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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則 試假反試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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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并未成奸。

    ”包公對支弘度道:“你妻幸未污辱,莫譽已死,這也罷了。

    ”弘度道:“雖一命抵一命,然彼罪該死,我妻為彼誤死,乞法外情斷,量給殡銀。

    ” 包公道:“此亦使得。

    着令莫譽家出一棺木來貼你。

    但二命非小,我須要親去驗過。

    ”及去相驗,見經氏則死房門内,下體無衣;莫譽殺死床前,衣服卻全。

    包公即诘于漠、應信道:“你二人說莫譽才入便被殺,何以屍近床前?你說并未成奸,何以經氏下身無衣?必是你三人同人強奸已畢後,經氏殺死莫譽,因害恥羞,故以自刎。

    ”将二人夾起,令從直招認。

    二人并不肯認。

    包公就寫審單,将二人俱以強奸拟下死罪。

    于漠從實訴道:“非是我二人強奸,亦非莫譽強奸,乃弘度以他妻常自誇貞烈,故令我等三人去試她。

    我二人隻在房門口,莫譽去強抱,剝其衣服,被經氏閃開,持刀殺之,我二人走出。

    那經氏真是烈女,怒想氣激,因而自刎。

    支弘度恐經氏及莫譽兩家父母知情,告他誤命,故搶先呈告,其實意不在求殡銀也。

    ”弘度啞口無辯。

    包公聽了即責打三十。

    又對于漠等道:“莫譽一人,豈能剝經氏衣裙?必你二人幫助之後,見莫譽有惡意,你二人站開。

    經氏因刺死莫譽,又恐你二人再來,故先行自刎。

    經氏該旌獎,你二人亦并有罪。

    ”于漠、應信見包公察斷如神,不敢再辯半句。

    包公将此案申拟:支弘度秋後處斬;又旌獎經氏,賜之匾牌,表揚貞烈賢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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