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
我不耐煩,着先令帶銀兩回家交尊嫂收之,不多日便回。
”孫氏信之,遂備酒待之而去。
過二日,陶興要遮掩其事,生一計較,密令土工死人坑内拾一死不多時之屍,丢在汴河口,将葛洪往常所系錦囊縛在腰間。
自往葛宅見孫氏報知:“尊兄連日不到,昨聽得過來者道,汴河口有一人渡水溺死,暴屍沙上,莫非葛兄?可令人往視之。
”孫氏聽了大驚,忙令安童去看時,認其面貌不似,及見腰間系一錦囊,遂解下回報孫氏道:“主人面貌腐爛難辨,惟腰間系一物,特解來與主母看。
”孫氏一見錦囊悲泣道:“此物我母所制,夫出入常帶不離,死者是我丈夫無疑了。
”舉家哀傷,乃令親人前去用棺木盛殓訖。
陶興看得葛家作超度功果完滿後,徑來見孫氏撫慰道:“死者不複生,尊嫂隻小心看顧侄兒長大罷了。
”孫氏深感其言。
将近一年餘,陶興謀得葛洪資本,置成大家,自料其事再無人知。
不意包公因省風謠,經過浙西,到新興驿歇馬,正坐公廳,見一生龜兩目睜視,似有告狀之意。
包公疑怪,随喚軍牌随龜行去。
離公廳一裡許,那龜随跳入井中,軍牌回報包公。
包公道:“井裡必有緣故。
”即喚裡社命二人下井探取,見一死屍,吊上來驗之,顔色未變。
及勘問裡人可認得此屍是哪裡人,皆不能識。
包公諒是枉死,今搜身上,有一紙新給路引,上寫鄉貫姓名。
包公記之,即差李超、張昭二人徑到其縣拘得親人來問,說是某日因過汴河口被水溺死。
包公審問愈疑道:“他既溺于河,卻又在井裡,哪有一人死在兩處之理!”再喚其妻來問之,孫氏訴與前同。
包公令認其屍,孫氏見之,抱而痛哭:“這正是妾的真夫!”包公說:“他溺死後何人說是你夫?”孫氏道:“得夫錦囊認之,故不疑也。
”包公令看身上有錦囊否?
及孫氏尋取,不見錦囊。
包公細詢其來曆,孫氏将那日同陶興往西京買賣之情訴明。
包公道:“此必是陶興謀殺,解錦囊系他人之屍,取信于你,瞞了此事。
”複差李、張前去拘得陶興到公廳根勘。
陶興初不肯招,包公令取死屍來證,興驚懼難抵,隻得供出謀殺之情。
疊成文案,将陶興償命,追家财還給孫氏。
将那龜代夫伸冤之事說知孫氏,孫氏乃告以其夫在日放龜之情由。
包公歎道:“一念之善,得以報冤。
”乃遣孫氏将夫骸骨安葬。
後來葛洪之子登第,官至節度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