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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則 嶽州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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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采正是張兄,脅下不知被甚人所刺,已傷一孔,我同小一看見,移屍上岸,買棺殓之。

    ”李氏聽了,痛哭幾絕。

     黃貴假意撫慰,辭别回去。

    過了數日,黃貴取一貫錢送去與李氏道:“恐嫂嫂日用欠缺,将此錢權作買辦。

    ”李氏收了錢,又念得他殡殓丈夫,又送錢物給度,甚感他恩。

     才過半載,黃貴以重财買囑裡妪前往張家見李氏道:“人生一世,草茂一春。

    娘子如此青年,張官人已死日久,終日凄凄冷冷守着空房,何不尋個佳偶再續良姻?如今黃官人家道豐足,人物出衆,不如嫁與他成一對好夫妻,豈不美哉!”李氏曰:“妾甚得黃叔叔周濟,無恩可報,若嫁他甚好,怎奈往日與我夫相好,恐惹人議論。

    ”裡妪笑曰:“彼自姓黃,娘子官人姓張,正當匹配,有何嫌疑?”李氏允諾。

    裡妪回信,黃貴甚是歡喜,即備聘禮迎接過門。

    花燭之夜,如魚似水,夫婦和睦,行則連肩,坐則并股,不覺過了十年,李氏已生二子。

     時值三月,清明時節,家家上墳挂紙。

    黃貴與李氏亦上墳而回,飲于房中。

    黃貴酒醉,乃以言挑其妻曰:“你還念張兄否?”李氏凄然淚下,問其故。

    黃貴笑曰:“本不該對你說,但今十年已生二子,豈複恨我!昔日謀死張兄于江亦是清明之日,不想你今能承我的家。

    ”李氏帶笑答曰:“事皆分定,豈其偶然。

    ”其實心下深要與前夫報仇。

    黃貴酒醉睡去。

    次日,忘其所言。

    李氏候貴出外,收拾衣赀逃回母家,以此事告知其兄。

     其兄李元即為具狀,領妹赴開封府首告。

    包公即差公牌捉黃貴到衙根勘。

    黃貴初不肯認,包公令人開取張萬死屍檢驗,黃貴不能抵瞞,一一招服。

    乃判下:“謀其命而圖其妻,當處極刑。

    押赴市曹斬首。

    将黃貴家财盡歸李氏,仍旌其門為義婦。

    ” 後來黃貴二子因端陽竟渡俱被溺死,天報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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