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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則 石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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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店安下。

    清早,正值出街坊問消息,忽見家人小二,身穿破衣,乞食廊下,一見長者,遂抱之而哭,長者亦悲,問其備細。

    小二将前情述了一遍,長者不信,要進府裡見劉英一面。

    小二緊緊抱住,不放他去,恐遭毒手。

    忽報驸馬來了,衆人都回避,長者立廊下候之。

    劉英近前,長者叫道:“劉英我兒,今日富貴不念我哉!”劉英看見,認得是崔長者,哪裡肯顧盼他,隻做不見。

    長者不肯休,一直随馬後趕去,不料已閉上府門,不得進去。

    長者大恨道:“不認我父子且由則可,又将我兒監禁獄中受苦。

    ”即投開封府告狀。

    正值包公行香轉衙,長者跪馬頭下告狀。

    包公帶入府中審問,長者哀訴前情,不勝悲戚。

    包公令長者隻在廊下居止,即差公牌去獄中喚獄卒來問:“有崔慶否?”獄卒複道:“某月日監下,獄裡飲食不給,極是狼狽。

    ” 包公遂令獄卒散誕拘之。

     次日,差人請劉驸馬到府中飲酒。

    劉英聞包公請,即來赴席。

    包公請入後堂相待,吩咐牌軍閉上府門,不許閑雜人等走動。

    牌軍領命,便将府門閉上,然後排過筵席。

    酒至半酣,包公怒道:“緣何不添酒來?”廚下報道:“酒已盡了。

    ”包公笑道:“酒既完了,就将水來斟亦好。

    ”侍吏應諾,即提過一桶水來。

    包公令将大瓯先斟一瓯與劉英道:“驸馬大人權飲一瓯。

    ”劉英隻道包公輕慢他,怒道:“包大尹好欺人,朝廷官員誰敢不敬我?哪有相請用水當酒!”包公道:“休怪休怪,衆官要敬驸馬,偏包某不敬。

    今年六月間尚飲一河之水,一瓯水難道就飲不得?”劉英聽了,毛發悚然。

    忽崔長者走近前來,指定劉英罵道:“負義之賊!今日負我,久後必負朝廷。

    望大人作主。

    ”包公便令拿下,去了冠帶,拖倒階下,重責四十棍,令其供招。

    劉英自知不是,吐出實情,招認明白。

    包公命取長枷系于獄中。

    次日,具疏奏知。

    仁宗宣召崔長者至殿前審問,長者将前事奏知一遍,仁宗稱羨道:“君子重義如此,親子當受爵祿,朕明日有旨下。

    ”長者謝恩而退。

    次日,旨下:劉英冒功忘義,殘虐不仁,合問死罪;崔慶授武城縣尉,即日走馬赴任;崔長者平素好善,敕令有司起義坊旌之。

    包公依旨判訖,請出崔慶,換以冠帶,領文憑赴任而去,長者同去任所。

    是冬将劉英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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