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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則 烘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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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醜事壓之,棄逐離門,不過兩月,便娶劉宅女為室。

    如此背恩負義之人,顧戀他什麼?老妾特來議親,要與娘子再成一段好姻緣,未知尊意允否?” 其父笑道:“小女不守名節,遭夫逐棄,今留我家也得安靜。

    嫁與不嫁由她心意,我不做主張。

    ”裡妪遂入見其母親,說知與小娘子議婚的事。

    其母歡悅,謂妪道:“我女兒被逐來家有一年餘,聞得前夫已婚,往日嫌疑未息,既有人議婚,情願勸我女出嫁,免得人再議論。

    ”裡妪見允,即回報劉意,劉意暗喜。

    次日,備重聘于宋家納姻。

    秀娘聞知此事,悲哀終日,飲食俱廢,怎奈被母所逼,推托不過,隻得順從。

    花燭之夜,劉意不勝歡喜,親戚都來作賀,待客數日,劉意重謝裡妪不提。

     卻說秀娘雖被前夫所逐,自謂實無虧行,亦望久後仍得團圓,誰想已失身他人。

    劉意雖則愛戀秀娘,秀娘終日還思念前夫不忘。

    将有半載,一日,劉意為知己邀飲,甚醉而歸,正值秀娘在窗下對鏡而坐,劉意原是個僧人,淫心狂蕩,一見秀娘,乘興抱住,遂戲道:“你能認得我否?”秀娘答道:“不能認。

    ” 劉意道:“獨不記得被跌沼中,多得娘子取火來與之烘衣那個僧人乎?”秀娘驚問:“緣何卻是俗家!”劉意道:“你雖聰明,不料我計。

    當日聞你被夫棄歸母家,我遂蓄發,遣裡妪議親,不意娘子已得在我枕邊。

    ”秀娘聽了,大恨于心。

    過了數日,逃歸見父說知此情。

    其父怒恨道:“我女兒施德于你,你反生不良。

    ”遂具狀徑赴開封府衙呈告。

    包公差公牌拘得劉意、宋氏來證,劉意強辯不認。

    再拘西靈寺僧人勘問,确是寺中逃離之徒還俗是真。

    包公令取長枷監于獄,遂判道:失腳遭跌,已出有心。

    蓄發求親,真大不法。

    遂将劉意決杖刺配千裡;宋氏斷回母家。

    秦得知道其事,再遣人議續前姻。

    秀娘亦絕念,不思歸家,于是宋氏之名節之恥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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