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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則 咬舌扣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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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家稔熟,曉得陳氏在外房洗浴,你先從中間藏在裡房,候陳氏進來,你掩口強奸,陳氏必然喊叫,你恐怕人來,将咽喉扣住死了。

    不然,她家又無雜人來往,哪個這等稔熟?後來春香見事難出脫,隻得喊叫,此乃掩耳盜鈴的意思。

    你二人的死罪定了。

    ”遂令程二将棺埋訖,開豁鄰族等衆,即将行文申明上司。

    程二忠心看顧小主人不提。

     越至三年時,包公巡行山東曲阜縣,那茂七的父親學六具狀進上:訴為天劈奇冤事:民有枉官為申理,子受冤父為代白。

     枭惡程二,主母身故,陷男茂七奸殺,告縣慘刑屈招,泣思奸無捉獲,指奸惡妻為據;殺不喊明,駕平日推原。

    伊妻奸不擇主,是夜未知張誰李誰。

    主母死無證據,當下何不扭住截住?惡欲指鹿而為馬,法豈易牛而以羊。

    乞天鏡,照飛霜。

    詳情不雨,盆下銜恩。

    哀哀上訴。

     包公準狀。

    次日,夜閱各犯罪案,至強奸殺命一案,不覺精神疲倦,朦胧睡去。

    忽夢見一女子似有訴冤之狀。

    包公道:“你有冤隻管訴來。

    ”其婦未言所以,口吟數句而去道:“一史立口阝人士,八厶還誇一了居,舌尖留口含幽怨,蜘蛛橫死恨方除。

    ”時包公醒來,甚是疑惑,又見一大蜘蛛,口開舌斷,死于卷上。

    包公輾轉尋思,莫得其解。

    複自想道:陳氏的冤,非姓史者即姓朱也。

    次日,審問各罪案明白,審到此事,又問道:“我看起秋桂口詞,她家又無閑人來往,你在她家稔熟,你又預托春香去謀奸,到如今還訴什麼冤?”茂七道:“小的實沒有此事,隻是當初縣官認定,小的有口難分。

    今幸喜青天爺爺到此,望爺爺斬斷冤根。

    ”包公複問,春香亦道:“并無此事,隻是主母既死,小婦人分該死了。

    ”包公乃命帶春香出外聽候,單問張茂七道:“你當初知陳氏洗浴,藏在房中,你将房中物件一一報來。

    ”茂七道:“小的無此事怎麼報得來?” 包公道:“你死已定,何不報來!”茂七想道:也是前世冤債,隻得妄報幾件:“她房中錦被、紗帳、箱籠俱放在床頭。

    ”包公令帶春香進來,問道:“你将主母房中使用物件逐一報來。

    ” 春香不知其意,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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