詞抵飾,一并供招,認承死罪。
包公乃問許獻忠道:“殺死淑玉是此秃賊,理該抵命;但你秀才奸人室女,亦該去衣衿。
今有一件,你尚未娶,淑玉未嫁,雖則兩下私通,亦是結發夫妻一般。
今此女為你垂布,誤引此僧,又守節緻死,亦無玷名節,何愧于婦道?今汝若願再娶,須去衣衿;若欲留前程,将淑玉為你正妻,你收埋供養,不許再娶。
此二路何從?”獻忠道:“我深知淑玉素性賢良,隻為我牽引故有私情,我别無外交,昔相通時曾囑我娶她,我亦許她發科時定媒完娶。
不意遇此賊僧,彼又死節明白,我心豈忍再娶?今日隻願收埋淑玉,認為正妻,以不負她死節之意,決不敢再娶也。
其衣衿留否,惟憑天台所賜,本意亦不敢欺心。
”
包公喜道:“汝心合乎天理,我當為你力保前程。
”即作文書申詳學道:審得生員許獻忠,青年未婚;鄰女淑玉,在室未嫁。
兩少相宜,靜夜會佳期于月下,一心合契,半載赴私約于樓中。
方期緣結乎百年,不意變生于一旦。
惡僧明修,心猿意馬,夤夜直上重樓。
狗幸狼貪,糞土将污白璧。
謀而不遂,袖中抽出鋼刀。
死者含冤,暗裡剝去钗珥。
傷哉淑玉,遭兇僧斷喪香魂;義矣獻忠,念情妻誓不再娶。
今拟僧抵命,庶雪節婦之冤;留許前程,少獎義夫之慨,未敢擅便,伏候斷裁。
學道随即依拟。
後許獻忠得中鄉試,歸來謝包公道:“不有老師,獻忠已做囹圄之鬼,豈有今日?”包公道:“今思娶否?”許生道:“死不敢矣。
”包公道:“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許生道:“吾今全義,不能全孝矣。
”包公道:“賢友今日成名,則蕭夫人在天之靈必喜悅無窮。
就使若在,亦必令賢友置妾。
今但以蕭夫人為正,再娶第二房令阃何妨。
”獻忠堅執不從。
包公乃令其同年舉人田在懋為媒,強其再娶霍氏女為側室。
獻忠乃以納妾禮成親。
其同年錄隻填蕭氏,不以霍氏參入,可謂婦節夫義,兩盡其道。
而包公雪冤之德,繼嗣之恩,山高海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